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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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大乘法苑义林章》,唐代窥基著,凡七卷。书中对于唯识教义的组织及基本内容,如判教、唯识义理、修行理论、果位等,都详细的加以阐释,是古来唯识研究的珍贵典籍。内容分为二十九章,第一卷有总料简、五心、唯识义林、诸乘义林等四章。其中之总料简章为本书最精要之部分,系著者基于唯识之立场以简择佛陀一代以降之教说,略分五段:一、 教益有殊门,举出小乘异部与诸大乘教各别之利益。二、时利差别门,先叙我国历来各家之判教,次述唯识宗三时教之说。三、诠宗各异门,初举古来各宗立宗之不同,后诠法相之‘非有非空中道宗’之要义。四、体性不同门,先示外道、小乘、大乘等之教体不同,复揭示唯识宗‘四重出体’之说。五、得名悬隔门,为六合释之概说。第二卷有诸藏、十二分、断障、二谛等四章。第三卷有大种造色、五根、表无表等三章。第四卷有归敬、四食、六十二见、八解脱、二执等五章。第五卷有二十七贤圣、三科、极微、胜定果色、十因、五果、法处色等七章。第六卷有三宝、破魔罗、三慧、三轮等四章。第七卷有三身义林、佛土等二章。七卷本为现今所流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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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姓王,河北井径县人,民国前七年(一九○四)生。他家庭贫困,自幼父母双亡,因逃避旱灾到北京,入法源寺义学读书,十余岁时依姚家井观音寺是岸和尚出家,旋于北京法源寺受具戒,民国十一年入武昌佛学第一届受学,亲近太虚大师。武院毕业,入北京藏文学院,曾随大勇组织的西藏学法团赴西藏学法,至西康受阻折返,回武昌佛学院任教。十九年至北京柏林教理院任教,讲《俱舍论》。二十年复返武院,任世界佛学苑图书馆主任,并主编‘海潮音’月刊。抗战期间入川,任教于汉藏教理院。
民国三十年,奉太虚大师命以传教师名义赴印度,在国际大学受学及任教。三十六年以太虚大师逝世返国,继任奉化雪窦寺住持。三十八年赴香港弘化,三十九年出席在斯里兰卡召开的世界佛教徒大会,民国四十年在斯里兰卡病逝。遗留著作甚多,主要者有《唯识史观及其哲学》,为近代修学唯识者的重要著作。 -
又名法处色,为唯识宗所立十一色法的第十一种,指意识所缘虑的法处所摄的色法。色法又可分为十一类,即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色,声、香、味、触等五境,及法处所摄色。法处之处,为生长、养育的意思,指能长养吾人之心与心所,且为心与心所依靠、缘虑者。处有十二种,即眼、耳、鼻、舌、身、等六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法处所摄色不是五根所对、五识所缘的境界,而是意根所对,意识所缘的境界。据《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所载,法处所摄色有五种,为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定所引色,遍计所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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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之一,是‘我执’的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系应破除的两种执著之一.法执,乃不明诸法因缘所生,缘生无性,如幻如化,而执著诸法为实有的妄见。《成唯识论》卷二载:‘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然似法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法执有‘俱生法执’与‘分别法执’二种,参阅别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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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唯识行,于第四修习位中十地的第十位。此位菩萨,总缘一切法智,能藏众定慧功德,能覆隐如空广大无边惑智二障,能出生无量殊胜功德充满所证所依身。恰如大云,能覆虚空,能生净水,如《解深密经》云:‘粗重之身,广如虚空,法身圆满,譬如大云,皆能遍覆,是故第十名法云地。’唐代遁伦撰著《瑜伽论记》有云:‘无边烦恼所知障体,所有随眠不调柔性,名粗重身,譬如虚空,十地所证法身圆满,譬如大云荫,遍覆如空粗重,故名法云。’参阅‘十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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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我之一,是‘人无我’的对称。谓一切有为、无为法中,并无‘我’的实体。即一切法皆依因缘而生,相互依存,无实体性。有为法虽有作用,然不常住;无为法虽常住,然无作用。又诸法无我为三法印之一,称为诸法无我印,三法印是佛法的重要教义,判断佛法是否究竟即以此三者印证。了知诸法因缘所生,实无自性实体,乃大乘菩萨的观道,以断所知障而得菩萨。彻知此理的智慧,称为二无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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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唯识行,第四修习位的十真如之一。这是第七地断细相现行障所证,此真如虽多教法,安立胜义法界等名,而其体无二无别,故名法无差别。参阅‘十真如’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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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作法然、自然、天然、自尔、法尔自然。此是指万象(诸法)于其天然自然而非经由任何造作的状态,即指某事物本来的相状。相对于因力、业力而言,法尔力意谓无法说明之天然、自然之力。《瑜伽师地论》卷八十八载四种道理,其第四种为法尔道理,此即表某事物原相之天然道理,例如火是热性、水是湿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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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万物之存在或变化,皆有其所依准的法则,大别之可分为观待、作用、证成、法尔四种道理,其第四种的法尔道理,又称法然道理。指不论如来之出世、不出世,本来即存在于法界之自尔道理。譬如火之能烧、水之能润。参阅‘四种道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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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于佛法的喻称。以轮比喻佛法,此有三义:一、催破之义,因佛法能摧破众生的罪恶,犹如转轮圣王的轮宝,能辗摧山岳岩石,故喻之为法轮。二、辗转之义,因佛之说法不停滞于一人一处,犹如车轮辗转不停,故称法轮。三、圆满之义,因佛所说的教法圆满无缺,故以轮之圆满喻之,而称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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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所生之法,究竟而无实体曰空。又谓理体之空寂。《维摩经・弟子品》曰:‘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同注‘肇曰:小乘观法缘起,内无真主为空义。虽能观空,而于空未能都泯,故不究竟。大乘在有不有,在空不空,理无不极,所以究竟空义也。’大乘义章二曰:‘空者就理彰名,理寂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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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之一。虚空之体性广大,周遍于一切处,故曰空大。《楞严经》三曰:‘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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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与有的并称。在佛法上,遮遣谓之空,建立谓之有,这是论理上正反相对的二门,我人对于任何事物的两面看法。宇宙万法,就现象的一面看,诸法仗因托缘而生,为我人见闻觉知所触对,这就是‘有’;另就其本质一面看,诸法是仗因托缘生起,无固定不变的自性(本质),无自性即是‘空’(自性空),也称‘缘起性空’。
空与有,为佛法之两轮。为破遣凡夫的执相,因而立缘生法为空;为矫治凡夫妄执‘沉空’(恶取空),因而立唯识胜义为有。执空执有,皆非中道,故须空有两遣,方得真谛。 -
指空宗与有宗。空宗,乃主张一切皆空的宗派;有宗,乃主张诸法为有的宗派。小乘佛教中,俱舍宗属于有宗,成实宗属于空宗;大乘佛教中,唯识宗属于有宗,三论宗属于空宗。印度的大乘佛教,以中观学派和瑜伽行学派为空有二宗。唐代义净西行求法,于《南海寄归内法传》中称:‘所云大乘,无过二种,一则中观,二乃瑜伽。中观则俗有中空,体虚如幻; 瑜伽则外无内有,事皆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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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之迷情,执为有实我实法。是曰有执。执为无因果之事法,涅��之妙体。是曰空执。又名有无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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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的大乘佛教中,龙树、提婆一系的‘中观学派’,就诸法本质的一面来看,强调缘生之法,本无自性――即性空(亦即空性)。而无著、世亲一系的‘瑜伽行派’,系就诸法的现象一面来看,认为‘性空相有’(假有)。在印度佛教史上,空、有两派常处于对立状态,如清辨与护法对于依他起性的诤论,戒贤与智光对于空有的诤论。事实上,空与有二者,不是相破相斥,而是相辅相成,最后则是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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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大乘佛教空宗与有宗的,对于诸法体性,究竟为‘空’或‘有’之争。本来,空宗创立于先,无著世亲出世,提倡‘有’义,仅二派理论各异其趣,并未产生正面诤论。并且龙树于《大智度论》中亦述及‘有’;无著、世亲皆曾注解提婆之《百论》,名列《百论》十余注释家之中。无著并撰有《顺中论》一书,注释龙树的《中观论》,由此可知其时二派虽然理论不同,但未有论诤,并且彼此涵融。至护法出世,与空宗论师清辨同时,二人就‘依他起性’展开空有之争,其后护法的弟子戒贤,亦就‘三时教判’而起诤论,后代称之为空有诤论。参阅‘清辨护法空有之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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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之异名。梵语舜若多译曰空性。真如为离我法二执之实体,故修空观而离我法二执之处,真如之实体跃然而显,即依空而显之实性,谓为空性。非谓真如之体是空也。唯识述记一本曰:‘梵言舜若,可说如空,名舜若多。如是空性,即是二空所显实性。故言空者,从能显说。二空之性,依士释名。言真如空,未善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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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佛教中,以空理为旨的宗派,也就是中观学派的异名。大乘空宗,系由小乘发展而来。如小乘一说部,计一切诸法,但有假名,而无实体;说出世部,谓世间之法,皆可破坏,而非实有,是皆遮拨现象界。及至大乘佛教兴起,龙树菩萨出世,以《大般若经》为所宗,造《中论》、《十二门论》、《大智度论》等论典,妙用遮诠,种种破斥,扫尽一切执相,而大成空宗。这一派的学说,后世称之为‘中观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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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谛,即真谛与俗谛,亦称胜义谛与世俗谛。俗谛为迷情所见世间之事相,偏于经验面;真谛为圣智所见真实之理性,偏于超越面。《中观论・观四谛品》载:‘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实。’由此看来,俗谛是世间法的真理,真谛是佛教圣者所见的真理。而世间法都是因缘和合的有为法,是空无自性之法,世间凡夫不明此理,将虚幻不实的事物作为实有,这就是俗谛。而佛教圣者,了知诸法性空,无生无灭之理,这即是第一义谛,亦即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