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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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之人,所信谛理有三,即是三谛。谛者谛审也,谓谛审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是真谛,即假是俗谛,即中是中谛。
一、真谛 真即真空,泯一切法之谓也。盖诸法本空,众生不了,执之为实,而生妄见。若以空观荡之,则谓实之情自忘。情忘即能离于诸相,诸相若离,则真空之理,自然谛了,故名真谛。
二、俗谛 俗即世俗,立一切法之谓也。诸法虽即本空,皆不可得。若以假观照之,则能谛了性具诸法,历历宛然,故名俗谛。
三、中谛 中即中正,统一切法之谓也。诸法本来不离二边,不即二边。若以中观观之,则能谛了诸法,非真非俗,即真即俗,清净洞彻,圆融无碍。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不可思议,故名中谛。 -
大乘之人所信理上有三,所信事上亦有三,即是三大:
一、体大 谓真如之理,体性平等,无不容摄,故名体大。
二、相大 相即德相,谓真如体上,具足无量恒沙胜妙功德,一一功德称体显露,故名相大。
三、用大 谓真如之体,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善果,故名用大。 -
种种事理,不出一心。故须谛信一心,乃为究竟。一心者,一念之心也。心性周遍,虚彻灵通,散之则应万事,敛之而成一念。是故若善若恶,若圣若凡,无不皆由此心。以心本具万法,而能成立众事,经云三界无别法,惟是一心作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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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信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佛者觉悟之义,性者不改之义。一切众生,皆有通彻因果自体不改的觉悟性,谓之佛性。此之佛性,为一切众生所皆有,凡有佛性,定当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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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体性,一切平等,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是为大乘之人所谛信。言三无差别者,谓心佛众生,虽在因在果,迷悟不同。然其理性所具,本来平等,初无有异。故经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一、心无差别 谓一念心体,凡圣不二具足十界十如是等法,而与诸佛众生,性原平等,初无有异,故经云:‘游心法界如虚空,则知诸佛之境界。’是名心无差别。
二、佛无差别 谓十方诸佛,了悟十界十如是等法,而成正觉,即是悟本心之所具,亦是悟众生之所迷。迷悟虽殊,其体不二,故法华经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是名佛无差别。
三、众生无差别 谓九界众生,各具十界十如是等法,而与佛之所悟,本心所具之法,其体不二。故涅槃经云:‘一切众生即是佛。’是名众生无差别。 -
就取行上说,大乘之人应谛信者,即是大乘宗本三句。
一、信知成佛之因,即是发菩提心。
二、信知为菩提心根本者,即是大慈悲心。
三、信知究竟之道,即是方便。 -
大乘起信论云: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一者、信根本 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 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 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密故。
四者、信僧 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
信己略说为三:
一、信己不异于佛。所谓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着而不证得。
二、信己修即成佛。所谓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皆得现前。
三、信己本来是佛。所谓一切众生,本来是佛,我亦众生,亦复如是。 -
解者解会,由信生解,由解起行,故解为行导,又为信继,至重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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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治病,先明病相。佛法度生,先明惑相。兹述辨惑,惟大乘所辨之惑,不同小乘。盖凡夫及小乘一切之惑,皆为大乘之所破除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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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惑业,若逆溯之,其源无不归纳于无明。盖一切惑业,无非由执。由有执故,乃能成障。所以执者,为有着故。所以著者,原无明故。无明之外,无别他因。故此一切惑业,无不归纳于无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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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由无明而顺推之,则无不是由无明演绎而成一切烦恼。盖由无明故,所以成迷。由有迷故,所以成着。由有着故,起于二种我执而诸障生。由有人我法我执故,见有诸境。生起一切惑、障、住地、盖、结等,乃至八万四千尘劳,其数无量。不了一切诸法,尽是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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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梵语阿尾儞也,谓闇钝之心,无照了诸法事理之明,即痴之异名也。本业经曰:‘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大乘义章曰:‘于法不了为无明。’又曰:‘言无明者,痴闇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唯识论曰:‘云何为痴?于诸事理迷闇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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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者,痴闇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又一切烦恼之异名也,有二种:
一、根本无明 始初之念,法界之理,之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 因根本无明,起三细六粗之惑业,曰枝末无明。 -
复次无明又有二种:
一、独头无明 又云不共无明。如起信论谓:业转现三细之间,无明独起,为独头无明。
二、相应无明 六粗与余惑相应而起,为相应无明。 -
复次无明又有五种,百法问答钞曰:
一、相应无明 同上。
二、不共无明 上之不共无明中,单与意识相应之不共无明也。
三、恒行不共无明 上之不共无明中,单与第七末那识相应之不共无明也。是恒时相续不断,故曰恒行。简别于意识相应之五位无心有间断者,且此无明与我痴慢三大惑相应,故殊别也。
四、主独无明 是意识相应之不共无明,不但不与本惑俱起,即与忿等随惑,亦不相应者,在无明中最有强盛之势用者也。
五、非主独行无明 是与忿等之随惑俱起,而于彼剥势力之无明也。 -
髀婆沙论云十五种无明:
一、根本无明 谓从无始之际,一念不觉。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诸惑烦恼,是为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 谓心心所法相应而起。即有贪嗔慢疑见等烦恼,是为枝末无明。
三、共无明 谓一切结使,共相造作一切诸业,是为共无明。
四、不共无明 谓第七识,无别体相,妄起染心,障蔽无漏圣法,恒不间断,是为不共无明。
五、相应无明 谓第七识恒与贪痴见慢四惑相应,是为相应无明。
六、不相应无明 谓第七识不与余识外缘粗显之境相应,是为不相应无明。
七、迷理无明 谓根本无明,障于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为迷理无明。
八、迷事无明 谓见思烦恼,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离,是为迷事无明。
九、独头无明 谓妄觉之心,不缘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广,是为独头无明。
十、俱行无明 谓心心所法,常相随逐,曾不舍离,是为俱行无明。
十一、覆业无明 谓一切结使,覆蔽诸业,不令人知,恐失名誉利养恭敬等,是为覆业无明。
十二、发业无明 谓贪痴我见慢等,悉能发生一切恶业,是为发业无明。
十三、种子子时无明 种子者谓第八藏识,含藏一切染净种子也。子时者,子为十二时之首,以喻藏识为诸识之首也。盖染习种子,蕴在藏识之中,未发显时,是为种子子时无明。
十四、行业果无明 谓于十二因缘中,无明行受取有五者烦恼是业因。识等七者是苦果,是为行业果无明。
十五、惑无明 谓俱生分别及根本随烦恼等惑,是为惑无明。 -
一切烦恼根本,起于我耳,计执于我,一切生死波澜,于焉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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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计着于我,有我我所。我者谓自身,我所者谓身外之事物,是为我所有,故名我所。智度论云:‘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着五众(五蕴)为我,然后着外物为我所。’罗什法师曰:‘离我众生空,离我所法空也。’圆觉经钞曰:‘我谓正报,我所谓依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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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乘所说我执不同。小乘之言我执,只人我执;大乘则有二,谓人我执法我执也。
一、人执 又名我执,又名人我执。以五蕴假和合,而有见闻觉知之作用,固执此中有常一主宰之人我者,是名人执。一切之烦恼障,从此人执而生。
二、法执 又名法我执。不明五蕴等法,由因缘而生,如幻如化,固执法有实性者,是名法执。一切之所知障,从此法执而生。
唯识论曰:‘由执我法,二障具生。’此二者中,法执为本。盖起法执者,非必我执;而我执起时,必有法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