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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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的第十一支。以现世的业力,报尽命终之后,复引轮回主体、即业识的受生。若以现代观念诠释生支,生是人生的开始,但何以会有生呢? 诚如经上所说:‘非无缘生,从因缘生’。生的因缘虽然不一,但主要的条件是‘有’。此处所说的有,是含有宗教概念的特定含义,即所谓业――前生思想行为的总和,即所谓‘业有’。因此,有(业)为生之缘。于此可知,有了业因,必然受果,此果即是业识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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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依业因而于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狱等六道迷界中生死相续、永无穷尽之意。与‘涅槃’相对称。又生死无尽,以海为喻,故称为生死海。生死乃苦恼之世界,故亦称生死苦海;渡越生死苦海,而到达涅槃之彼岸,此事极为困难,故又称难渡海。《成唯识论》卷八,举出二种生死:一、分段生死,以有漏的善恶业为因、烦恼障为缘,将受三界内之粗报;其果报对于寿命之长短、肉体之大小等有一定限制,故称为分段身。受此分段身而轮回者,称为分段生死。二、变易生死,又称不思议变易生死。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等虽不受分段生死的轮回,但以无漏之有分别业为因、所知障为缘,于三界以外受殊胜微妙果报之身,即受意生身,再以此身来三界内修菩萨行,以至成佛果。其所受之身,因悲愿力之故,寿命、肉体皆可自由变化改易,而无一定之限制,故称为变易身。受变易身者,称为变易生死。此外,《显识论》有四种生死之说,《摩诃止观》有七种生死之说,此处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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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众生沉溺于生死之苦,如长暗之夜。生死如梦,于梦中未能觉知为梦,须至觉醒时,始能追忆梦中之境为虚幻;众生轮回于生死亦如梦境一般,故以长夜譬喻之。《成唯识论》卷七:‘未得真觉,恒处梦中,故佛说为生死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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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卷九曰:‘二者、生有。谓于诸趣结生刹那。’《发智论》卷十九云:‘云何生有?答:生分诸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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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之一,谓地、水、火、风四大种,为生起色法的原因。参阅‘五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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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末那识缘阿赖见分,所生起的我执位。此位有我执,一切凡夫、二乘有学、七地以前菩萨的有漏心位,都是此位所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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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自生至死的生命持续期间,有体温(暖)与意识(及潜在的阿赖耶识)同时存在,此即是一期生命的持续。此在佛教中,寿、暖、与识三者同时存在,互相支持,称为命根。换言之,暖与识维持一期寿命,二者之间有相互依存。报尽命终时,第八阿赖耶识离开身体,体温即不存在;反之,体温消失(如大出血致心脏停止,或因病使心脏停止),寿与识亦不存在。有情寿命的长短,由于三界六道的差别,其量有所限定,此即称为寿量。所谓命根,即亲生第八心王的名言种子,由先世业种所引之持身差别功能,今色、心等现在住时决定,依此住识的功能,称为命根。第八识自种有两种作用,一为生识之用,一为住识之用,此处所取的是住识作用。如果命根中识种无此功能,五根身将烂坏。或有问曰:由于有现行识任持根身,故身不烂坏。所以持身功能在现行识。为何不以现行识为命根,而以种子为命根呢?因为现行本识,是由种子之力方能生起。由种子力故缘三种境、任持根身,所以现行不能叫做命根,以其非根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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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无漏种子’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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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生空、法空二种空,又作我法二空、人法二空。以身为五蕴和合,实无常一主宰之我体,称为人空,观此真理,则称人空观。无我法之执,以色等诸法亦归于空而无实性,称为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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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八苦之一,《瑜伽师地论》卷六十一载,谓生苦有五种相,即:一、为众苦所随,谓生于那落迦(地狱)及饿鬼道中,或于胎生、卵生之生时,为种种忧苦所随逐,故为苦。二、为粗重所随,谓为烦恼所随逐,性不调柔而不得自在,故为苦。三、为众苦所依,谓为衰老等众苦之所依,故为苦。四、为烦恼所依,谓受生之后,乃为贪、嗔、痴等烦恼之所依,身心不能安住,故为苦。五、为不随所欲离别法,谓有生必有死,不能如己意,故为苦。参阅‘八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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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宗所立十因之一。又作生因。指依现世善、恶之业而起未来的苦、乐果报。亦即内外种子至成熟位,能在现在的自果。亦即此与‘牵引因’皆指种子能生自果的作用而言。参阅‘十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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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宗所立三无性之一。又作生无自性性,生为缘生之义。即一切诸法,由于仗因托缘而生起,谓之依他起性。此依他起之法既由因缘和合而有,则‘缘起性空’,其无实性可知,当然也没有实体,故名曰生无性。‘解深密经’曰:‘云何诸法生无自性,谓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缘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说名生无自性性。’《成唯识论》卷九载:‘依他立生无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假说无性,非性全无。’参阅‘三无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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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唯识行历经四十一阶位,此为初十位的第四位,谓由先前的妙行,冥契妙理,将生于佛家为法王子;即行与佛同,受佛之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参阅‘十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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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杂染之一,生杂染又作苦杂染。因烦恼及业而有生,由此生苦,更有老、病、死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怨憎会苦等,皆能染污真性,令不清净。参阅‘三杂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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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为转变之义。生变即是因能变,为‘因缘变’的对称。变又作转,唯识家就诸识变现诸法,分别为‘因能变’与‘果能变’二种。因能变之‘变’,系谓由第八识中的种子转变而产生诸法;故知‘生变’之‘生’字,实即为‘变’之意,重叠二字,称为生变。见《成唯识论》卷一、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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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唯识九难’的第二难。外人问曰:如果唯有内识,无心外之境,何以现见世间,有芸芸众生和无情的东西呢?并且有一定的处所、时间,大家同见,还有境界作用,决定转起?论主答曰:好像梦境一样,梦境中也有定处、定时、作用,好像饿鬼一样,因为共报的多身饿鬼,还有别业妄见,他们虽在同一处、时,有的见是脓河,有的见是粪便,总不得食。用不定转,也好像梦境一样。因为梦中有时也有男女失精的作用,有时没有。这如梦等的解释,你应该没有疑惑了吧?见《成唯识论》卷十,参阅‘唯识九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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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世间通俗之义,与‘胜义’相对。为施设安立虚妄假有之法。又‘世’有隐覆真理、可毁坏之义;‘俗’有显现流世、显现顺于人情之义。世事,即俗法;举凡三界之事法,皆具此二义。‘成唯识论’卷一:‘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此言我法等非真实有,唯随世情而假设其名,故称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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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是真实不虚的意思。世俗谛,是世间一般所见的真理、道理,为真俗二谛之一,也是‘胜义谛’(真谛)的对称。略称世谛、俗谛。由于绝对最高真理之第一义谛,不易为一般人所理解,故先为说世俗之道理与事实,再次第导向最高境地。如指月之指、渡彼岸之船,皆为到达真实第一义谛的必要手段。《成唯识论》卷一载:‘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参阅‘二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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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即世界,间为间隔之义,与界义同。《名义集》卷三曰:‘间之与界,名异义同,间是间别间差,界是界畔分齐。’世间指被烦恼缠缚的三界及有为有漏诸法的一切现象。包含有情世间与器世间。此外,《佛性论》卷二,列举出世的三义,即:一、对治,以可灭尽故。二、不静住,以念念生灭不住故。三、有倒见,以虚妄故。关于世间之分类,有二种、三种之别。《俱舍论》卷八举出二种,即:一、有情世间,又作众生世间、有情界。指一切有情众生。二、器世间,又作物器世间、器世界、器界、器。指有情居住之山河大地、国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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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世俗谛之一,又名有名无实谛,如瓶、钵、军、林之假名,是隐覆真理的世俗之法,故名世间;又为凡夫认之为实有,故曰世俗。参阅‘四种世俗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