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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见此水若非水,他法成水不应理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41课 · 连讲 11 段,这是第 1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二 遣除量非量不合理之争论 › 辛一 真实遣除 › 壬三 从反面严厉破斥 › 癸二 若非观待则有太过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庚一 真实建立自宗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1/11

自宗不堕现与空,本基一切均不成

整理究竟自宗:本基不堕现空,诸显现平等故一法可现种种

量界、限定暂时来讲、究竟而言

实有则唯现一者 · 本方 · 反诘

应成:若一法实有不空而存在,则只能显现这一者,再不能显现其他

空故现种种 · 本方 · 立

有法
万法
所立
可以显现种种不同
因
但万法本体为空性之故

例一碗水(举例)

原段(7 段)

自宗不堕现与空,本基一切均不成, 原段 ›

任何显现平等故,一法亦可现种种。 原段 ›

究竟合理的无垢自宗又是如何安立的呢?应承许为不堕于现空任何一边。 原段 ›

如此宣说时,与前文所说共同所见为法界明分会不会出现矛盾呢?并不矛盾。暂时来讲,六道众生面前的显现无欺存在,从这一角度,凡夫众生只能见到现分而见不到空分;究竟而言,所谓的共同所见即不能堕于现也不应堕于空,单单的空或者现任何一者根本不能作为共同所见。 原段 ›

也就是说,一切万法本来之基,即水、脓等的真正本体不成为现也不是空,真正实质性的一个法根本无处寻觅。一切万法的显现实际与空性无二无别,与法界本性毫无二致,故而一法亦可显现多种多样,比如人类共同见到的水,有人欲以此水解渴,有人欲以此水作清洁,有人对此水厌恶非常……不同人对同样的水产生的感觉各不相同;或者,同一碗水,有见其为甘露、住处、虚空、佛母等形色各异的不同显现。 原段 ›

释迦牟尼佛说:凡夫众生的眼耳鼻舌身不是正量。就像人所见之水,饿鬼见为脓血、天人见为甘露等等,有许许多多不同的显现,因而一个法的本体并不存在一种实质;应成若一法实有不空而存在,则只能显现这一者,再不能显现其他,因但万法本体为空性之故,所立可以显现种种不同。 原段 ›

故于此建立究竟自宗时,现空无二可以承许为共同所见,但它也并非实有存在。麦彭仁波切在《三本性论》中说:此等要点必须依靠大圆满境界方可无碍了达。因此,通过中观等推理的方式,想要真正通达现空双运的殊胜要义是非常困难的。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另见「万法的本体根本不存在一种实质,若存在实质,根本不会显现其他法」(同一推理)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11回应上段

有人怀疑说:所谓的现空无二,六道众生根本无法见到,那为何将其作为共同所见呢?

整理遣疑:众生虽未见现空无二,所见之本性即现空无二

所破有人

不见则非共见 · 对方 · 反诘

所立
则不能称为共同所见
因
地狱、饿鬼等根本见不到
喻
此人见水、彼人不见水

例海螺(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问者有人怀疑说:所谓的现空无二,六道众生根本无法见到,那为何将其作为共同所见呢? 原段 ›

问者或许许多人都会对此产生疑问,比如人们共同见到了水,可以将水称为共同所见,但喻此人见水、彼人不见水,所立则不能称为共同所见。同理,所谓的现空双运,因地狱、饿鬼等根本见不到,怎么能称之为共同所见呢? 原段 ›

本方当然,众生于迷乱阶段确实无法见到现空无二,但人们正现见水的同时,此水的本性即是现空无二;饿鬼正见之脓血的本性也是现空无二。从本性角度来讲,一切万法都是现空无别、一味一体的,就如海螺之喻,具眼翳者见为黄色,无眼翳者见为白色,无论如何,他们所见除海螺外再无其他。同样,人类见到水、饿鬼见为脓、天人见甘露,不管怎样,一切众生所见之法其实与法界是无二无别的,只是六道众生具足无明之眼翳,故见其为不清净而已,虽然所见不同,但应该承认共同所见即是现空双运。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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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3/11

何者现空若圆融,则彼一切皆合理

整理现空圆融则一切合理,不圆融则业果、轮回、共同所见皆不成。

空故一切成 · 本方 · 立

有法
一切万法
所立
业因果、轮回等全部都可以成立
因
均为空性之缘故

不圆融则不成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空不能现、现不能空,则业因果、轮回痛苦、共同所见等都不合理

例水中的月亮(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何者现空若圆融,则彼一切皆合理, 原段 ›

何者现空不圆融,则彼一切均非理。 原段 ›

不论任何法,现与空若能圆融一味,也即现不相违空、空不相违现,空时可以现、现时可以空。《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因此,一切法空即是现、现即是空,就像水中的月亮。这一比喻特别好,从未了知现空双运这一教理的人,依靠它很容易理解。 原段 ›

就像水月一样,空的时候可以现、现的时候可以空,现空若能双融一味,一切都会非常合理。水的本体即是空性,故可以将其称为共同所见,以空性之故,即可显为水,也可现为脓、铁水,甚至佛陀也可以见其为法界。而且,一切万法因均为空性之缘故,所立业因果、轮回等全部都可以成立。 原段 ›

否则,现时不空、空时不现,如此则一切都不合理。佛将空性分为四空、十六空、二十空等,但也只是中观自续派暂时如此抉择而已,究竟中观应成派于胜义量中根本无有诸如此等的分类,但于暂时未通达现空双运境界的人面前可以这样分。应成如果空不能现、现不能空,则业因果、轮回痛苦、共同所见等都不合理。按照《俱舍论》观点,地狱位于冈底斯雪山下方,但这一点于大乘经典中根本不承认,而是认为不论这一众生位于何处,以恶业所感,当下即显现为地狱。对于这一点,若已证悟现空无二之理则十分合理,若未了知现空无二就很容易对此产生怀疑,麦彭仁波切于《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中说:若不具足无二智慧,清净刹土也现为恶趣相;若具足无二智慧,三恶趣亦可现为清净刹土。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对方接着提 →

壬一 彼宗质难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问难问难与答连讲 4/11对方接着提要连上下读

若谓如此量非量,分类亦成不应理

整理彼宗质难:若皆现空双运,量与非量之分应不成立

持论有人

量非量不成 · 对方 · 反诘

有法
量与非量的差别
所立
已经不存在
因
如果一切都是现空双运的本体
原段(2 段)

问者若谓如此量非量,分类亦成不应理。 原段 ›

问者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因如果一切都是现空双运的本体,人、饿鬼、天人等所见的都是现空双运,如此一来,量与非量的差别所立已经不存在,一切万法全部颠倒了。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癸一 如理建立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回应自续式连讲 5/11回应上段

任何显现不现他,是故依观现世量,所量并非不成立

整理如理建立:依观现世量所量成立,诸法各住自体,假立与正量不相违

所破有人、格鲁派引证根登群佩

量界、限定名言中、从实相角度

依观现世量所量成立 · 本方 · 立

有法
所量之水
所立
完全可以成立
因
于人类面前,可以现量见到的缘故

假立不违正量 · 本方 · 立

有法
瓶子
所立
瓶子可以成立
因
以比量推理时,瓶子可以盛水,具足它自己的作用

例瓶子(举例)、水(举例)

原段(8 段)

本方任何显现不现他,是故依观现世量, 原段 ›

本方所量并非不成立,诸法自性住本体, 原段 ›

本方分类一体与异体,正量可以成立故。 原段 ›

本方不存在这方面的过失。虽然一切万法皆为现空无二,人们见到水时,其实也是现空无二的一种本性,但这是从实相角度来讲;以现相而言,有观现世量、净见量等许多量,若对诸如此类的量能够详细分析,互不混淆,就根本不会出现量与非量颠倒的过失。比如人面前显现的水,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正量,但在饿鬼面前根本不会现为水而是以其业感显现为脓。这样一来,于名言量中,众生自己面前显现的法,其他众生根本无法现见。若依靠观现世量则所量必定可以成立,也就是说,因于人类面前,可以现量见到的缘故,所量之水所立完全可以成立。 原段 ›

本方为什么能够成立呢?名言中一切万法均安住于自本体中,绝对不会互相混杂。依靠观现世量推测时,柱子、瓶子、水、火等全部各住自位,甚至涅槃等也是住于自之本体中,故于名言中虽然是现空无二,但根本不会混淆不清。虽然一切诸法全部都是假立的,但于名言中也绝不相违,麦彭仁波切说:万法虽为假立,但于正量并不相违。 原段 ›

对方有人认为,既然万法皆为假立,那名言中的正量也应该不存在。 原段 ›

转述并非如此。以瓶子为例,通过种种推理对其进行推究观察时,真正的瓶子根本不存在,但名言中,眼识可以现量见到瓶子,因以比量推理时,瓶子可以盛水,具足它自己的作用,因此所立瓶子可以成立。格鲁派也有“诸法均为假立与名言正量相违”的说法,实际上,虽然万法是假立的,但与正量根本不相违。这个问题比较关键,格鲁派认为显现于胜义中不能遮破,对于这样一种显现,根登群佩说:名言中若成立真实自相,心中确实有些忐忑不安。因此,宁玛派虽然承许一切万法皆为假立,但名言中通过比量、现量完全可以成立。 原段 ›

本方一切万法均住于自己的本体,比如柱子的无常与柱子的红色以一体的方式存在,而柱子与瓶子之间的关系则以他体方式存在,这些全部都是以正量方式成立的。究竟观察时,不论有情世界还是器世界,全部是现空无二、无有任何差别,但暂时名言显现中,人所见的水与饿鬼所见的脓血绝对不会互相混杂,依靠各自业感,众生所见也皆不相同,是完全分开的,这一点无有任何与教理相违之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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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观待成立故合理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6/11

故以观待量成立,独立自主之诸法,并非以量可成立,若成则应成实相

整理观待成立故合理:诸法观待以量成立,独立自主者以量不成,成则应成实相

观待

量界、限定观待暂时名言、观待胜义

独立则天人亦见水 · 本方 · 破

应成:若其独立存在,则天人也应见到水

独立成实相 · 本方 · 破

应成:而独立自主成立的话,则此法已成为实相之法,如此即使以胜义量观察也无法遮破

例水(举例)

原段(4 段)

故以观待量成立,独立自主之诸法, 原段 ›

并非以量可成立,若成则应成实相。 原段 ›

大家在闻思过程中,首先应该明白经论教典中所说的专用术语,比如量、非量等,对这些法语若未通达,想要真正闻思也很困难。所谓的“量”有胜义量、名言量,若以胜义量观察,一切万法暂时是现空无二,究竟是离一切戏论的。名言中,以净见量观察时,万法虽然存在种种显现,但一切显现都是清净的,比如本尊、坛城等皆属净见量所见;若是观现世量,通过比量、现量均可得出各自的结论。以上是从有境角度而言,从对境角度来讲,也有如地狱、饿鬼等很多分类。故而“量”从能取、所取的角度均可以分析。 原段 ›

所以,观待暂时名言来讲,现量、比量可以成立;观待究竟名言来讲,净见量可以成立;观待胜义则胜义量完全可以成立。全部都是观待而言,比如水,人们听到某处有水声,以此可以真正找到水源;若现量见到水,即可以直接享用。因此,观待人而言,所谓的水以量成立,但真正独立自主的一个法能否成立呢?绝对不成立。比如水,应成若其独立存在,则天人也应见到水,地狱、饿鬼所见均应为水,天人不应见甘露,而是见到水,因为是独立实有的一种本性,任何众生均应如是见到。但于此世间中根本不存在一个独立实有之法,不论现量、比量还是净见量,独立自主之法均无法成立,如若不然,对于一碗水,天人、饿鬼等均应见为水,然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若观待而言,一切万法均可以量合理安立,应成而独立自主成立的话,则此法已成为实相之法,如此即使以胜义量观察也无法遮破,可是,乃至涅槃之间也不存在以胜义量无法遮破之法。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观待安立所见外,若许堪为观察基,则须成立为实相」(同一论题)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1课展开观察连讲 7/11

一水执水量成立,不相观待独不成

整理观待人执水为量成立,不观待则独不成;胜义观察及饿鬼前皆不成,而凡夫前量非量仍在

观待

不观待独不成 · 本方 · 立

有法
一水
所立
不相观待独不成

水声知水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潺潺作响的水声
所立
可以找到水源

例花绳(教学例)

原段(7 段)

一水执水量成立,所立不相观待独不成, 原段 ›

胜义观察不成立,饿鬼前亦不成立。 原段 ›

观待的道理,在荣索班智达的论典中讲述得非常清楚,以胜义量、观现世量、净见量等几种量安立时不但不矛盾,且于本质显现上具有非常甚深的道理。以量成立时,并非独立自主而是观待成立的,比如人类依靠现量、比量成立之法,全部是以人之业感现前的,真正实相成立、以胜义量永远也无法遮破的法根本不存在,全部都是假立的。 原段 ›

暂时对人而言,水可以成立,然而通过胜义量观察,其一点一滴的自性也不能成立,水的本体不成立之故,人们以眼识现见也无法成立,因此,通过胜义量观察时,所执著的水根本不能成立。而且,此水于饿鬼面前除脓血以外,也是一丝一毫都不成立的。 原段 ›

人们经常说现量见到,其实仅是迷乱的一种现象,比如黄昏时误认花绳为蛇,有人说“根本不是蛇”,这时仔细观察才发现确实不是蛇,只是一条花色的绳子。于是便对绳子执著不舍,又有人说“根本没有绳子”,此时再次观察,发现所谓的花色绳子也是由一根根毛组成,由此才了知执著花色的绳子只是迷乱而已。别人说“所谓的毛其实并不存在”,由此继续观察下去,果然是由许多微尘组成面前所见之毛,此时方才恍然大悟——毛根本不存在。此时此刻,于是暗自揣度:原来现量见到的法并不存在,那这个微尘应该存在吧?正在如此寻思之时,又听到有人说:“若继续观察分析下去,真正的微尘也不存在。”故又再次观察所执著之微尘,果真如此,无论如何寻找,真正的微尘一个都无法存在。因此,虽然最初因误认毒蛇而产生恐惧之心,但如此一步一步分析下来,毒蛇其实并不存在而是花绳,花绳也并不存在,甚至毛线、微尘、无分微尘都不存在,最后才真正了知——原来现量看见的花绳其实也是除空性以外一点一滴都不存在。同样,对于水等其他万法均如是观察时,也可了知其实根本无有实质,全部是如幻如梦的。 原段 ›

真正来讲,所谓的水于胜义量前根本不成立,饿鬼所见之脓也是无法成立的,如此一来,那是不是量与非量已经不存在了呢? 原段 ›

也并不是这样。于凡夫众生面前,所见之水仍可承许为真实,也可以现量见到,然后随着潺潺作响的水声,所立可以找到水源,得到真正的清水,故以比量能够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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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 彼者并非无意义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1课展开自续式连讲 8/11

依靠现量与比量,确定执自之对境,取舍彼境不欺故,正量并非无意义

整理正量非无意义:现量比量确定自境,取舍不欺

正量有义 · 本方 · 立

有法
正量
所立
并非无意义
因
取舍彼境不欺故

水鸟知水 · 本方 · 教学例

所立
应存在水
因
以某处有水鸟之故

例水鸟(教学例)

原段(6 段)

依靠现量与比量,确定执自之对境, 原段 ›

因取舍彼境不欺故,正量所立并非无意义。 原段 ›

依靠现量或者比量可以确定自己所执著的对境是成立的,比如现量见到水之后,可以依靠它解渴;或者通过比量进行推测,因以某处有水鸟之故所立应存在水;以诸菩萨圣者身语寂静之相,可以了知其已经获得证悟,这种推理在《十地经》中也做过阐述。 原段 ›

故而水于地狱、饿鬼面前虽不成立,于人类面前不但可以通过现量、比量成立,且能起到它的作用,故以现量、比量的方式不仅可以执著自己的对境,而且真正取舍时,它也绝对不会欺惑自己。 原段 ›

一般观现世量是指未被迷乱现相所染污、无损害六根识面前真正显现的对境,它不会欺惑我们;净见量则指佛菩萨面前显现的境界,凡夫人根本无法衡量,比如持明者见水为玛玛格佛母、见风为圣眼佛母等等,这种境界凡夫人根本没有办法衡量。 原段 ›

宁玛巴的此种分析方法非常重要,从凡夫众生面前的观现世量到名言中所谓的净见量,再进一步趋入胜义谛——从光明方面有远离一切思维的任运自成的光明,空性方面是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因此,世俗境界分凡夫观现世量和圣者净见量两种,胜义也有相似胜义谛与真实胜义谛。对于这方面的道理,大家一定要清楚了知。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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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1课展开辨析连讲 9/11

譬如所谓于一水,观待人见而安立,观待天人而安立,甘露执为所见基

整理观待人见立水、观待天人立甘露;萨迦派果仁巴亦从观待许人见之水为正量

引证萨迦派果仁巴

量界、限定暂时于迷乱现相前、观待人、观待天人

人见水为正量 · 本方 · 立

有法
观待人来讲,其所见的水
所立
为正量
因
释迦牟尼佛也是以人的身份于人间转了三次法轮

例甘露(举例)

原段(6 段)

譬如所谓于一水,观待人见而安立, 原段 ›

观待天人而安立,甘露执为所见基。 原段 ›

以水为例,当人类众生的共同业感成熟时,无论何时何处的人们均将其称为水,甚至大多数的旁生如牦牛等也认为它就是水,这时可以称之为正量;若观待天人而言,人类所见的水根本不存在,于天人面前所显现的,是能够生起禅定安乐的甘露。 原段 ›

在这一问题上,解释《入中论》中“鬼见脓河心亦尔”这一句时,萨迦派果仁巴说:饿鬼见到水时,它已经成为脓血之相,这就是饿鬼的业力所感,虽然人们见到的是一条滚滚流淌的大河,在饿鬼眼中所显现的则是长长的脓河,因为观待饿鬼而言,以其业力感召根本不能见到水。因此说:观待人来讲,其所见的水所立为正量,且因释迦牟尼佛也是以人的身份于人间转了三次法轮,从这两个角度来讲,人的所见应该成立为正量,但此种境界即使如何宣说别人也无法了知的缘故,没有必要再再广说。果仁巴在《入中论释•遣除邪见论》中是这样说的。 原段 ›

意思就是说,萨迦派从观待的角度,以人而言,水应为正量。这一点与宁玛巴麦彭仁波切的观点比较相似,因为观待人来讲水是正量,观待地狱、饿鬼来讲,其所见是以其恶业力感召的;若观待天人来讲,他们面前显现的甘露则是其善业力所感的。 原段 ›

究竟来讲,所谓的“观待”其实也并不存在,但暂时于迷乱现相前,观待的道理非常重要。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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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一 聚合之量不合理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0/11

水见为脓水甘露,此时三者非聚合

整理聚合之量不合理:三者若聚合于一碗则各三分之一;三者皆非量则所见皆成无

观待

所破克珠杰

聚合则各三分之一 · 本方 · 破

应成:否则,于此碗中三分之一是水、三分之一是脓、三分之一是甘露,这样已经不是一碗水了

三皆非量则所见皆无 · 本方 · 破

应成:既然都不是量,则除此三者以外的其他任何法,依靠现量、比量等均无法成立

有本质则或皆见一法 · 本方 · 破

应成:若有少许本质存在,则或者所有众生均见为一法,或者所有众生都无法见到

例一道菜肴(教学例)

原段(8 段)

水见为脓水甘露,此时三者非聚合, 原段 ›

彼三何者均非量,则除彼外见他法, 原段 ›

依据正量不能立,所见三者皆成无。 原段 ›

若未以观待的方法分析外境之本体,则某法永远也无法成立,如人见为水、饿鬼见为脓、天人见甘露,这时所谓的水、脓、甘露三者是不是已经聚合于一处了呢?比如人、饿鬼、天人三者聚于一处,于彼时,人见到此处有一碗水,饿鬼则见到一碗脓,天人却见到了一碗甘露,此时水、脓、甘露三者的微尘是否同时存在?从本体上不能如此承认,应成否则,于此碗中三分之一是水、三分之一是脓、三分之一是甘露,这样已经不是一碗水了。如此则如克珠杰于《中观总说》中所说,应以支分与有分进行判断。对于此种承许,诸多高僧大德都不认同,并且通过教证、理证做过严厉驳斥。 原段 ›

实际上,如果说水、脓、甘露三者同时聚合于一处,并且未从观待角度进行分析,如此则三者均不能承许为量,因饿鬼所见之脓,于人和天人根本不承认,而天人所见之甘露,于饿鬼与人也是不承认的。应成既然都不是量,则除此三者以外的其他任何法,依靠现量、比量等均无法成立,如此一来,最后导致人、饿鬼、天人所见也无法成立,均如同虚空一般无有了。 原段 ›

总的来说,观待的安立方法非常重要,就如前面所举的这个例子,人、饿鬼、天人三者,若从观待角度进行安立,对一碗水分别可以承许为水、脓、甘露。暂时来讲,可以说这是一碗水,当然并非存在真正实有的本质,因此观待每个众生来讲,各自所见皆不相同;应成若有少许本质存在,则或者所有众生均见为一法,或者所有众生都无法见到,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一道众生对同一碗水所见完全是不同的显现。 原段 ›

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发现,比如同一道菜肴,东方人和西方人一起品尝时,也会得出各自不同的结论。真正来讲,菜肴本身并不存在实质,若东方人认为它色香味俱全,那观待东方人来讲,这一道菜可说为好吃;而西方人觉得它既没有营养又无口感,则观待西方人来讲,此菜就不好吃。因此,真正一个事物的本质并不存在,只是观待不同的人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假象,这些假象暂时可以成立为一种量。 原段 ›

否则,如果任何正量均不成立,那么诸如一碗水,饿鬼见为脓、人见为水、天人见为甘露时,此三者不能共存于一种物质上,假设任何一者均不是以正理成立的所见,那除三者以外所见的任何一个他法,依正量均不可能成立。这么一来,所见根本不存在了,结果见到的脓等三者也成了无有。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癸二 若非观待则有太过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1/11节选

人见此水若非水,他法成水不应理

整理若非观待则有太过:人见之水若不立为水,则共称之水永成无有,正量亦不成

观待

人见非水则无水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未将人所见之水安立为水,则人们所共称的水永远也无法成立

正量不成 · 本方 · 破

应成:如此继续观察下去,世间的一切正量均已无法成立

原段(6 段,节选)

人见此水若非水,他法成水不应理, 原段 ›

是故共称所谓水,永远成为无有也。 原段 ›

如此观点所建立,正量亦成不合理。 原段 ›

对于人、饿鬼、天人三者,人所见到的水,观待人而言应成立为水,若不是水,那其他法成立为水也不应理。应成如果未将人所见之水安立为水,则人们所共称的水永远也无法成立,因此,于世俗中,观待人来讲不仅可以成立为水且应承许其为正量。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诸佛菩萨的净见量与凡夫众生观现世量不能混为一体,净见量是凡夫众生无法思维的一种境界,即使想对其衡量也无能为力,故应以观现世量进行抉择,如此不会违越因果规律。因此,人们见到的水,观待人而言应该称为水,若不能将其称为水,其他任何法也无法成立为水,应成如此继续观察下去,世间的一切正量均已无法成立。但这一点绝对不能承许,佛在经中也讲到,暂时凡夫面前有一种正量,对其不应推翻,完全可以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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