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经庄严论讲解第090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1/7
每个法都是刹那性的,它刹那性地产生,马上就刹那性地灭尽,不可能有一个实有的相续
整理十四因之一「不容故」:法若有实有相续,中间一段就成常有,刹那生灭之法不容有(弥勒菩萨颂,堪布讲)
所破很多人
量界、限定世俗中、实有
实有相续不容有 · 本方 · 破
- 所立
- 不可能有一个实有的相续
- 因
- 每个法都是刹那性的,它刹那性地产生,马上就刹那性地灭尽
如果有相续,中间的相续就变成常有了
例河流的相续
原段(6 段)
本方不容因生故,相违自不住, 原段 ›
本方无故相定故,随行泯灭故, 原段 ›
本方变异可得故,彼因与果故, 原段 ›
本方执受主宰故,清净随众故。 原段 ›
本方内外一切法都是无常的,从“不容故”一直到后面的“随众故”,总共有十四种因。 原段 ›
转述第一个是“不容故”。很多人觉得有一种相续存在,比如从世间层面来讲,有日、月、年等等;从人的相续来讲,有年轻、中年……反正我有一个不断的相续——其实这样的相续不容有,为什么?因每个法都是刹那性的,它刹那性地产生,马上就刹那性地灭尽,所立不可能有一个实有的相续。应成如果有相续,中间的相续就变成常有了,这样的常有在无常的、刹那性的法当中绝对不容有、不可能存在。通过这样的推理,世间万事万物都不可能有相续的存在。我们经常说河流的相续、人的相续或时间的相续、传承的相续,这些只是在世俗中的说法而已,实际上所谓的同类相续根本不存在,这叫作不容故。我就简单讲一下,内容比较多。希望你们详细看一下,里面有很多窍诀。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