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5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11
存在的任何有实法决定不观待其他灭因而自然刹那毁灭
整理以无观待因建立有实法刹那灭
量界、限定有实法
无观待因论式 · 本方 · 立 · 无观待因
- 有法
- 声
- 所立
- 决定不观待其他灭因而自然刹那毁灭
- 因
- 存在的有实法之故
- 喻
- 如闪电与火焰等
例闪电、火焰、扎西、才让
原段(4 段)
在整个世界当中,没有一个法是常有的,这一点,通过破常有的理证完全可以证实。建立刹那的理证,有无观待因与有害因两种,这在因明《释量论广释》、《量理宝藏论》及其讲义中讲得都比较广。在这里,麦彭仁波切为了让我们通达一切万法都是刹那无常的本性,也对上述建立刹那的理证作了比较广泛的宣说。 原段 ›
首先是无观待因,其推理方式如下:存在的任何有实法所立决定不观待其他灭因而自然刹那毁灭,喻如闪电与火焰等,声也是因存在的有实法之故。 原段 ›
这是一种二相推理,陈那论师以前的因明前派也有这种推理方式。意思是说,存在的任何一个法决定不观待任何其他因,它自己当下就会毁灭,就好像闪电和火焰一样。对于闪电和火焰,由于被相续中的同类因迷惑而认为它是存在的,实际上,它们都是刹那灭尽的自性。就像闪电与火焰的比喻一样,人们听到的声音,它作为一种存在的有实法,必定会当下毁灭。 原段 ›
此处从能遍的角度来讲,一切有实法、存在之法,不需要观待任何其他因,自己就会毁灭。比如所有人都能知言解义,此为能遍,所以,扎西、才让等也是人。由于能遍的知言解义这一点已经确定,所以说扎西和才让是人而且可以知言解义。同样,存在的有实法不需要观待任何其他法,它自己就会毁灭,这是相当有力的一种推理公式。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