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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法的本体根本不存在一种实质,若存在实质,根本不会显现其他法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丁三 建立自宗 › 戊二 究竟无垢之自宗 › 己一 总说现空双运 › 庚一 真实建立自宗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0课展开应成式

整理以水、火、榴梿各类众生所感不同,明万法本体无一实质;若有实质则不能现为他法

引证荣索班智达

有实质则不现他法 · 本方 · 反诘

应成:若存在实质,根本不会显现其他法

榴梿无一实质 · 本方 · 立

有法
榴梿的本体上
所立
并不存在一种实质

例水(举例)、火(举例)、榴梿(举例)

原段(1 段)

对于一碗水真正去观察时,实际它的本体根本不存在,荣索班智达说:所谓的水,人类认为它可以解渴,但一些水生动物不仅将其作为饮食,而且以它为住所;再比如火,人们认为不能与其接触,否则一定会被灼伤,而有些动物则需要在火中生活,这一点,现在科学界也已经发现了。因此,对这一问题如果真正细致分析,则对佛陀教义必定会有所认识,尤其证人无我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力量。万法的本体根本不存在一种实质,应成若存在实质,根本不会显现其他法,《泰国游记》中讲到了榴梿的例子,有些人认为它非常好吃,有些人却认为恶臭无比、无法入口,实际榴梿的本体上所立并不存在一种实质,如此人们才对其产生了种种不同的感觉。 原段 ›

另见「自宗不堕现与空,本基一切均不成」(同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