中论广释第47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12
中观宗驳曰:所谓接触不可能成立
整理观和合品缘起:有实宗以接触证有实法,中观总破接触
所破有实宗
量界、限定实有自性
接触故有实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有实法
- 所立
- 肯定存在
- 因
- 因为它们之间有一种作用——内部可以互相接触
实有他体不触 · 本方 · 破
- 有法
- 实有自性的他体
- 所立
- 不可能彼此融入而接触
观待他体无实触 · 本方 · 破
- 有法
- 观待安立的他体
- 所立
- 则说明两者实质上的接触不存在
例眼根及色法接触后可以产生眼识
原段(3 段)
本方前面中观宗从无实、无常、空性不成立等几个方面遮破了有实法的本体,但对方有实宗并不认同此观点。 原段 ›
对方他们辩驳说:有实法所立肯定存在,因因为它们之间有一种作用——内部可以互相接触。比如,眼根及色法接触后可以产生眼识,根境识三者和合之后可以产生十二缘起里的触,一切诸法都是依靠因缘和合而产生;另外,像柱子瓶子这样的法彼此之间也可以接触。(此处“和合”有接触之意,也有因缘和合之意,从两方面理解可能比较合理。) 原段 ›
本方中观宗驳曰:所谓接触不可能成立,因为佛在《妙力伏经》中明确说过:“色法无有离合……”,以此宣说了无有和合之理;再者也可以分析,如果是实有自性的他体,则所立不可能彼此融入而接触;如果不是实有自性的他体,而是观待安立的他体,所立则说明两者实质上的接触不存在。虽然你们认为人事物之间肯定会有接触,整个世间有很多接触的法,但真正观察时,所谓的接触不可能得到。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