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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中有自明自知的心识存在,这一点我们也承认。但若觉得这不够,胜义中还要存在的话,那就不合理了

入行论广解 · 第157课 · 连讲 8 段,这是第 5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卯二 破彼 › 辰一 破除妨害胜义自证 › 巳二 遣除迷乱 › 午二 意义不相同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一 破除若无迷识则无执著之过失

入行论广解第156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8节选

外境与心识不可能独立存在

整理唯识难「不许迷识则谁知如幻」,中观以同等理反难:无外境则心识执何

同等理 观待

所破唯识宗

量界、限定胜义量、名言中

对方:须许心识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必须要承认心识的存在
因
若不承认迷乱的心识,那么谁知道一切法如幻如梦

境识不能独立 · 本方 · 破

有法
外境与心识
所立
不可能独立存在
因
能取与所取是互相观待安立的
喻
左手和右手

例梦中的大象、山河(对方喻)、左手和右手(主论证喻)、蓝色瓶子(举例)

原段(10 段,节选)

对方乱识若亦无,以何缘幻境?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那么,唯识宗的观点是什么呢?他们认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万法由心造,外境没有一个能经得起观察,而心识是存在的,就像梦中的大象、山河并不存在,但执著它的心识存在一样。因此他们对中观宗发难:“你们认为一切法如幻如梦,但因若不承认迷乱的心识,那么谁知道一切法如幻如梦?是石女的儿子,还是龟毛、兔角?所以,所立必须要承认心识的存在。” 原段 ›

本方下面是中观宗对他的回答,首先以同等理进行辩驳。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若许无幻境,心识何所缘? 原段 ›

本方以同等理来观察时,中观宗说:“你们唯识宗不承认外境,只承认一个心识。但如果没有外境,仅仅一个心识到底能执著什么呢?” 原段 ›

本方心识依靠外境而生,没有蓝色瓶子(所取),就不可能有取蓝色瓶子的眼识(能取)。因能取与所取是互相观待安立的,如同喻左手和右手、这边和那边一样,没有能取就没有所取,没有所取就没有能取。你们唯识宗说:“没有心识的话,谁去执著如幻如梦的外境?”同理,中观宗对唯识宗反驳道:“没有外境的话,心识到底要执著什么?”因此,外境与心识所立不可能独立存在。 原段 ›

本方在这里,中观宗主要是破斥唯识宗所许的实有心识,按照胜义量来观察,这种实有根本不成立。但在名言中,承许外境为心的显现是非常合理的,并不是此处的驳斥对象。 原段 ›

本方总之,观察名言谛时,能取的心识和所取的外境应该存在,而观察胜义谛时,外境不存在,心识也不存在。《入中论》云:“般若经中佛俱遮,彼等对法俱说有。”意思是说,佛陀在《般若经》中遮破了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等外境,又遮破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等有境,但这些法在《俱舍论》等对法论中是成立的。倘若没有成立,名言中一切也得不到是不合理的。 原段 ›

下一段:接着破 →

寅一 遮破承许显现为心

入行论广解第156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8接着破节选

外境若是心,心见外境就成了自心见自心

整理破真相唯识「境相即心体」:若境即心则成自心见自心,心不自见如刀不自割

所破真相唯识宗引证释迦牟尼佛、麦彭仁波切

量界、限定实有、名言中

对方:境相即心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柱子、瓶子等东西
所立
皆是心的显现,与心的本体无二无别

境若即心则自心见自心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外境若是心

应成:心见外境就成了自心见自心

心不自见 · 本方 · 破

有法
心
所立
心也不能见到自己
喻
剑锋不能斩断自己,指尖不能接触自己

例做梦(对方喻)、刀剑锋(主论证喻)、指尖(主论证喻)

原段(8 段,节选)

对方所缘异实境,境相即心体。 原段 ›

对方真相唯识宗补救说:“我们并非完全认为无境,而是承许心所缘的外境不是实有,柱子、瓶子等东西所立皆是心的显现,与心的本体无二无别。(《中观庄严论》中也用镜中的影像作了比喻。)就像在做梦时,尽管有大象的显现,但这归根结底就是自己的心识,除此之外并没有大象。因此,心识应该是存在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幻境若即心,何者见何者? 原段 ›

本方世间主亦言,心不自见心, 原段 ›

本方犹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 原段 ›

本方针对真相唯识宗的答辩,中观宗反问:如果你们认为外境不实,一切都是心的幻现;而心是实有的、不可分割的,它既是能取,又是所取,这是不合理的。(当然,名言中心了知自己、回忆自己,知道刚才想了什么、昨天做了什么,这是可以成立的。麦彭仁波切说:“心自己了知自己。”俗话也说:“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点,我们是不会破的。)因为外境若是心,应成心见外境就成了自心见自心。而且,能取与所取本来各自分开,唯识宗如此承许的话,心是实有一体,又是分开的能所二取,这该怎么成立呢? 原段 ›

本方三界怙主本师释迦牟尼佛讲过,自心不能知自心,《楞伽经》云:“犹如剑自刃,不能斩自锋,指不触自尖,心不见自心。”喻剑锋不能斩断自己,指尖不能接触自己,同样,所立心也不能见到自己。《顶宝经》亦云:“自心不能见自心。”还有轻健者不能骑自己的肩上……因此,自己对自己起作用,在大乘经典中已经遮止过。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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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一 破灯火之比喻

入行论广解第157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3/8接着破节选

灯火本身并不是自己所照的对象

整理破唯识灯火喻:灯上无暗可遣,非其所明;能明所明观待;灯若自照,暗亦应自暗

观待 同等理

所破唯识宗

量界、限定名言中

对方:心如灯自照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心识
所立
能了知他法(他证)和了知自己(自证)
喻
灯火既能遣除黑暗,又能照亮自己

灯非所明 · 本方 · 破

有法
灯火
所立
并不是自己所照的对象
因
灯火上本来就没有黑暗遮蔽

能明所明观待 · 本方 · 破

所立
灯火照亮自己不成立
因
能明和所明是观待而安立的,所明不存在的话,能明也不存在

灯自照则暗自暗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灯火能照亮自己

应成:那么以同等理来推,黑暗也能遮蔽自己了

例灯火(对方喻)、黑暗(举例)

原段(9 段,节选)

对方若谓如灯火,如实明自身。 原段 ›

本方灯火非所明,其无暗蔽故。 原段 ›

本方昨天破了唯识宗的“自心了知自心”,今天他们又以两个比喻,试图建立这个观点合情合理。 原段 ›

对方首先是唯识宗的第一个比喻:犹如喻灯火既能遣除黑暗,又能照亮自己,心识同样也所立能了知他法(他证)和了知自己(自证)。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中观宗驳斥:比喻不成立。因为灯火本身所立并不是自己所照的对象。你们说灯火既是能明,又是所明,但所明是要遣除黑暗的,而因灯火上本来就没有黑暗遮蔽。 原段 ›

本方反过来说,假如灯火上有黑暗,则可以说它在照亮自己的同时,也遣除了自己的黑暗,既是能明又是所明。但灯火上根本没有黑暗,怎么说能它照亮自己呢?因能明和所明是观待而安立的,所明不存在的话,能明也不存在,因此所立灯火照亮自己不成立。 原段 ›

本方或者说,如果灯火能照亮自己,应成那么以同等理来推,黑暗也能遮蔽自己了。《中论》云:“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黑暗有遮蔽万物的特性,如果它能遮蔽自己,那么整个世间就没有黑暗了,处处都是一片光明,我们也不用绞尽脑汁想要电了。(学院冬天时经常停电,晚上没有灯照明。偶尔来电了,很多道友就特别兴奋:“噢,有电啦!”形同见到本尊一样。) 原段 ›

本方中观宗承认的自证,是名言中如梦如幻的自证,并非像唯识宗所许的,本体实有、不可分割,同时自己能了知自己的自证。如果灯火真能照亮自己,黑暗也应该遮蔽自己,如此一来,自然规律会彻底混乱。还有一些论典说,假如灯能照亮自己,那它也应该照亮太阳、月亮,许多规律都颠倒了。所以,由推理可知,唯识宗的某些观点不得不值得考虑。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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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二 破蓝色之比喻

入行论广解第157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4/8接着破

琉璃的蓝色也必定是因缘所生

整理破唯识蓝色喻:琉璃之蓝也观待因缘,与水晶之蓝无本质差别,不依他的自证不成

观待 缘起

所破唯识宗引证大多数论师、龙猛菩萨

量界、限定胜义中

对方:自证如琉璃之蓝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自明自知的心
所立
它完全能了知自己
喻
琉璃的蓝色

琉璃之蓝亦因缘生 · 本方 · 破

有法
琉璃的蓝色
所立
也必定是因缘所生
因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例水晶的蓝色(对方喻)、蓝宝石、蓝琉璃的蓝色(对方喻)、蓝色的布匹(教学例)

原段(9 段)

对方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 原段 ›

对方如是亦得见,识依不依他。 原段 ›

本方非于非青性,而自成青性。 原段 ›

对方唯识宗又举出一个比喻遮破中观宗。他们说万法的本体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尽管有些法不能对自己起作用,但有些法却可以。比如水晶的蓝色必须依他缘才能映现,但蓝宝石、蓝琉璃的蓝色却是本具的,并不需要依靠他缘。 原段 ›

对方假如在水晶下面放一块蓝布,水晶就会变成蓝色;如果窗帘是蓝色,窗玻璃也会变成蓝色,这种蓝色需要借助其他的力量。但有些蓝色不依靠任何因缘,就像蓝宝石、蓝琉璃的蓝色,它是纯天然的,不观待任何东西。 原段 ›

对方同样,识也有依靠他缘、不依他缘两种。依靠他缘的,就像眼根与色尘聚合形成眼识、耳根与声尘聚合形成耳识,这些识依靠他缘而生,如同水晶的蓝色。还有一种识不观待他法,即自明自知的心,所立它完全能了知自己,相当于喻琉璃的蓝色。唯识宗以这种比喻,认为自证应该成立。 原段 ›

本方对此,中观宗说:“非于非青性,而自成青性。”(藏地有些论师和慧源论师的不同观点,《善说海》中都有宣讲,希望你们看一下他们的回答方式。)大多数论师是这样回答的:你们说琉璃的蓝色自性成立,不观待外缘,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它也是由一定因缘聚合而成,与水晶的蓝色无有本质的区别。 原段 ›

本方所谓的观待,是指一法的产生、改变、灭亡依靠其他因缘。如《释量论》云:“此有彼亦生,此变彼亦变,称此是彼因。”此法存在,彼法就会存在;此法改变,彼法也随之改变,这样,此法就叫彼法的因,此法可以改变彼法的性质。 原段 ›

本方琉璃的蓝色也要观待他法,它之所以是蓝色而不是白色,肯定有一种因缘。一个法的生住坏灭,是外十二缘起或内十二缘起在起作用,无情物依靠外十二缘起,有情物依靠内十二缘起,龙猛菩萨说:“因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既然如此,琉璃的蓝色所立也必定是因缘所生,只不过它的因不明显罢了。就好比蓝色的布匹,我们看不到它在工厂里怎么染的,但不能因为看不到就认为它是天然的蓝色。“不从因缘生”的法不可能存在,第二个比喻也不成立。因此,唯识宗所承认的何时也不破、胜义中存在的心识,在中观理证面前是可以遮破的。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破 →

午二 意义不相同

入行论广解第157课破斥观察连讲 5/8接着破

名言中有自明自知的心识存在,这一点我们也承认。但若觉得这不够,胜义中还要存在的话,那就不合理了

整理从意义破胜义中实有的自证(名言中自明自知不破):心自明由何识知?自知则以未成立为因,他知则无穷,前后不遇、同时无关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

灯明由他识知 · 本方 · 破 · 限定:假设灯火可以照亮自己

所立
这并非是灯火自身了知的,而是灯火以外的有情心识了知的

自知不应理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说是自己的心

所立
这不应理
因
未成立的东西不能作为因

他知则无穷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是由其他心来了知

应成:则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前后两心不相遇 · 本方 · 破 · 限定:假如这两个心一前一后

所立
二者无法相遇,不可能有了知与被了知的关系
因
那么前念灭时,后念才生

同时两心无关 · 本方 · 破 · 限定:假如这两个心同时产生

所立
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能立为能知、所知
因
同时产生的法互不观待

例灯火(举例)

原段(8 段)

对方若谓识了知,故说灯能明。 原段 ›

本方自心本自明,由何识知耶? 原段 ›

本方中观宗说:名言中有自明自知的心识存在,这一点我们也承认。但若觉得这不够,胜义中还要存在的话,那就不合理了。 原段 ›

本方前面已破了灯火能自明的比喻,退一步说,假设灯火可以照亮自己,所立这并非是灯火自身了知的,而是灯火以外的有情心识了知的,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那么,心自己了知自己,是由哪个心识知道的呢? 原段 ›

本方如果说是自己的心,所立这不应理。因为按因明的推理方式,因未成立的东西不能作为因。心自知自明的观点正在观察、尚未成立,属于一个未知数,故不能说是心识自己了知自己。 原段 ›

本方如果是由其他心来了知,那其他心又是谁来了知呢?假如甲的心需要乙来了知,乙的心需要丙来了知……这样推下去,应成则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原段 ›

本方而且由其他心来了知,也有诸多理证妨害。假如这两个心一前一后,因那么前念灭时,后念才生,所立二者无法相遇,不可能有了知与被了知的关系;假如这两个心同时产生,按照因明推理,因同时产生的法互不观待,所立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能立为能知、所知。 原段 ›

本方因此,不管是自证、他证均不合理,这样一来,心的自明自知又从何谈起呢?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另见「通过过去、现在、未来三时观察,再加上剖析感受是自知还是他知,最终得出一个结论:自性实有的受绝对不成立」(同一推理)

巳二 无有比量根据

入行论广解第15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6/8回应上段节选

回忆并不是由自证单独认知的

整理无有比量根据:心境相连,忆念依前所缘之境而起,如鼠毒春发方忆被咬

观待

所破真相唯识宗、个别论师对比甲操杰引证布顿大师、麦彭仁波切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

对方:有回忆故有自证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自证
所立
应该存在
因
因为有回忆之故

无实有自证亦能忆 · 本方 · 破 · 限定:即使实有的自证不存在

所立
其实也不会有不能回忆的过失
因
心与境相连
喻
冬天被毒鼠咬伤

两个实有心识非一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真有两个心识

所立
则绝对不会是实有的
因
成实的东西不可分割

例鼠毒(主论证喻)、蓝布(举例)

原段(11 段,节选)

对方若无自证分,心识怎忆念? 原段 ›

本方心境相连故,能知如鼠毒。 原段 ›

对方真相唯识宗说:假如没有自证的话,心识怎么能忆念过去的事情呢?比如我刚才看见一匹蓝布,过一段时间后,我还是能回忆起它的样子,它的形象在脑海中清清楚楚、历历在现,这说明自证应该是存在的。 原段 ›

对方现在也有很多人,即便没有学过佛,也能回忆自己的前世,想得起前世所做的事情、当时的父母、居住的地方等,这说明我们有一种自证分。布顿大师在《入行论讲义》中根据唯识宗的观点说:“自证所立应该存在,因因为有回忆之故。”回忆就是心自明自知的一种结果,通过这种推理,说明自证肯定存在。如果自证不存在,昨天做了什么、去年发生了什么,现在不应该记得起来。 原段 ›

本方中观宗答言:“心境相连故,能知如鼠毒。”名言中有如幻的自证,这一点我们也不会破,毕竟遮破显现的中观派,哪里都没有。但你们承认的自证实有、不可分割,这绝对不合理。(其原因前面也讲过,后面还会继续讲,这里主要是通过比量来认知自证非实。) 原段 ›

本方即使实有的自证不存在,所立其实也不会有不能回忆的过失。回忆并不是由自证单独认知的,因心与境相连,心识忆念,并非脱离外境而单独起现,而是外境与过去的事情相关,一旦心识感受这个外境,便能回忆起过去的事情。就像喻冬天被毒鼠咬伤时,自己并不知中毒,直到春雷响时毒发,伤口开始流脓,身体开始生病,才回想起被咬时所中的毒。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忆念并非单独产生,它离不开前识所缘的对境。世间人常说“睹物思人”,其实也是这个道理。以前杨贵妃死后,唐玄宗回宫看到她生前用过的物品,特别伤心,有许多精彩的故事。现在有些人也是如此,朋友死了或者离开后,经常把他给自己的戒指、项链,甚至一朵花拿出来看,一边看一边流泪。本来外面的事物刹那变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会改变,但愚者根本不懂,始终觉得这些法是实有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唯识宗认为纵然没有所缘的外境,心也能忆起过去的心识。而中观宗认为,能缘与所缘互相观待,不可能单独生起,假如没有外境,直接产生独立的心识是不可能的。这个颂词,麦彭仁波切在与扎嘎活佛辩论的《辩答日光书》中讲得更广。从表面上看,此处好像在破名言中通过比量成立的自证,实际上是在破胜义中的自证。甲操杰的讲义中说名言中也应该破自证,但名言不破自证的道理,我们在后面可以分析。 原段 ›

转述个别论师认为自证不应这样破,但是这里通过观察,破法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唯识宗说自证实有,若是如此,那么昨天能感受的,是实有的心识,今天能回忆的,也是实有的心识,因成实的东西不可分割,两个实有的心识又怎么会是一体呢?如果真有两个心识,所立则绝对不会是实有的。而且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过,倘若有一个成实,整个世界将无法现前……也讲了很多道理。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辰三 破除妨害遮破

入行论广解第15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7/8回应上段

即使能知道远处他人的心,也不一定就能明知自己的心

整理破除妨害遮破:他心通能知远不定能知近,如涂药见远宝藏而不见眼上之药

所破唯识宗

对方:能知远故自明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心自明
因
心通远见他

知远不定知近 · 本方 · 破 · 限定:即使能知道远处他人的心

所立
也不一定就能明知自己的心
因
世间万物有各自的因缘,有时能见到远物,却不能见到近物
喻
古代有一种药

例远处微细的毛发(对方喻)、涂炼就药(主论证喻)、隐形眼镜(教学例)

原段(4 段)

对方因心通远见他,近故所立心自明。 原段 ›

本方然涂炼就药,见瓶不见药。 原段 ›

对方唯识宗又寻求另外的依据,妄图建立自心见自心的观点。他们说:小乘有一种修法,即观想别人的心跟自己的心一样、别人的身体与自己的身体无别,久而久之,一旦具有禅定等持,便可开发他心通,了知他人在想什么。(或者,也可以依靠咒语来了知他人心。)就算是几百公里以外的人,其心思也能完全察知。既然远处他人的心思都能了知,近处自己的心又怎么会不知道呢?比如美国总统在想什么我都知道,那我自己昨天做了什么,了知它更是轻而易举。远处微细的毛发尚能看见,面前的瓶子又怎么会看不见呢? 原段 ›

本方中观宗回答道:那也不一定。因世间万物有各自的因缘,有时能见到远物,却不能见到近物。比如喻古代有一种药,只要敷在眼睛上,就能见到几百由旬外的地下宝藏,但近在眼睛上的药,此人却一点也看不见。(就好像戴隐形眼镜的人,可以将外境看得清清楚楚,但却看不到自己所戴的隐形眼镜。或者说,眼根可以看见远处的色法,却看不见眼根自己。)因此,即使能知道远处他人的心,所立也不一定就能明知自己的心。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入行论广解第158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8/8回应上段

现量的见、闻也好,比量的觉、知也罢,它们在名言中的显现分,并不是我们破除的对象

整理答「无自证则见闻觉知皆不成」:所破是执实有的分别念,名言中见闻觉知的显现不遮

所破唯识宗引证麦彭仁波切、帝洛巴尊者、无垢光尊者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实有

名言见闻觉知不遮 · 本方 · 立

有法
现量的见、闻也好,比量的觉、知也罢
所立
它们在名言中的显现分,并不是我们破除的对象

寂天若破名言自证则不应此说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连名言中也要破

应成:他就不会说‘见闻与觉知,于此不遮除’了

原段(6 段)

本方见闻与觉知,于此不遮除。 原段 ›

本方此处所遮者,苦因执谛实。 原段 ›

对方唯识宗提出质疑:假设自证不存在,自己不能了知自己,那么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心里了知的一切名言诸法,会不会全部不成立了呢?(因为这些法都是依明觉之识而安立。) 原段 ›

本方中观宗说:我们所破的自证,在胜义中不存在,但名言中是存在的。现量的见、闻也好,比量的觉、知也罢,所立它们在名言中的显现分,并不是我们破除的对象。我们破的是妄执这些为实有的分别念,它才是今生来世痛苦的根源。不论是唯识宗、禅宗、净土宗,谁认为实有的东西存在,谁就是我们遮破的对象。 原段 ›

本方《般若经》云:“从眼根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万法,如梦如幻。甚至胜过涅槃的法,亦如梦如幻。”实执是修行中最大的障碍,帝洛巴尊者曾说过:“显现未缚贪执缚,断除贪著那洛巴。”对我们的见闻觉知,没有去执著的话,不会把我们束缚在轮回中,但如果去贪执,觉得眼睛看到的色法特别好看,很喜欢它,就会把你紧紧束缚。无垢光尊者也说:“山王的显现不是遮障,执著山王才是最大的束缚。”如山般的显现是正常的,修密法时也有明点、佛像、金刚链的甚深显现,这些我们并没有破。要破的是什么呢?就是对这些显现的执著。不管是对本尊的执著,还是对众生的执著,都是一切痛苦的根源,这些一定要破除。 原段 ›

本方麦彭仁波切在其他讲义中说:“寂天论师根本不破除名言中的自证,若连名言中也要破,应成他就不会说‘见闻与觉知,于此不遮除’了。”名言中的回忆前世、回忆昨天,虽然是一种觉知,但这种觉知根本不破。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中观宗在这里所破的自证,是唯识宗承认的“实有”自证,名言中的自证并没有破」(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