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破斥应成式连讲 1/8
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与色以色空教义,以及理证皆相违
整理破「彼不以彼空」:若柱子、法性不以自体空,空基便留剩,与般若「色以色空」之教及理证皆相违。
违教 · 本方 · 破
- 有法
- 柱子、法性等任何一法
则所空的柱子与法性等不空的部分就余留下来了,结果各自本体已经成立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庚一 与教、理、承认相违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破斥应成式连讲 1/8
整理破「彼不以彼空」:若柱子、法性不以自体空,空基便留剩,与般若「色以色空」之教及理证皆相违。
违教 · 本方 · 破
则所空的柱子与法性等不空的部分就余留下来了,结果各自本体已经成立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破斥观察连讲 2/8
整理观柱子与其成实一体异体:一体则俱破,异体则柱子不空
一体则俱破 · 本方 · 破
那么所破成实等一个遮破,有法柱子也同样已破除了
异体则柱不空 · 本方 · 破
有法的柱子等各自之本体却成了以胜义理观察也不空,也就是说具有经得起胜义量观察的过失
例火、柱子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8回应上段
整理答「成实未有故,不必分析一异体」:虽无实法,凡夫前仍执瓶子为实有,故须详察。
量界、限定名言中
不必观一异 · 对方 · 对方立论
凡夫前有实执 · 本方 · 破
例瓶子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破斥观察连讲 4/8
整理破对方所认的所破:不空的瓶子之外,别无经不起观察的成实之法。
量界、限定以胜义观察
所破无着落 · 本方 · 破
例瓶子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破斥观察连讲 5/8
整理胜义观察时加成实等鉴别无必要;若因怕谤名言而加,反成咬文嚼字
对比中观自续派
量界、限定观察胜义
加鉴别无用 · 本方 · 破
怕谤名言反成纠缠字 · 本方 · 破
自续派论许所破,加成实等之鉴别, 原段 ›
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 原段 ›
中观自续派的论典中普遍承认在所破上面加上成实等的鉴别或胜义谛的鉴别,将二谛分割开来,从而将胜义理与世俗理所得之义分别加以讲解,然而,此处就观察胜义的理证而言,说柱子、瓶子等自本体不空,加上这些鉴别有什么理由又有何必要呢?所立实在无有任何必要。 原段 ›
思若空性仅世俗,亦似无有柱子后, 原段 ›
担忧咬文嚼字也,如此更成纠缠字。 原段 ›
如果你们是由于想到倘若瓶子以瓶子空、柱子以柱子空,则连世俗名言中瓶子、柱子等这些也似乎不存在了,进而因担心有诽谤名言等纠缠字面的过失,而说柱子不以柱子空,添加此等鉴别。实际上这么一来,所立就更加成了咬文嚼字,这点实在不可避免。 原段 ›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辨析连讲 6/8
整理辨「柱子存在」与「柱子不以柱子空」:后者已许能依所依
量界、限定名言世俗谛
对方说一义 · 对方 · 对方立论
能依所依 · 本方 · 破
例柱子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破斥自续式连讲 7/8
整理彼不以彼空于二谛皆不合理
量界、限定胜义中、世俗谛
胜义中无必要 · 本方 · 破 · 限定:在胜义中
世俗中文法误 · 本方 · 破 · 限定:从世俗谛来说
定解宝灯论浅释一 见解无遮或非遮破斥应成式连讲 8/8
整理以与对方自许相违而破:若有法不以自身空而以所破他法空,违所许自空;若说无所破他法故自空,又违所许自不空。
违许自空 · 本方 · 破
显然已与你们自己不承认他空而承认自空的观点自相矛盾了
违许自不空 · 本方 · 破
则与你们承许的柱子不以自身空也已成了相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