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展开应成式
整理以水、火、榴梿各类众生所感不同,明万法本体无一实质;若有实质则不能现为他法
引证荣索班智达
有实质则不现他法 · 本方 · 反诘
若存在实质,根本不会显现其他法
榴梿无一实质 · 本方 · 立
- 有法
- 榴梿的本体上
- 所立
- 并不存在一种实质
例水、火、榴梿
原段(1 段)
对于一碗水真正去观察时,实际它的本体根本不存在,荣索班智达说:所谓的水,人类认为它可以解渴,但一些水生动物不仅将其作为饮食,而且以它为住所;再比如火,人们认为不能与其接触,否则一定会被灼伤,而有些动物则需要在火中生活,这一点,现在科学界也已经发现了。因此,对这一问题如果真正细致分析,则对佛陀教义必定会有所认识,尤其证人无我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力量。万法的本体根本不存在一种实质,应成若存在实质,根本不会显现其他法,《泰国游记》中讲到了榴梿的例子,有些人认为它非常好吃,有些人却认为恶臭无比、无法入口,实际榴梿的本体上所立并不存在一种实质,如此人们才对其产生了种种不同的感觉。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