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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有因

[讲记名相] · 佛词典

俱舍 · 俱舍论

定义

俱有因即互为果。

俱舍论俱舍颂文

俱有因的法相:同时产生的任何法与自己的果相互成为因果,这是从起到帮助作用的方面而安立的。

《俱舍论释》第二品 分别根解释颂文

分类

如地等四大种、心之随转与心以及有为法的法相与事相,它们均互为俱有因。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解释颂文,说俱有因的事相

诸家

但因明当中认为,必须因在前果在后,才可以建立因果关系,所以不承认俱有因与相应因二者。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讲记引因明的说法

辨析

因此同时具足的不一定是俱有因,而俱有因必定同时具足。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讲记辨同时俱生与俱有因

所以,此处的相应因一定包括在俱有因之中,但俱有因不一定是相应因,因为俱有因还有二无漏戒以及四大等,它的范围相当广,而相应因只是将俱有因中的心与心所单独分开安立而已。

《阿毗达磨俱舍论颂讲记(2003–2004)》第二品 分别根讲记辨俱有因与相应因

另见相应因士用果同类因因缘

梵藏
  • sahabhūhetuḥ सहभूहेतुः ·lhan cig 'byung ba'i rgyu ལྷན་ཅིག་འབྱུང་བའི་རྒྱུ་ 翻译名义大集 第 2261 条

名相的定义、分类与诸家说法,逐句摘自本站的原典、释论与讲记,原文照录,每句链回原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