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承许“三乘见道无差别、证悟不存高低之分”的观点有很大过失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10课 · 连讲 10 段,这是第 6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丁一 破他宗 › 戊二 破许声缘圆满证悟二无我之观点 › 己二 于此遮破 › 庚一 回小向大之彼乘圣者应无所断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己一 说彼观点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9课对方立论观察连讲 1/10要连上下读

有者观点太过分,承许三乘见道同

整理他宗:三乘见道同、证悟无高低,经续说法皆释为不了义

持论有者、仁达瓦、宗大师、克珠杰、蒋扬迦巴

三乘见道同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声闻、缘觉、菩萨三乘
所立
见道无有差别
原段(6 段)

本方有者观点太过分,承许三乘见道同, 原段 ›

本方证悟无有高与低,对于显宗及密宗, 原段 ›

本方一切经续诸论典,均解释为不了义。 原段 ›

转述前面有人说声缘根本没有证悟法无我,对此,麦彭仁波切说:这是不合理的,应该证悟了法无我的一分。而此处,有人却大张旗鼓地说:声闻缘觉已经证悟法无我,而且是圆满证悟。如此承许实在有些过甚其辞了。 原段 ›

本方“有者”主要是指以宗喀巴大师的上师仁达瓦为主的诸位上师,宗大师在《菩提道次第论》及相关中观论典中也明显宣说了此种观点,还有随学的克珠杰以及蒋扬迦巴等,彼等均如是承许。 原段 ›

转述麦彭仁波切在颂词中以十分尖锐的口吻说:“有者观点太过分!”为什么呢?他们认为,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所立见道无有差别,这一点彼等所著《现观庄严论》注释及诸多论典中都有明显讲到。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此三乘证悟的智慧,从证悟角度无有高低之别,均已证悟二无我。 原段 ›

下一段:接着破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9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10接着破

是《现观庄严论》整部论均为不了义,还是仅于声闻缘觉的观点上不了义?

整理破判经续为不了义:整部不了义对方不许,只判此处不了义则无据

所破克珠杰、蒋扬迦巴

唯此处不了义 · 本方 · 破

因
如若仅仅认为与自己观点不相合的这一部分是不了义

应成:那纯粹是劣迹昭著的恶王昏君之行径

例牛蹄迹水(教学例)

原段(2 段)

转述上述观点显然并不合理,佛经云:声缘所证空性如牛蹄迹水,佛所证之空性则如大海水。《现观庄严论》中说:“彼由缘相门,非方便故远。”意思是说,声闻缘觉以缘相的方式进行修持,不具足善巧方便,因此距离真实般若或果般若还相当遥远。一般来讲,黄教内部的很多论著都涉及到了这方面的内容,而前译教法当中,如《大幻化网》、《善逝密集续》以及莲花生大师的《见解宝鬘论》等,均有声闻缘觉证悟并非究竟的说法。虽然如此,上述提到的诸位论师仍旧坚持己见,如克珠杰的《中观总义•善缘者睁眼论》以及蒋扬迦巴的有关中观论疏中,一概将上述经续论典之密意解释为不了义。克珠杰认为,之所以宣说这种不了义观点,是由于部分众生不敢修学声闻缘觉乘,此时若对其宣说声缘并未圆满证悟空性,则可起到引导他们进入声闻缘觉乘的作用。因此,他们认为,仅仅是为了适应部分众生的根基,佛才在经典中说声缘未证法无我,实际已经圆满证悟了二无我。 原段 ›

本方对于此种观点,实际真正解释起来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你们既然认为《现观庄严论》中所讲声闻缘觉的观点并非了义,那请诸位详细说明一下,是《现观庄严论》整部论均为不了义,还是仅于声闻缘觉的观点上不了义?你等自然不会承许此论均属不了义,这一点从诸位的相关论著中可以明显看出;因如若仅仅认为与自己观点不相合的这一部分是不了义,应成那纯粹是劣迹昭著的恶王昏君之行径,实在不足为信。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9课辨析连讲 3/10

虽有经典说声缘已证一切法无我,但以此并不能代表所有法无我均已证悟

整理辨经说「证一切法无我」的「一切」:指相应的粗大法无我

粗大法空足以断惑 · 本方 · 立

有法
声闻缘觉
所立
已对粗大之法抉择为空性

了知粗大法如幻则不生惑 · 本方 · 立

所立
以此也就不会导致烦恼的出现
因
若将一切万法的粗大部分了知为如幻如梦,不再执著

俱舍未抉择细微亦得成就 · 本方 · 立

所立
但依靠此论,很多声闻、缘觉可以获得成就
因
《俱舍论》中并未将细微的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抉择为空性

例所有人都到齐了吗(教学例)

原段(2 段)

有关上述问题,麦彭仁波切安立了自己非常独特的观点。他认为,虽有经典说声缘已证一切法无我,但以此并不能代表所有法无我均已证悟,其中所说的“一切”,需根据情况而定,比如说:“所有人都到齐了吗?”如此询问时,意思并非全世界的人是否全部到了。那应如何理解所谓的“证悟一切法无我”呢?此中“一切”并不代表所有的法无我,而是指与其相对应的法无我已经证悟。 原段 ›

如此解释不会出现任何过患,也就是说,不论自相续或是他相续,声闻缘觉所立已对粗大之法抉择为空性,如是抉择即可对断除烦恼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总之,未将粗大法无我证为空性时,见到瓶子、柱子等法极易生起烦恼,相反,因若将一切万法的粗大部分了知为如幻如梦,不再执著,所立以此也就不会导致烦恼的出现。那对于细微无我是否一定证悟呢?这不一定。《因俱舍论》中并未将细微的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抉择为空性,所立但依靠此论,很多声闻、缘觉可以获得成就。《俱舍论》是小乘最典型的一部论典,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小乘法不值一提进而大肆诽谤,如此一来,顷刻间即会造下舍法罪,后果非常可怕。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破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9课破斥观察连讲 4/10接着破

应该承许声闻缘觉已证悟法无我,但仅证悟其中的一部分

整理破依俱舍不能解脱之说:证粗大五蕴空即断我执

七相车理·援用前证

所破萨迦派果仁巴、格鲁派、单秋仁波切引证月称论师

依俱舍可得罗汉 · 本方 · 破

有法
承许未将细微之法抉择为空性故声缘不能获得阿罗汉果的观点
所立
存在很大过失
因
《俱舍论》自宗虽未将无分微尘、无分刹那抉择为空性,但仍然可以从三界轮回中解脱,获得阿罗汉果

如车拆零件 · 本方 · 立

有法
对于“我”的执著
所立
自然会烟消云灭
因
只需将粗大五蕴抉择为空性,了知其仅是各个蕴之聚合
喻
把车的零件全部拆下来时

例车(主论证喻)

原段(3 段)

转述自宗如此阐述时,萨迦派果仁巴依靠种种教证宣说了自己的观点:即使对《俱舍论》中的教义进行修持也不一定成就,因其未将无分微尘抉择为空性。格鲁派则认为:不要说《俱舍论》,依靠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观点均无法获得成就,唯有中观应成派的观点才能解脱。之后,宁玛派的单秋仁波切也追随他们的观点如此承许,当时,麦彭仁波切撰著完成《中观庄严论释•文殊上师欢喜之教言》后,单秋也依格鲁派观点对麦彭仁波切提出许多问题,并且讲到“《俱舍论》自宗无有解脱”的观点,在其如此宣说之时,全知麦彭仁波切显得十分不悦,因宁玛巴自宗有关中观方面的道理如此殊胜,他自己未潜心研究,却依靠他宗观点妄加评说,转而执持“《俱舍论》自宗无有解脱道”的观点,对此,麦彭仁波切在给单秋的辩论书中说:如此毁犯誓言的说辞是哪位恶知识教给你的?! 原段 ›

本方麦彭仁波切在给札嘎仁波切的辩论书《辩答日光论》中明确指出:承许未将细微之法抉择为空性故声缘不能获得阿罗汉果的观点,所立存在很大过失。为什么呢?《因俱舍论》自宗虽未将无分微尘、无分刹那抉择为空性,但仍然可以从三界轮回中解脱,获得阿罗汉果。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以七相车理抉择人无我时,也根本没有抉择细微的法无我,以车为喻,喻把车的零件全部拆下来时,人们是否还会有“这是一辆车”的执著呢?根本不会有,此时没必要继续分析——零件是微尘、微尘也是空性。同理,人们将五蕴聚合称为我,这时因只需将粗大五蕴抉择为空性,了知其仅是各个蕴之聚合,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我”,如此,对于“我”的执著所立自然会烟消云灭,根本不必继续详细分析。 原段 ›

本方因此,应该承许声闻缘觉已证悟法无我,但仅证悟其中的一部分,而所证人无我则是自他相续中的粗大之法。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9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5/10回应上段节选

以七教三理并不能说明声闻缘觉已经圆满证悟法无我

整理答「依七教三理,声缘已圆证二无我」:三理并非讲到必须圆证法无我,依《俱舍论》证粗大法空即可解脱,故答「不定」。

不定(即不定因)

所破他宗

对方:须圆证否则不脱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声闻缘觉
所立
一定要圆满证悟法无我
因
否则于三界轮回中不能获得解脱

不定 · 本方 · 破

所立
不一定
因
根据《俱舍论》自宗观点,对粗大之法证悟为空性即可获得阿罗汉果从而解脱生死

声缘同佛则过失难免 · 本方 · 反诘

因
声缘与佛陀的智慧若无有二致

应成:则汝宗对于诸方所发之过失皆不可避免

原段(4 段,节选)

转述如此解释时,有人也许产生怀疑:月称论师在《入中论自释》中讲到七种教证和三种理证,他宗即以此作为主要依据从而认为声缘已圆证二无我,如果宁玛派自宗不承认圆满证悟而是证悟一部分法无我,那所谓的七教三理对自宗是否具足违害呢?实际无有任何违害。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三个理证的主要依据是《十地经》。第一个理证:“彼等亦应不能永断三界一切随眠,如诸外道。”声闻缘觉需要证悟法无我,若非如此,则如同外道仙人一样,不能从三界轮回中获得解脱。但这也并非讲到必须圆满证悟法无我,如《俱舍论》所讲,对细微之法虽未证悟但仍然可以脱离三界轮回。第二个理证:“初发心菩萨亦应以自慧力胜,又缘色等自性成颠倒故,亦应不达补特伽罗无我,以于施设我因之诸蕴有可得故。”他宗认为声闻缘觉一定要圆满证悟法无我,否则一地菩萨的智慧亦应胜过声闻缘觉,而不应如《入中论》中所讲:“彼至远行慧亦胜”。对此,麦彭仁波切解释说:这里并不是指智慧的高低,而是以入定来区分的,因阿罗汉入定力量非常强大,故菩萨于七地时方能超胜。所以,也无有“必须圆满证悟法无我”的违害。第三个理证:“倘不遍知诸法无自性,不过如世间离欲者。”声闻缘觉若未证法无我,则不能断除烦恼障,如此将于三界轮回中不得解脱。 原段 ›

转述综上所述,以七教三理并不能说明声闻缘觉已经圆满证悟法无我,若运用因明辩答的方式,则应对此回答:“不定。”比如,对方说:“声闻缘觉所立一定要圆满证悟法无我,因否则于三界轮回中不能获得解脱。”此时可以回答说:“所立不一定。”为什么呢?因根据《俱舍论》自宗观点,对粗大之法证悟为空性即可获得阿罗汉果从而解脱生死,否则,因声缘与佛陀的智慧若无有二致,应成则汝宗对于诸方所发之过失皆不可避免。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意为彼等声缘者,为断惑修人无我,未圆满修法无我」(同一论题)

庚一 回小向大之彼乘圣者应无所断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1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6/10

承许“三乘见道无差别、证悟不存高低之分”的观点有很大过失

整理破三乘见道同:回小向大者见道至七地应无所断

所破萨龢杰真巴、宗喀巴大师引证香穹巴

一至七地无所断 · 本方 · 反诘

因
因大乘一地至七地主要断烦恼障,七地末尾开始断所知障

应成:则此不定种性者从到达见道开始直到七地之间,应该无有丝毫所断

具智不断所断荒谬 · 本方 · 破

有法
具足证悟智慧却不断所断
所立
这纯粹是荒谬之说
因
烦恼障的对治是人无我,所知障的对治是法无我

名相不定种性、大乘决定种性(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8 段)

本方则于前入小乘者,获得大乘见道时, 原段 ›

本方毫无所断等过失,为理所害不可驳。 原段 ›

本方承许“三乘见道无差别、证悟不存高低之分”的观点有很大过失。 原段 ›

本方修学大乘者可分为两种根基,一种是曾趋入小乘而后又入大乘的不定种性者;一种是大乘决定种性——不需经过小乘而是直接进入大乘。 原段 ›

本方其中,不定种性者首先进入小乘获得阿罗汉果,之后再入大乘。如果按照对方所许,应成则此不定种性者从到达见道开始直到七地之间,应该无有丝毫所断。为什么这样说呢?因因大乘一地至七地主要断烦恼障,七地末尾开始断所知障。若以大乘种性来讲,从资粮道、加行道开始修,然后一地到七地之间断烦恼障,八地断所知障,此时所谓的断障功德应理。而他宗许大小乘见道证悟无有差别,则不定种性者获得阿罗汉果位时必已断除烦恼障,而其所知障从八地开始断除,那一地至七地之间,此圣者究竟在做些什么?根本无有所断。 原段 ›

转述宗喀巴大师四大弟子之一的萨龢杰真巴对此解释说:一地到七地之间,入定时入于空性之定,出定时积累资粮。他是如此解释自宗观点的,但这种解释是否合理呢?不合理,这样已经无有任何意义。众所周知,因烦恼障的对治是人无我,所知障的对治是法无我,而对方说声闻缘觉已经圆满证悟二无我,也即声闻阿罗汉应具足人无我与法无我的证悟智慧,既然如此,他们为何不能断除八地以上的所知障?具足证悟智慧却不断所断,所立这纯粹是荒谬之说。 原段 ›

本方有关上述道理,萨迦派的香穹巴曾给宗喀巴大师发出十八大过失,其中就讲到“得地无有所断”等过失,大师认为这十八个过失非常难以解释,故又称之为十八种沉重包袱。后来,格鲁派非常了不起的大德——蒋扬嘎沃罗珠专门对此作了回答,不过,在他的回答中仍然存在令人费解之处。 原段 ›

本方所以,承许如此观点时,会出现得地而无所断、证悟智慧无有利益等诸多过失。而且,对于萨迦派果仁巴、香穹巴等高僧大德所发的太过,他宗也将无法自圆其说,从而陷于进退两难的局面。虽然对方并不认为自己已经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之中,但以经典、论典衡量时,他们也不得不如此承认。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10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7/10

按照麦彭仁波切的观点,大乘决定种性者渐次断除二障

整理立渐断二障之自宗,破「须积资八地才断」:智慧不增则积资无用

渐次断二障 · 本方 · 立

有法
大乘决定种性者
所立
渐次断除二障

八地不增上则积资无用 · 本方 · 反诘

因
如果仍需积累资粮

应成:若未增上则八地菩萨也应不断所知障,而且积累资粮亦应无用

原段(2 段)

本方按照麦彭仁波切的观点,大乘决定种性者所立渐次断除二障,如《澄清宝珠论》云:“断障法亦于大乘见道中,断二障之遍计分,复次逐渐断除二障。至第八地时灭尽我执相续故,此等清净地无有烦恼障,其后唯除所知障。第十地后,以入金刚定摧毁二取迷乱之细微习气故,此无间时已获得法界善逝如来出有坏之智慧金刚身。”而小乘无学道者趋入大乘道后,见道时断除小乘五道中尚未断除的所知障遍计种子,二至七地断除俱生所知障的粗大障碍,于三清净地则断除烦恼障习气以及俱生所知障的细微障碍。 原段 ›

转述如此解释,不论针对第三转法轮或是第二转法轮来讲都很容易,否则,声闻、缘觉、菩萨与佛的智慧无有差别,但所断障碍方面却有天壤之别——阿罗汉仅断烦恼障、菩萨断二障、佛陀断障圆满。这样实在不合理,既承许一地菩萨与阿罗汉皆已证悟二无我,那后者为何不断所知障?对方回答说:“还需要积累资粮,八地时再断所知障。”因如果仍需积累资粮,那八地时智慧是否增上?应成若未增上则八地菩萨也应不断所知障,而且积累资粮亦应无用。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辛一 陈述他宗理由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10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8/10回应上段

对方针对上述责难再次反驳:二无我虽已证悟,但不断除所知障是有原因的

整理破对方「已证二无我,断所知障需积资助缘」:若证悟无高低,一地所证即同七地;已具法无我智,何不断所知障。

所破宗喀巴大师

对方:断障需助缘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不断除所知障是有原因的
因
因为需要无量的助缘

一地应即七地 · 本方 · 反诘

因
认为证悟的智慧没有高低之别

应成:于一地时所证即与七地菩萨无有二致

具根本智太过难免 · 本方 · 破

因
若真正通达法无我,则一地菩萨时已经具足断除所知障的根本智——法无我

应成:但上述太过终究不可避免

原段(4 段)

对方复说所证虽已证,然断所断需助缘, 原段 ›

对方对方针对上述责难再次反驳:二无我虽已证悟,但所立不断除所知障是有原因的,因因为需要无量的助缘,如积累资粮、修持善法等,故而并不存在你们所说的过失。 原段 ›

转述宗喀巴大师说:之所以证悟智慧已经圆满而未断除所知障,是因为仍需于一阿僧祇劫中积累资粮。这种说法并不合理。虽如汝宗所说需积累福德资粮,但所谓的积累资粮能否起到作用呢?根本无有利益。若如我宗所说:人无我全部证悟,法无我只证悟一部分,之后所断逐渐断除,证悟境界逐渐增上。若如此承认则积累资粮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但你们并未如此承许,而是因认为证悟的智慧没有高低之别,既如此,应成于一地时所证即与七地菩萨无有二致,那为何不直接成为七地菩萨?因为七地末尾始断所知障,中间安立一至七地漫长的时间实在无有必要。 原段 ›

本方《楞伽经》中说:断除所知障之智慧为法无我,断烦恼障之智慧为人无我。反过来说,何为法我?何为人我?法我是所知障的根本支,人我是烦恼障的根本支。依据经中教义,若对治所知障的智慧仍未得到,又何谈通达法无我?因若真正通达法无我,则一地菩萨时已经具足断除所知障的根本智——法无我,此时又为何不断所知障?因此,虽以积累资粮作为断除所知障之助缘,应成但上述太过终究不可避免。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破 →

辛二 宣说自宗答辩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1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9/10接着破节选

未证与许证相违,证违未断诸所断

整理追问罗汉是否圆证法无我:答未证,违「三乘见道同」;答已证,所知障何不断,如日已升起,遣暗还待他缘。

答未证则违自许 · 本方 · 反诘

因
因汝宗承许三乘见道同一

应成:则此许与其自宗相违

答已证则应断 · 本方 · 反诘

应成:证违未断诸所断

例太阳(主论证喻)、手电筒、照明灯(教学例)

名相烦恼障、所知障(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6 段,节选)

未证与许证相违,应成证违未断诸所断, 原段 ›

日虽升起遣黑暗,观待他缘真稀奇! 原段 ›

既然对方承许“人法二无我虽已证悟,但断除所断仍需无量无边的福德资粮”,那可以继续对其反问:“断除所知障仍需积累资粮的话,那你们所谓的阿罗汉是否已经真正证悟圆满法无我的空性?”这样对其诘问时,若他宗说“未证”,应成则此许与其自宗相违,因因汝宗承许三乘见道同一;若说“已证”,那所证智慧的违品——所知障为何不能断除? 原段 ›

《入中论》中说:“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为什么要破析人我与法我呢?即要指出“我”是烦恼等过患产生的根本,这样的“我执”需要依靠何种方式断除呢?修习无我空性的智慧。既如此,无我的空性智慧已经具足,那为何不断除其违品的烦恼障与所知障?全知无垢光尊者对于二障的承许,是遵循《宝性论》观点宣说的,麦彭仁波切在给单秋的辩论书中也说:从作用角度而言,烦恼障是解脱道的障碍,所知障是一切智智的障碍。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总之,当我们对其再三追问“二无我究竟是否证悟”时,对方不能回答“未证悟”,否则将与其自宗“三乘见道同一”的观点相违;若回答“已证悟”,则所证的智慧为何不断除所断?这一点真是稀奇!就如同太阳已经生起,却仍然无法遣除黑暗,因为需要观待手电筒、照明灯等助缘。但是不可能吧,如果说太阳升起的当下不能遣除黑暗,那即使放牛的牧童也会捧腹大笑,将之奉为天下一大奇谈。因此,还是尽快舍弃此种观点为妙!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破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1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0/10接着破

他宗个别大德认为:在一地至七地之间,虽然烦恼障已经断除,所知障从八地才断,这中间也并非无事可做,因为还有一种习气障需要断除

整理破一至七地断习气障:摄不摄二障皆有过

所破他宗个别大德引证宗喀巴大师

不摄则违教 · 本方 · 反诘

因
若不包括

应成:则与你们宗喀巴大师的教证相违

属烦恼障则不必断 · 本方 · 反诘

因
若许为烦恼障,因阿罗汉早已断除烦恼障

应成:不必于此处再次断除

属所知障则无力断 · 本方 · 反诘

因
若说是所知障,则因你宗说七地末尾才断所知障

应成:此时还没有断除的能力

原段(3 段)

对方但是,他宗个别大德认为:在一地至七地之间,虽然烦恼障已经断除,所知障从八地才断,这中间也并非无事可做,因为还有一种习气障需要断除。 原段 ›

转述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论》中引用弥勒菩萨的教证说:所有障碍可包括于烦恼、所知二障之中。若许一至七地间需断习气障,那请问:“此习气障能否包括在二种障碍中?”因若不包括,应成则与你们宗喀巴大师的教证相违。如果包括,那它属于烦恼障还是所知障?因若许为烦恼障,因阿罗汉早已断除烦恼障,应成不必于此处再次断除;因若说是所知障,则因你宗说七地末尾才断所知障,应成此时还没有断除的能力。因此,你们这种所谓习气障的说法实在令人迷惑不解。 原段 ›

本方按照上述观点承许时,对方自宗在解释宗喀巴大师密意时也是困难重重,而且,没有任何明确的教证、理证,就将经典、论典所说之教义全部解释为不了义,这也实在让人有一种牵强附会的感觉。再加上,诸多印藏高僧大德各自以不同方式对此观点发出太过时,对方必定不能对之熟视无睹,然而真正做出解释时却始终无法使自宗观点圆融贯通。 原段 ›

← 上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