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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果法不存在,也可推知缘和非缘自性不成立

中论广释 · 第8课 · 连讲 9 段,这是第 9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二 别破他生 › 辛二 破世人共称之他生 › 壬二 广说 › 癸三 彼二之摄义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一 略说

中论广释第7课破斥观察连讲 1/9节选

在和合以及分开的因缘当中,都得不到所求的果法

整理破世人共称之他生:缘中有果不成(总)

所破世人

现量见缘生果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因缘肯定能生果
因
因为现量就能见到毛线可以织成氆氇、种子可以长出苗芽

缘中求果不可得 · 本方 · 破

有法
因缘他生的观点
所立
不能成立
因
无论在和合还是分开的因缘当中都得不到果

例毛线可以织成氆氇、种子可以长出苗芽(对方喻)、地水火风四大(教学例)

原段(9 段,节选)

对方与学过宗派的人相比,世人的想法比较简单,他们认为:所立因缘肯定能生果,没必要详细观察,因因为现量就能见到毛线可以织成氆氇、种子可以长出苗芽,这个事实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吧! 原段 ›

本方虽然他们如此肯定,但实际上“现量见”并没有真实成立的依据。为什么?如果现量见到了缘生果,那么果在缘中存在还是不存在呢? 原段 ›

本方如果认为缘中有果,那“有”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果在分别各自的缘中存在;二、果在和合的缘中存在。但观察之后,两种存在方式都不合理。 原段 ›

本方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 原段 ›

本方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 原段 ›

本方在和合以及分开的因缘当中,都得不到所求的果法。既然因缘中没有果,又如何从因缘中生果呢? 原段 ›

本方第一句“略广因缘中”,“略”指因缘和合,“广”指因缘分开,比如地水火风四大,结合起来即为略,各自分开即为广。在《般若灯论》中此颂被译为:“非一一和合,诸缘中有果。”意思是,并非从一一,或者和合的缘当中产生果。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中观宗驳曰:因缘他生的观点所立不能成立,因为假如果法存在,那么它或者在和合(略)的因缘当中存在,或者在分别各自(广)的因缘当中存在,但真正观察时,因无论在和合还是分开的因缘当中都得不到果。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中论广释第7课破斥观察连讲 2/9

在分开的各缘上不可能有果

整理分开的各缘上无果:可现不可得、生众多果

可现不可得(属不可得因)

可现不可得破细毛有氆氇 · 本方 · 破 · 可现不可得

所立
细毛上并没有氆氇
因
若每根细毛上真有氆氇,眼识就应该可以见到,但实际根本见不到

不见瓶子则无瓶子 · 本方 · 教学例

所立
瓶子不存在
因
这时如果我没能见到瓶子

各缘有果 · 本方 · 破

因
因为一斤毛线是由无数细毛组成,每根细毛又是由无数微尘组成

应成:假使每根细毛上都有一个氆氇,就会有生众多果的过失

例细毛(举例)、种子、土壤、阳光、水(举例)、瓶子(教学例)

原段(5 段)

首先,在分开的各缘上不可能有果,比如,毛线是由很多细毛组成,在每根细毛上(即分别各缘上)是否有氆氇(果)呢?当然不可能有。又如,一般人都认为苗芽(果)是依靠种子、土壤、阳光、水等因缘聚合而产生,但如果把这些因缘分开,苗芽是在哪一个因缘上存在呢?详细观察就会知道,在各自的缘上都没有苗芽。 原段 ›

假如对方认为在一一细毛上存在氆氇(果法),或者在种子等各因缘上存在苗芽,我们就用可现不可得来遮破。 原段 ›

可现不可得是因明的一种推理方法。比如,我前面有一个瓶子,此时我具有正常的眼识,并且在看对境时也不存在任何不可得的情况,即不存在远而不可得、近而不可得等。因这时如果我没能见到瓶子,就说明所立瓶子不存在。 原段 ›

同样,因若每根细毛上真有氆氇,眼识就应该可以见到,但实际根本见不到,这就说明所立细毛上并没有氆氇。 原段 ›

另外,应成假使每根细毛上都有一个氆氇,就会有生众多果的过失。因因为一斤毛线是由无数细毛组成,每根细毛又是由无数微尘组成。若每个微尘上都有一个氆氇,就会出现无数个氆氇。这样拥有毛线的这家人就会变得极其富有了,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在分别各缘上不可能存在果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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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7课破斥观察连讲 3/9

在分别各缘上都没有果,那么在和合的因缘中也不可能有果

整理和合的因缘中亦无果

引证演培法师

量界、限定真实义中、胜义当中

和合中无果 · 本方 · 破

所立
在和合的因缘中也不可能有果
因
既然在分别各缘上都没有果
喻
在每根细毛上都没有氆氇

果无则因缘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因缘自然不能成立,由此所谓的他生也不可能成立
因
既然果不存在

例在每根细毛上都没有氆氇(主论证喻)、手指和拳头(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因既然在分别各缘上都没有果,那么所立在和合的因缘中也不可能有果。就像喻在每根细毛上都没有氆氇(果),那无数细毛聚集在一起,同样不可能有氆氇(果)一样。 原段 ›

演培法师的讲记里是用手指和拳头来比喻:既然每根手指上都没有拳头,五根手指聚合起来怎么会有拳头呢?也不可能有。 原段 ›

人们之所以认为拳头真实存在,是由分别妄念所致,把《俱舍论》里所说的一种有表色当成了所谓的拳头。实际上,拳头只是一种概念,在真实义中并不存在。 原段 ›

世人因长期受到各种熏习,自相续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俱生执著和遍计执著,由此便会产生“这是什么,那是什么”等各种概念,但这些都是妄念形成的虚幻假象,胜义当中丝毫不存在。同样,种子与苗芽、毛线与氆氇的因果关系也只是一种假象。 原段 ›

通过以上观察可以推知,果在因缘和合及分开的情况下都不存在。因既然果不存在,所立因缘自然不能成立,由此所谓的他生也不可能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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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一 观察缘中无果之自性

中论广释第8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4/9接着破

如果缘中无果也能生果,那所有非缘也都能生果了

整理破缘中无果:则非缘亦应生果

缘无果而生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缘中无果也能生果,那所有非缘也都能生果了

缘非缘相同 · 本方 · 破

应成:这样一来,就会有缘和非缘相同的过失

例地水火风四大(举例)

原段(5 段)

对方辩解说:既然缘中有果不合理,那缘中无果应该合理吧?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如颂云: 原段 ›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 原段 ›

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原段 ›

如果说缘中没有果,而果却能从缘中出生,那么果法为何不从非缘当中出生呢? 原段 ›

中观宗驳曰:如果你们承许在分别各自的缘上都没有果,那为何说从缘当中产生了果呢?比如,在地水火风四大上如果都没有苗芽,为何说从四大当中产生了苗芽呢?应成如果缘中无果也能生果,那所有非缘也都能生果了,虚空当中也能产生柱子、早点当中也能生出餐具了。应成这样一来,就会有缘和非缘相同的过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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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5/9回应上段

对方反驳说:缘和非缘并不相同,虽然因缘在分开的时候各自都没有果,但因缘和合之后就会产生果

整理名言中暂许因缘和合生果,胜义中只是假相

对比世人

量界、限定名言、胜义中

和合生果是假相 · 本方 · 立

有法
因缘和合生果
所立
只是一种假相
因
因为胜义中因果在内的任何法都没有真正自相
原段(2 段)

对方对方反驳说:缘和非缘并不相同,虽然因缘在分开的时候各自都没有果,但因缘和合之后就会产生果,而非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生果。 原段 ›

本方对于这种观点,中观应成派并没有遮破。不遮破是否意味着因缘和合真能生果呢?并非如此。虽然为了安立名言,中观宗暂时承许这种观点,下至牧童上至班智达,所有人都可以这样承认,但这仅仅是一种假立,因因为胜义中因果在内的任何法都没有真正自相,所以因缘和合生果所立只是一种假相。这种如梦如幻的生与对方所许的实有生完全不同。麦彭仁波切在《入中论释》中云:世人所承认的他生和中观所承许的因缘生果,在本质上有很大区别。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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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观察果是否为缘之自性

中论广释第8课破斥观察连讲 6/9接着破节选

认为果就是缘的本性不合理,因为诸缘没有自性

整理破果是缘(自生):缘无自性,果不得缘之自性

所破数论外道

量界、限定真正的自性

果是缘不合理 · 本方 · 破

有法
果就是缘的本性
所立
不合理
因
因为诸缘没有自性

毛线不成则一体不成 · 本方 · 破

有法
氆氇与毛线一味一体的概念
所立
就不能成立
因
既然毛线不存在
喻
空中的花园与空中的鲜花一味一体

因果无自相 · 本方 · 破

所立
不可能真正成立
因
因和果都不具这样的自相
喻
石女儿生了儿子、这个儿子就是石女儿

例灰色种子长成绿色苗芽(对方喻)、从无常当中产生了柱子(教学例)、氆氇就是毛线(举例)、石女儿生了儿子(主论证喻)、空中的花园与空中的鲜花(主论证喻)

原段(13 段,节选)

对方对方又狡辩道:缘和果并非像柱子和瓶子那样是别别的他体,而是无二无别的一体,缘的本性就是果,果的本性即是缘,就像灰色种子长成绿色苗芽时,虽然形相变了,但本体并没有改变。 原段 ›

本方这里对方持有的是自生观点。数论外道主要承许自生,他们认为二十三谛法是主物变化的假象,实际都是主物的本体。到了一定时候(即神我由于修习少欲,观察诸境过患而起离欲之念,逐渐修习静虑,因而获得了天眼通。以天眼通观察主物时),主物便不好意思,脱离了神我,这时一切变异的二十三种法就会逐渐融入主物中隐没不现,他们把神我脱离二十三种法称之为解脱。 原段 ›

本方但这种自生说法并不合理,下面第三个颂词即对这种“果是缘”的观点进行破斥。 原段 ›

本方若果从缘生,是缘无自性。 原段 ›

本方从无自性生,何得从缘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若果是缘性,诸缘非自性, 原段 ›

本方从无自性生,岂得缘自性? 原段 ›

本方认为果就是缘的本性所立不合理,因因为诸缘没有自性,从无自性的缘当中如何产生果呢?果又岂能得到缘的自性呢? 原段 ›

本方中观宗驳曰:“果是缘”的观点不合理,假如缘有真正的自性,说果与缘是一个本体也可以,但详细观察后,缘没有丝毫自性可得,这样说“缘产生了果、果是缘”就根本不合理。 原段 ›

本方比如,无常法如果有真实自性,则可以说从无常当中产生了柱子、柱子是无常。但真正观察时,无常只是人们心中的概念,无任何自性,如同石女儿一样。这样说“无常产生了柱子,柱子是无常”就显然不合理。 原段 ›

本方又如,如果毛线的本体真正成立,说氆氇就是毛线,两者的本体无二无别也可以。但毛线的本体并不成立,因为毛线是由很多细毛组成,每根细毛是由东南西北不同方向的诸多微尘组成,每个微尘又是由无数极微组成,观察到最后,极微没有丝毫真正的本体。可见,毛线只是一种虚幻的显现,并不真实存在。毛线不是在我们观察的时候才不存在,而是自始至终从未存在过,认为其存在只是我们的错乱分别。因既然毛线不存在,氆氇与毛线一味一体的概念所立就不能成立,就像不能说喻空中的花园与空中的鲜花一味一体、无二无别一样。 原段 ›

本方若想成立真正的因果关系,一方面,时间一定要有前后差别(前因后果),另一方面,两者都要有自相,这种自相必须能独立自主地存在,即使通过胜义观察也不能被遮破。然而,因因和果都不具这样的自相,所以对方所许的“因生果、果是因”所立不可能真正成立,就像不能说“喻石女儿生了儿子、这个儿子就是石女儿”一样。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破 →

癸三 彼二之摄义

中论广释第8课破斥观察连讲 7/9接着破节选

缘没有自性,故不能生果,缘和果也无法成立他体

整理破果非缘(他体):缘无自性,他体不成

量界、限定真正的自性

缘无自性故非他体 · 本方 · 破

有法
缘
所立
不能生果,缘和果也无法成立他体
因
缘没有自性

果非缘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两者他体(果非缘)的说法就不可能成立
因
缘和果没有任何自性

本体不成故非他体 · 本方 · 破

所立
不能成为他体
因
因和果的本体都不成立
原段(10 段,节选)

对方仍然固执己见,认为缘必定会生果,否则会有毁坏世间因果规律的过失,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缘和果之间只能以有、无、是(一体)、非(异体)这四种方式存在。前三种已被中观宗遮破了,因此他们认为,缘和果应该是以第四种“非”的方式存在,即果不是缘,果和缘是分开的他体。但这种观点同样不合理,如颂云: 原段 ›

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原段 ›

以果无有故,缘非缘亦无。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故缘非自性,非缘性成果, 原段 ›

非有中无果,非缘岂成缘? 原段 ›

因为因缘没有自性,故所立不能生果,缘和果也无法成立他体;非缘自性成立且能生果的情况更不会有,因为如果缘中都没有他体的果,非缘岂能成为缘而有他体的果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中观宗驳曰:“故缘非自性”假如缘和果存在真正的自性,则可以说这是因、那是果,两者是他体,然而因缘和果没有任何自性,这样所立两者他体(果非缘)的说法就不可能成立。 原段 ›

《中论释》中引用了《百论》的教证“氆氇自因成,因自他法成,其本体不成,岂由他生成?”说明了因因和果的本体都不成立,故所立不能成为他体,由此他生就不能成立。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另见「按照《无畏论》的解释,缘要想生果,首先一定要能自生」(同一论题)

中论广释第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8/9回应上段

对方辩白道:缘在未生果之前属于非缘,非缘和果法是他体,非缘虽然最初不是果法的缘,但后来可以变成缘

整理非缘不能变成缘而生他体果

非缘变缘生果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果法应该是从他体的非缘中产生
因
非缘虽然最初不是果法的缘,但后来可以变成缘

非缘更不能生他体果 · 本方 · 破

有法
非缘
所立
这种情况更不会有
因
非缘同样无自性
喻
毛线(缘)当中都没有氆氇

例毛线(缘)当中都没有氆氇(主论证喻)

原段(2 段)

对方对方辩白道:缘在未生果之前属于非缘,非缘和果法是他体,因非缘虽然最初不是果法的缘,但后来可以变成缘,因此,所立果法应该是从他体的非缘中产生。 原段 ›

本方中观宗驳曰:这种说法更不合理,既然缘因为无自性,故无法产生他体的果,那么“非缘性成果,非有”,因非缘同样无自性,怎么可能产生他体果呢?所立这种情况更不会有。再者,“中无果,非缘岂成缘?”既然缘中都没有他体的果,那非缘岂能变成缘而有他体的果呢?就像喻毛线(缘)当中都没有氆氇,茅草(非缘)怎么可能变成缘而有氆氇呢?可见你们的说法完全不合理。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中论广释第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9/9回应上段

从果法不存在,也可推知缘和非缘自性不成立

整理佛经安立缘非缘只是名言;果无则缘非缘亦无

观待

引证宗喀巴大师

量界、限定名言

果无则缘非缘无 · 本方 · 破

有法
观待果法而成立的缘和非缘
所立
没有任何存在的可能性
因
果法没有毫许可堪忍的本体
喻
石女儿

例芝麻(教学例)、细沙(教学例)、氆氇(举例)、石女儿(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对方对方辩解说:如果缘和非缘真像你们所说的没有自性,为什么很多佛经都对因果做过安立?你们不也常说“非缘不能生果,因缘可以生果”吗? 原段 ›

本方答曰:虽然佛经中安立过缘和非缘的概念,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也说过“芝麻是芝麻油的因缘,细沙是芝麻油的非缘”,但这些只是在安立名言,并非意指因缘和非缘实有存在。 原段 ›

本方并且,从果法不存在,也可推知缘和非缘自性不成立。比如,假如氆氇(果)的本性真实存在,则与之观待而成立的缘——毛线,以及非缘——茅草等也可以有存在的机会。但真正观察果法时(可以用刚才破因本体的方式观察),就会失望地发现,因果法没有毫许可堪忍的本体。既然如此,观待果法而成立的缘和非缘,就如喻石女儿一样所立没有任何存在的可能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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