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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 · 定解宝灯论释 第6课 · 连讲 13 段,这是第 1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一 遮破他宗所许自空 › 辛二 广说彼理 › 壬二 别说与理证相违 › 癸三 文字纠缠无有实义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庚一 所破不应理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13

若未遮破柱子无,说柱非实有何用?

整理破以柱上实有为所破:柱子本体本即清净,不破本体只说非实无用

对比宗喀巴大师

量界、限定实有

柱子本体即空 · 本方 · 破

有法
应成派建立的所破法,应该是宝瓶等现法上的实有
所立
并不合理
因
因柱子本体就是空性,不能保留下来

若破现法则世俗无瓶 · 对方 · 对方立论

因
若许此等是应破境

应成:那么会引出世俗中根本无有宝瓶等现法的太过

例柱子(举例)、宝瓶(举例)

原段(7 段)

本方柱子本来即清净,所剩不空毫无有, 原段 ›

本方柱子本性即是清净的,除此之外,所剩下不空的法丝毫也无有。 原段 ›

本方宁玛巴和格鲁派等许多高僧大德辩论时,经常引用柱子和瓶子进行说明,此处,麦彭仁波切也以“柱子”代表一切万法,说明诸法本自清净,无有丝毫不空之法。 原段 ›

本方“清净”与“空性”在某些场合中是同一个意思。此处说,从名言正量衡量时,柱子本体是自性清净的,所余不空之法一丝一毫也不存在。 原段 ›

本方若未遮破柱子无,说柱非实有何用? 原段 ›

本方如果没有遮破柱子的本体,也即对柱子本体的空性这一点未进行宣说,却说“柱子非实有”之言词又有何用处? 原段 ›

转述宗喀巴大师为利益部分无遮根基的众生,暂时抉择了“单空”这种不究竟观点。《入中论释•善解密意疏》中说:“中观应成派建立不共的所破法,并非臆造的宝瓶等现法。因若许此等是应破境,应成那么会引出世俗中根本无有宝瓶等现法的太过。”因此他说:“故尔应成派建立的所破法,应该是宝瓶等现法上的实有。”这种说法所立并不合理。因因柱子本体就是空性,不能保留下来,但你们却强硬地将柱子的本体保留,认为它不空,而用另外一个实有的法来空。如果没有遮破柱子的本体而仅说柱子非实有,那此种观点有何用处呢?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庚二 此等现空非双运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课破斥观察连讲 2/13节选

空与不空非双运,如黑白绳搓一起

整理破他宗现空双运:已空的实有与不空的柱子显现如黑白绳,不成双运

所破很多人、格鲁派个别大德

黑白绳非双运 · 本方 · 破

有法
破除柱子之空性,与余显现此二者
所立
空与不空非双运
喻
如黑白绳搓一起

例黑白绳(主论证喻)

原段(7 段,节选)

破除柱子之空性,与余显现此二者, 原段 ›

所立空与不空非双运,喻如黑白绳搓一起。 原段 ›

破除柱子实有后的“空性”,与所剩柱子本体之“显现”,就如同黑白两条绳子搓在一起,切莫将此二者说为空性、显现双运。 原段 ›

所谓的现空双运是指显现柱子的本体即是空性,而此空性也即眼识前所显现的柱子。若按照你们的观点“柱子的本体不空,其上的实执空”,则已经空的实执与本体不空的显现二者是如何成立无二双运的呢?此二者就如黑绳与白绳搓在一起,黑绳的本体不是白绳,白绳的本体不是黑绳,根本无法双运。 原段 ›

现在很多人在诠释现空双运这一问题上确实存在许多瑕疵,比如“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他们将色法立于一处,而从他方另外寻找出一个实有抉择为空性。这一点只要翻开部分《心经》的讲义即能明显了知,其观点与格鲁派个别大德的单空说法不相上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因此,如同黑白绳搓一起的现空双运,根本不能称之为双运。《入中论自释》中说:一法在另一法上不存在的空性并非真正的空性,仅是一种相似空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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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 所许自空亦成他空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4课破斥观察连讲 3/13

说柱不以柱子空,法性反以柱子空,空基保留以他空,句与义之二他空

整理自空、他空两家都保留空基而以他法空,一成词句他空、一成意义他空

所破无遮派的个别人、非遮派的有些大德

量界、限定圣者根本慧定前

前者成词句他空 · 本方 · 破

有法
前者
所立
已成词句之他空
因
因所谓的“柱子不以柱子空”仅成一种说词,而真正需要空的法——柱子,已经保留了下来

后者成意义他空 · 本方 · 破

有法
后者
所立
则成了意义上的他空
因
因其承许法性或如来藏本体不空,它上面的世俗显现法或不净依他起空

例柱子(举例)

名相词句他空、意义他空(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6 段)

本方说柱不以柱子空,法性反以柱子空, 原段 ›

本方空基保留以他空,句与义之二他空。 原段 ›

转述无遮派的个别人认为:柱子不以柱子空而以其上的实有来空。非遮派的有些大德则认为:法性不空而以柱子等世俗显现法来空。一者是无遮单空,一者是非遮他空,他们皆将本来应该空的空基保留下来,没有空,而以其他法来空,故此二说法均不合理。究其实质,前者所立已成词句之他空,因因所谓的“柱子不以柱子空”仅成一种说词,而真正需要空的法——柱子,已经保留了下来;后者所立则成了意义上的他空,因因其承许法性或如来藏本体不空,它上面的世俗显现法或不净依他起空。 原段 ›

本方上述两种说法与教证、理证皆有违害,为什么呢?佛经中说:眼以眼空、色以色空。对于《般若经》所讲到的意义,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以十六空做过详细阐释,宣说了从色法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皆以其自本体来空的道理,其中根本没有说柱子本体不空以其他法空、如来藏本体不空以其他法来空。 原段 ›

本方那佛经中有没有“如来藏不空”的说法呢?有。但佛经中所说的“不空”,是于圣者根本慧定前以远离一切言思的方式存在,并非分别念寻伺的境界,故与此处非遮的不空迥然不同。 原段 ›

本方所谓意义上的他空于佛经中确有记载,但词句上的他空即使翻遍三藏十二部也找不到其出处,因此,麦彭仁波切在下文以“呜呼”、“奇哉”等口气说:依汝等所许,不单与理证相违,且与释迦牟尼佛之圣教相违!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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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一 总说相违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破斥观察连讲 4/13节选

空基不空已留剩,与色以色空教义,以及理证皆相违

整理总说相违:保留空基违圣教、违理证、违自许

自相矛盾 破有无生因·援用前证 离一多因·援用前证

所破自空派、他空派引证楚西降央多吉

违色以色空 · 本方 · 破

有法
所谓“色法不空而其上实有空”的说法
所立
与“色以色空”之教义相违

万法皆空 · 本方 · 立

有法
一切万法
所立
皆为空性
因
远离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之故
喻
犹如梦境

违自许 · 本方 · 破

有法
你们
所立
必定会出现自相矛盾的尴尬局面
因
一方面承认万法皆空,另一方面却说“瓶子以瓶子不空”、“柱子以柱子不空”

例梦境(主论证喻)、石女儿(主论证喻)、柱子(举例)

原段(8 段,节选)

本方呜呼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 原段 ›

本方与色以色空教义,以及理证皆相违。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如此承许有何过失呢?自空派认为“柱子不以柱子空,以其上的实有空”,而他空派认为“法性不空而以有法空”,若按此二说法承许,则应该空的空基保留而成为不空,这样一来,从三个方面来说都有相违的过失:一、与释迦牟尼佛之圣教相违;二、与理证相违;三、与自宗所许相违。 原段 ›

本方首先,与圣教相违。所谓“色法不空而其上实有空”的说法,所立与“色以色空”之教义相违。楚西降央多吉在其所著讲义中引用教证说:非以他法空,色法以色法空。《般若经》中说:“色即是空。”释迦牟尼佛于《般若经》中如实宣说了“色由色空,乃至法由法空”的教义,月称菩萨于《入中论自释》中对此理亦作了详细阐述。所以,若真如对方所许——“柱以柱不空”或“柱之法性不以柱之法性空”,则与“色以色空”之教义明显相违,作为佛教徒,对于明显相违于释迦牟尼佛教言的观点,是否有必要如此承许呢?请诸学者善自斟酌。 原段 ›

本方其次,与理证相违。《入中论》及其他中观论典中,都对中观应成派的共同五大因及不共四大因作了抉择,如金刚屑因、离一多因、破有无生因、大缘起因等等,以这些胜义因一一衡量抉择时,从眼等色法到一切智智之间,没有一个本体不空之法,比如柱子,以破有无生因观察,即可得知柱子从未产生;通过离一多因抉择得出柱子本无自性,如石女儿。因此,一切万法(有法),所立皆为空性(立宗),因远离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之故(因),喻犹如梦境(比喻)。以此种推理抉择之后可以了知,绝对不存在一个不空之法。 原段 ›

本方最后与自己的承认相违。这一点颂词上不明显,但间接可以了知——若如上所许,则与自宗观点明显相违。为什么呢?你们因一方面承认万法皆空,另一方面却说“瓶子以瓶子不空”、“柱子以柱子不空”,由此出现了不空之法,如此一来,所立必定会出现自相矛盾的尴尬局面。 原段 ›

本方因此,你等自空派与他空派对上述问题实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对释迦牟尼佛的经典恐怕也很难解释。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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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一 观察一体异体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5/13

柱与成实柱二者,一体一遮另亦破,他体虽破非柱实,柱体不空堪观察

整理以一体异体观察破柱子与柱上成实

科判关联观察一体异体(即一体还是异体) 三种太过(即三大太过)·援用前证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量界、限定胜义量

一体则一遮另亦破 · 本方 · 反诘

有法
柱子的本体与柱子上的实有
因
因为承认二者一体之故

应成:必然导致“遮破一者则另一者也随之遮破”的结局

中论概要之太过 · 本方 · 反诘

因
因瓶以瓶不空则成实也应不空,或者瓶亦应空,以成实空故

应成:则瓶与瓶之成实不应许为一体

他体则堪胜义观察 · 本方 · 反诘

因
若承许柱与柱之成实他体

应成:则必定存在一个经得起胜义观察之法

三种太过难免 · 本方 · 反诘

因
如果仍然如此承认

应成:则对于中观应成派给中观自续派所发的三种太过,你宗也将无法避免

例火与火的热性(教学例)、水与水的湿性(教学例)、柱子(举例)

原段(9 段)

癸一、观察一体异体: 原段 ›

柱与成实柱二者,一体一遮另亦破, 原段 ›

他体虽破非柱实,柱体不空堪观察。 原段 ›

你宗既然承许“柱子本体不空,柱子上面的实有空”,那柱子的本体与柱子上的实有究竟是一体还是异体呢? 原段 ›

若承许此二者之间的关系如同火与火的热性、水与水的湿性一样,是无二无别的一体,如此应成必然导致“遮破一者则另一者也随之遮破”的结局,因因为承认二者一体之故。 原段 ›

所谓的“遮破”也可以称为抉择空性,因为人们执著柱子存在,为了破除此种执著,将柱子抉择为空性,实际就是在破柱子。 原段 ›

一般来讲,对方肯定不会承认柱子与柱子的实有一体,麦彭仁波切在《中论概要》中针对这一点给他们发了一个太过:汝宗不能承许瓶以瓶空,与自宗观点相违之故;若认为瓶以瓶不空,应成则瓶与瓶之成实不应许为一体,因因瓶以瓶不空则成实也应不空,或者瓶亦应空,以成实空故。 原段 ›

若承许二者他体亦有过失。虽然遮破了非柱的成实法,但柱子的本体仍然不空,其已经成为胜义量之可堪观察处,但任何一法均经不起胜义量的观察,以胜义量观察不能遮除之法,连圣者亦遍寻不得,更何况凡夫。因此,因若承许柱与柱之成实他体,应成则必定存在一个经得起胜义观察之法,那请你们一定要指点出来,使我等众生也可一饱眼福…… 原段 ›

因此,柱子与柱子的成实他体根本无法成立,因如果仍然如此承认,应成则对于中观应成派给中观自续派所发的三种太过,你宗也将无法避免。实际上,经得起胜义观察的法根本不存在,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文殊上师欢喜之教言》中说:“从胜义量的侧面来衡量,则如光明前的黑暗一般,在胜义中永远也不会成立,因此无有丝毫所建立之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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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6/13回应上段

对方如果说:如此观察没有必要,因所谓的实有是名言中也不存在的一个法

整理答「成实本无,不必分析一异」:实法虽无,凡夫仍执瓶为实有,故须观察;否则人我、法我也不应观察。

所破克珠杰、甲曹杰

成实无故不需观察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所谓的实有
所立
不需对其作一体异体的分析
因
是名言中也不存在的一个法

凡夫执实故可观察 · 本方 · 破

有法
你等所谓的实有
所立
对其进行观察无有任何不合理之处
因
凡夫对万法产生执著,认为一切法都是实有的

否则人法我亦不应观察 · 本方 · 反诘

因
如若真的不能观察

应成:则对人我与法我也不应观察

例人我与法我(主论证喻)、瓶子(举例)

原段(6 段)

对方若谓成实未有故,不必分析一异体, 原段 ›

对方对方如果说:如此观察没有必要,因所谓的实有因是名言中也不存在的一个法,故而所立不需对其作一体异体的分析。 原段 ›

对方在克珠杰、甲曹杰等所著论典中也对此问题进行过辩解,并引用《释量论》的教证说:成实无体故,无需观察一体异体。 原段 ›

本方虽无实法凡夫前,瓶子执为实有故。 原段 ›

本方实法虽然不存在,但仍旧可以对其进行辩论、分析,比如即使遍寻三千大千世界也无法找到实有之法,但因凡夫对万法产生执著,认为一切法都是实有的,因此,你等所谓的实有虽不存在,但所立对其进行观察无有任何不合理之处。再比如人我与法我,根据《入中论》的七相推理进行观察,在身体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进行寻找,所谓的我即使名言中也不存在,虽不存在,月称论师仍然对我与五蕴作了一体异体的详细观察。 原段 ›

本方所以不要说“成实不存在之故,不需观察”,需要观察,因如若真的不能观察,应成则对人我与法我也不应观察,但并非如此,历代高僧大德于许多中观论典中对此观察得十分透彻,为什么不能观察?应该观察。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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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所破不成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破斥观察连讲 7/13节选

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

整理破所破相:不空瓶子之外的实有找不到,凡夫所执即瓶子本身

引证格鲁派的个别大德、章嘉国师

只需说瓶空 · 本方 · 破

所立
只要说瓶子空就可以了,没必要说瓶子上的实有空
因
人们一般都是执著瓶子本身

例石女儿子的好朋友(教学例)、牛角(教学例)、瓶子(举例)

原段(9 段,节选)

本方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 原段 ›

本方你宗在不空的瓶子之外,所成立的实有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法? 原段 ›

本方中观应成派以胜义理分析时,眼等色法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法均抉择为空性,那么,所说不空瓶子以外的成实法是怎样的?对于它的颜色、形状等也请不吝赐教。 原段 ›

本方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对方认为,学习中观时首先需要找到所破相,不论道所破还是理所破,若能找到所破相并进而遮破,之后即可证悟空性。 原段 ›

本方麦彭仁波切于此处用一种嘲笑的语气说:你们现在确实已经找到了所破相,它就如同石女儿子的好朋友一样,这样的所破相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的?实在荒唐可笑。 原段 ›

本方对于这样一种所破相,格鲁派的个别大德也认为并不合理,章嘉国师在其道歌中说:现今年轻一代的智者,他们所寻找的所破相如同牛角一般,如此下去,法界母亲会舍弃我等,独自远去的。为何说是如牛角般的所破相呢?牦牛头上的两只角不可能一体,都是分开的,同样,在柱子以外遮破了另外一个实有,使柱子与成实脱离,就像牛角一样完全分开了。 原段 ›

本方认识这样一个所破相真是很可笑,有什么用呢?因人们一般都是执著瓶子本身,因此,你所立只要说瓶子空就可以了,没必要说瓶子上的实有空。这一点,大家都深有体会,比如对一个人说“瓶子拿来”,这时,他会将瓶子拿来,而不会问“要拿的是瓶子还是瓶子上的实法”。对凡夫来说,应该断除其对瓶子本身的实执,并不是将瓶子放在一边,而去遮破另外一个实有,如此既不符合凡夫自身的执著,也不相合教证、理证,因此,千万不要如此承认。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破斥观察连讲 8/13

自续派论许所破,加成实等之鉴别,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

整理破自许应成而如自续派加成实鉴别

所破格鲁派个别大德对比中观自续派引证月称论师

量界、限定胜义中、观察胜义

加鉴别则世俗有承认 · 本方 · 破

有法
加上“柱子本体不空”等鉴别

应成:这样一来,间接表明世俗中有了一个承认

原段(4 段)

本方自续派论许所破,加成实等之鉴别, 原段 ›

本方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 原段 ›

本方由静命论师、智藏论师、清辨论师等创立的中观自续派,将二谛分开抉择,在观察诸法时加上成实、胜义等鉴别,如胜义中实有法不成立等,如清辨论师在《般若灯论》中说:“第一义中一物生等自体不成故。” 原段 ›

转述自续派在观察所破万法时经常会加上如此鉴别,这种现象自古就有。但就观察胜义而言,加上此等鉴别又有何用处呢?格鲁派个别大德自认为所抉择的是中观应成派的见解,既然如此,为何转而如中观自续派所许那样,加上“柱子本体不空”等鉴别?应成这样一来,间接表明世俗中有了一个承认,但这明显与中观应成派的相关论典相违背,月称论师在《显句论》第一品中对分开二谛、加胜义鉴别等观点作了广泛破析,认为:“因果所摄之法,于二谛中皆无生……”《入中论》中以石女儿为喻,说明不仅胜义中无生,名言中也不会产生;在仁达瓦及麦彭仁波切的《入中论》讲义中也讲到:缘起的假象产生不包括在胜义中,胜义的自生即使名言中也不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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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 文字纠缠无有实义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破斥观察连讲 9/13节选

世俗说柱有即可

整理破怕失坏名言而咬文嚼字:世俗直说柱有即可

所破他宗引证萨迦派等很多高僧大德

量界、限定世俗中

对方:失毁名言 · 对方 · 对方立论

因
柱子以柱子本体来空

应成:则名言中的柱子将不复存在,如此即有失毁名言的过失

世俗说有即可 · 本方 · 破

所立
你只需直截了当地说“世俗中柱子有,胜义中柱子空”就可以了
因
如果仅是担心世俗中会有柱子不存在的过失

例柱子(举例)、瓶子(举例)

原段(9 段,节选)

本方思若空性仅世俗,亦似无有柱子后, 原段 ›

本方担忧咬文嚼字也,如此更成纠缠字。 原段 ›

对方对方认为:因柱子以柱子本体来空,应成则名言中的柱子将不复存在,如此即有失毁名言的过失。如果名言中瓶子已经空了,那人们该如何提水?若名言中柱子没有,建筑工人怎么建造房屋?…… 原段 ›

转述由于出现了上述忧虑,他宗于是开始斟酌字眼,并咬文嚼字地说“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上面的实有空”,以此等方式做文字上的纠缠,但你等或许并未发现,如此一来,文字上的过失更加难以避免。 原段 ›

本方如此宣说的并非麦彭仁波切一人,萨迦派等很多高僧大德也对此发出太过,即使其自宗论典也很难对此问题做出圆满解释,给自他平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世俗说柱有即可,为何言彼彼不空? 原段 ›

本方因如果仅是担心世俗中会有柱子不存在的过失,那所立你只需直截了当地说“世俗中柱子有,胜义中柱子空”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说“柱以柱不空”? 原段 ›

本方这里并非单单对柱子、瓶子进行辩论,而是以“柱子”、“瓶子”为例进而对万法如理抉择的一种辩论,对此应如实了知。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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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5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0/13回应上段

对方说,“世俗中柱子有”与“柱子不以柱子空”二者的意义毫无二致

整理破二说一义:柱以柱不空等于承认能依所依

对方:二者一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世俗中柱子有”与“柱子不以柱子空”二者
所立
意义毫无二致

柱有柱成能依所依 · 本方 · 破

因
出现了两个“柱子”,其中一者是能依,一者为所依

应成:后者实际已承认,存在能依及所依

例柱子(举例)

原段(8 段)

对方若说此二是一义,其实并非一意义, 原段 ›

对方对方说,“世俗中柱子有”与“柱子不以柱子空”二者的所立意义毫无二致,完全相同,故说“柱以柱不空”亦未为不可。 原段 ›

本方所谓柱子已存在,与柱有柱不相同, 原段 ›

本方所谓的“世俗中柱子存在”,与“柱以柱不空”、“以柱有柱”等说法迥然有别。 原段 ›

本方为什么呢?世俗中有柱子这一点,一般人以根识即可现见,对此何者也不必遮破,释迦牟尼佛也说:万法于名言中存在。 原段 ›

本方如果说“柱以柱不空”、“柱以柱存在”,这显然说不通,必定导致下文所说之过失。 原段 ›

本方应成后者实际已承认,存在能依及所依。 原段 ›

本方“柱以柱不空”或“柱子有柱子”的这种说法,间接已经承认了它们之间存在能依所依的关系,虽然他们口头上不会承认,但事实如此也不得不承认。为什么这样说呢?世俗中柱子有,原本以一个“柱子”表示即可,而你们却说“柱以柱有”,这样一来,因出现了两个“柱子”,其中一者是能依,一者为所依,这又有何必要呢?实在是多此一举。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6课破斥观察连讲 11/13节选

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

整理胜义直说柱无、世俗直说柱有,柱以柱不空两头无必要

对比中观自续派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

胜义直说柱无 · 本方 · 破

所立
只需直截了当地说胜义中柱子不存在
因
因以胜义量观察时,柱子的一点一滴也不存在

世俗重复文法误 · 本方 · 破

有法
世俗言说柱柱子
所立
两次重复文法误
原段(7 段,节选)

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 原段 ›

世俗言说柱柱子,所立两次重复文法误。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你们所讲的“柱以柱不空”根本没有必要,从胜义角度观察时,可以直接说明胜义中柱子不存在,就像中观自续派那样加一些鉴别。中观应成派抉择圣者根本慧定时根本不会如此加鉴别,虽然应成派在辨别后得时也会加鉴别,但这并非应成派自宗。 原段 ›

因此,若于胜义中观察,所立只需直截了当地说胜义中柱子不存在,因因以胜义量观察时,柱子的一点一滴也不存在,远离一切戏论,你们究竟为什么要说柱以柱不空?这种说法实在无有任何必要。 原段 ›

“世俗言说柱柱子,两次重复文法误。”若认为世俗中柱子不能空,故此承许柱以柱不空。既然如此,那你只要说世俗中柱子有,没必要“柱子、柱子”重复两次,这样说既不符合简单的语法,也不相合世俗人们的语言习惯,即使幼稚园的小朋友也不会如此宣说。 原段 ›

在藏传佛教的一些辩论场所,不论格鲁派还是宁玛巴,对“柱以柱不空的究竟密意何在”这一问题辩论的都是比较多的。一般来讲,对于一个宗派的说法,作为凡夫人很难了知,但通过麦彭仁波切的抉择,我们只需说:胜义中柱子不存在,名言中柱子有。没必要千方百计地做文字游戏,反而使自己的过失更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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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6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2/13

格鲁派个别大德认为“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其成实空”

整理破柱外另立唯一成实:若有成实诸显现成无,众生所执即柱子本身

所破格鲁派个别大德对比中观自续派

若柱成实诸显现成无 · 本方 · 反诘

因
若柱子成实

应成:则一切识唯缘此成实法,如此下去,则形态各异的诸多显现均成子虚乌有

所执即柱本身 · 本方 · 破

所立
无论如何也不能说:产生我执和我所执的因不是柱子,而是除柱子以外的实有
因
一切众生最初产生我和我所的执著时,即是依靠万法本身产生的

例柱子(举例)

原段(4 段)

转述格鲁派个别大德认为“柱子不以柱子空,柱子以其成实空”,所谓成实,也即唯一的实法。何为唯一实法?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如果存在一个真实独一的法,则十方三时的无量诸识只能唯一缘它……到最后,连认知这个所谓的‘唯一’、与其本身异体的有境也需化为乌有。”即是说,若柱子无实,则各人所见皆不相同,形形色色的显现十分合理;反之,因若柱子成实,应成则一切识唯缘此成实法,如此下去,则形态各异的诸多显现均成子虚乌有。中观应成派通过理证推断时也说成实法根本不可能存在,如《中观四百论》云:“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可说为实有,然彼皆非有。”因此,麦彭仁波切说:“万法若有一成实,诸所知成永不现,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 原段 ›

转述对方说:“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以实法空。”其实所谓成实之法于名言中也不能存在,因此遮破时,只需说“所见的柱子不是实有之法”、“所听到的声音不是实法”,根本没必要转弯抹角,从其他处找一个实法来破,然后说自己已经遮破了柱子。 原段 ›

本方麦彭仁波切从词句和意义上均如此遮破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一切众生最初产生我和我所的执著时,即是依靠万法本身产生的,所立无论如何也不能说:产生我执和我所执的因不是柱子,而是除柱子以外的实有。麦彭仁波切着重遮破的原因即在于此。 原段 ›

本方若是对柱子本体不遮破而去破除其上的实有,不要说中观应成派,即使中观自续派也不会如此承认。中观自续派认为名言中自相成实,但他们所说的成实也是指柱子本身,并不是除柱子以外存在的另一个实法。因此,这种观点确实值得观察,这并不是小问题,否则麦彭仁波切不会于多部论典中进行破斥。这也并非某某小僧人在辩论场合中无意间说错话导致的,此观点于宗喀巴大师的《善解密意疏》、《中论释•理证海》中均十分明显。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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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 自许相违

定解宝灯论释(2006年版)定解宝灯论释 第6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3/13

若自不以自身空,自存在时以他空,所破他法若无有,则违所许自不空

整理自许相违:破柱外他法无义,改说自体空又违自许

自相矛盾

所破格鲁派

所破他法无义 · 本方 · 破

有法
遮破这样一种实体
所立
不具任何实义
因
这样的他法即使牧童也不会对其产生执著

自体空则违自许 · 本方 · 反诘

因
所破他法若无有

应成:则违所许自不空

例牦牛(教学例)、牧童(教学例)

原段(5 段)

本方若自不以自身空,自存在时以他空, 原段 ›

本方因所破他法若无有,应成则违所许自不空。 原段 ›

转述汝宗认为:自本体不空,于自法存在的同时以他法来空。因这样的他法即使牧童也不会对其产生执著,那对此进行破斥有何必要呢?我们破斥的目的,就是要遣除众生相续中的实有执著,而众生对柱子以外的实体是否会出现执著呢?根本不会。就连牦牛也只是对草和水的本体产生执著,见到草就会吃、见到水就会喝,除此以外,它们根本没有执著草、水以外的另一个实体,既然如此,遮破这样一种实体到底有什么用呢?所立不具任何实义。 原段 ›

转述对方反驳说:不是这样,法自己的本体是空的。如此一来,岂不与你们自宗所许相违了嘛,原本承许“自体不空以他法空”,现在又反过来说“柱子本体空”,当然,此观点与佛经密意及诸高僧大德们的说法十分相合,但与汝等自宗很明显地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局面,你们如此反复的究竟密意到底何在? 原段 ›

本方在这里,可以自然而然地了知,格鲁派的观点确属他空派,前面也说过:格鲁派是词句上的他空,觉囊派是意义上的他空。为什么说他们是词句上的他空呢?真正来讲,其实他们内心也许并不承认他空,格鲁派非常重视第二转法轮的教义,但词句上确实出现了他空的说法,因此,从见解来说,格鲁派已经成了他空派。后来有些高僧大德也说:瓶子以瓶子不空这种说法,实际就是他空,除此之外,再没有另外的他空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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