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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虽然并不存在,以经久熏染的习气却可以感受各种各样的显现

第072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癸二 破不遍之实一 › 子二 破实一之识 › 丑二 破认为外境不存在宗派(唯识)所许的实一之识 › 寅一 宣说对方之观点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寅一 宣说对方之观点

第07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5

在不承认外境的情况下,依靠唯识宗的“破生同理”就可以将经部宗的观点推翻

整理唯识宗以破生同理破经部宗的生同理(外境存在)

破生同理(属同等理)·对方用 生同理(属同等理)·对方用

持论唯识论师所破经部宗

量界、限定不承认外境的情况下

生同理 · 对方 · 对方立论 · 生同理

有法
现量见到的瓶子、柱子等外境行相
所立
实际是从隐蔽的外境中产生的

破生 · 对方 · 反诘 · 破生同理

因
由于隐蔽分的外境任何人也没有见过

应成:如果从未见过的法中可以产生一法,那么,石女儿子中也可以产生柱子的行相

破同 · 对方 · 破 · 破生同理

所立
所谓的行相与外境完全相同也不合理
因
既然没有人见过隐蔽分的外境
喻
我们说“此人与彼人很像”,必须是见过两个人以后才能判定

明暗应同 · 对方 · 反诘 · 破生同理

应成:明清与非明清的二者如果相同,那么,光明和黑暗也应该相同

例镜子(教学例)、石女儿子(教学例)、两个人(主论证喻)、光明和黑暗(教学例)、两个月亮(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内道有部和经部认为,一切外境千姿百态的景象,最根本的来源就是所谓的微尘;外道吠陀派则承许这一切均为“实”、“德”、“业”等。上述内外道等有实宗的一切贤劣见解,唯识宗的论师们已经作了全盘否定而竭诚建立了外境不存在、唯有心识存在的观点。所有的唯识论师,将这种破斥能取所取他体的推理共称为“破生同理”。《释量论》中经常会引用“破生同理”,也叫做“破生同因”,它是唯识宗证明外境不存在的一种非常强有力的推理。 原段 ›

经部宗在承许外境存在的时候引用了一种推理,叫做“生同理”,比如现量见到的瓶子、柱子等外境行相,所立实际是从隐蔽的外境中产生的,这就是“生”理;此行相与外境相同,即为“同”理;决定是从外境中产生的缘故,故称为“决定”理。这里只讲到了“生”理和“同”理。站在唯识宗的观点而言,经部宗所承认的“生”理和“同”理根本不合理,对此加以分析遮破,就叫做“破生同理”。 原段 ›

从经部宗的观点来讲,外境以隐蔽分的方式存在,人们所见到的只是外境的行相,这一点必须承认。前面讲到经部宗观点时,麦彭仁波切曾用镜子的比喻作了说明:人们见到瓶子时,瓶子就像色法一样,是隐藏起来的,但是如同镜子显现影像那样,可以见到瓶子的行相,这种行相是从外境瓶子当中产生出来的。 原段 ›

这种观点实际并不合理。唯识宗是怎样遮破的呢?经部宗认为外境肯定是存在的,行相从外境中产生,此行相与外境完全相同。首先要遮破所谓的“生”,因由于隐蔽分的外境任何人也没有见过,以此作为产生行相之因不合理,应成如果从未见过的法中可以产生一法,那么,石女儿子中也可以产生柱子的行相,这是一个很大的过失。其次,所立所谓的行相与外境完全相同也不合理,为什么呢?因既然没有人见过隐蔽分的外境,那又如何判定行相与其相同呢?喻我们说“此人与彼人很像”,必须是见过两个人以后才能判定,如果其中有一个人从未见过,又如何说两个人长得非常相像呢?而且,经部宗承认外境是无情法,行相则是一种心识法,应成明清与非明清的二者如果相同,那么,光明和黑暗也应该相同。同样,从隐蔽的法中产生明现之法这一点,又有谁能决定呢?因此决定理也同样不能成立。 原段 ›

麦彭仁波切在前面用镜子的比喻来说明经部宗外境存在的观点时,我们也认为外境应该是存在的,从外境中可以产生一种行相,人们见到的就是外境的行相。实际从《量理宝藏论》和《释量论》的观点来讲时,只要承认外境存在,以经部宗的这种观点来承许是非常好的。但在不承认外境的情况下,依靠唯识宗的“破生同理”就可以将经部宗的观点推翻,这一点毫无疑问。 原段 ›

在《摄大乘论》、《唯识三十颂》等论典中虽然讲到了很多外境不存在的理证,但其中最主要、最强有力的推理就是与之相同而生的外境存在不成立。比如捏着眼睛时现似可以见到两个月亮,其实根本不可能存在二月,同样,能取与所取似乎是异体而存在的,但实际上只有一个能取的显现,只是能取错乱显现为外境而已。 原段 ›

粗大的外境如瓶子、柱子等不成立,最细微的无分微尘等外境也不能成立。从细法的角度来讲,眼识、耳识等任何一个根识都不可能见到,既然无分微细根识的对境现量不可见,粗大的法就不能得以成立。 原段 ›

对于粗大的法,通过观察微尘的方式也可以破除。尤其在《中观四百论》当中对微尘作了非常细致入微的观察,到最后,将微尘也是抉择为空性。大家如果对《四百论》的理证能够完全通达的话,对于微尘不存在的道理一定会有所领悟。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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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1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2/5节选

在名言中应该以唯识宗的观点来建立外境根本不存在,这一点通过明知因和俱缘定因完全可以证明

整理唯识宗以明知因、俱缘定因立能取所取非异体(名言中外境不存在)

明知因·对方用 俱缘定因·对方用

持论唯识宗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

明知因(总)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明知因 · 限定:名言中

有法
一切万法
所立
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
因
明知心的本体之故

俱缘定因(总) · 对方 · 对方立论 · 俱缘定因 · 限定:名言中

有法
一切万法
所立
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
因
与心同时得到之故

俱缘定因(蓝色) · 对方 · 对方立论 · 俱缘定因 · 限定:名言中

有法
对境蓝色与取蓝色之识
所立
非为他体
因
必定俱缘之故
喻
如现二月

明知因(蓝色)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明知因 · 限定:名言中

有法
对境蓝色
所立
不存在
因
以心中明现故
喻
如同梦境

例蓝色的布匹(举例)、如现二月(对方喻)、如同梦境(对方喻)

名相明知因、俱缘定因(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6 段,节选)

转述因此,站在唯识宗的观点来讲,建立能取所取非异体,全部是心的一种显现。他们最主要的依据是什么呢?即是一切显现在明知之识的本体中产生的“明知因”与“俱缘定因”,这两个因是非常有力的推理。“一切万法(有法)所立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因明知心的本体之故(能立)”,即是所谓的明知因;“一切万法(有法)所立不存在与识异体的单独本体(所立),因与心同时得到之故(能立)”,即是俱缘定因。 原段 ›

本方有人也许会想:不对吧!柱子明明在心外单独存在,不管是明知因还是俱缘定因,根本无法证明柱子不存在。实际上,只要你对唯识宗的这两个推理了如指掌就可以轻而易举了知柱子等外境不存在这一道理。 原段 ›

本方当然,胜义中一切都是不成立的,但在名言中应该以唯识宗的观点来建立外境根本不存在,这一点通过明知因和俱缘定因完全可以证明。 原段 ›

本方比如我们见到蓝色的布匹,蓝色布匹与取蓝色之识二者实际是在同一个时间当中成立的,这一点是怎样安立的呢?此二者在同一时间以正量而缘,并非偶然性而是绝对遍或决定性的。有些人会想:我在没有见到的时候,蓝色的布就是本来存在的。其实这只不过是我们的一种想象而已,蓝色布匹的存在与眼识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为在未见到它之前,仅仅以语言根本无法证明它存在。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所谓明知因与俱缘定因的推理方式到底是怎样的呢?以俱缘定因来推理,对境蓝色与取蓝色之识(有法),所立非为他体(立宗),因必定俱缘之故(因),喻如现二月(比喻)。也就是说,蓝色与取蓝色之识是一味一体的,必定是同时缘取的缘故,如同捏着眼睛的时候见到二月,实际唯一只有一个月亮,真正的月亮相当于我们的识。从明知因的角度来推理,对境蓝色(有法)所立不存在(立宗),因以心中明现故(因),喻如同梦境(比喻)。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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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1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5回应上段节选

取蓝色的识与蓝色的外境决定是一体的

整理答「同时缘决定,怎能成一实体」之问:异体只能偶尔同缘

俱缘定因·对方用

持论唯识宗所破经部宗

量界、限定迷乱的现相上、名言

俱缘故一体 · 对方 · 对方立论 · 俱缘定因

有法
取蓝色的识与蓝色的外境
所立
决定是一体的
因
在见到蓝色的同时,识必定是存在的;如果未见到蓝色,取蓝色的识也必定不存在

例蓝色(举例)、黄色(举例)、红色的柱子(举例)、梦中的柱子(教学例)

原段(7 段,节选)

问者同时缘这一点虽然可以决定,但以此又如何能够成立境与有境二者为一实体呢? 原段 ›

转述当然,任何法如果不是一实体,就必然是异实体,对于实体互异的法来说,显然不能运用这一推理,就如同蓝色的本性不是黄色、黄色的本性不是蓝色一样。然而,因在见到蓝色的同时,识必定是存在的;如果未见到蓝色,取蓝色的识也必定不存在,所以,取蓝色的识与蓝色的外境所立决定是一体的。 原段 ›

本方在刚一开始的时候,这方面的道理似乎很难想得通,因为我们从无始以来串习的就是外境存在。而实际上,在迷乱的现相上外境的确存在,这一点唯识宗也是承认的,但它并不是名言的真相,只是心识的一种错乱显现而已,就好像梦中的柱子一样。 原段 ›

转述如果是异体,也只能偶尔性才同时缘,通常缘一者的同时不一定也缘另一者,而蓝色与取蓝色之识二者始终也没有不缘另一者而放任自流地缘一者的可能性。比如说红色的柱子,只要我的眼睛见到,红色的柱子必定存在,不可能只有取红色柱子的眼识而不存在红色的柱子,或者红色的柱子存在、取红色柱子的眼识不存在,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原段 ›

本方我们以前只不过是没有观察,尤其是各种各样宗派的遍计执所导致,对于名言的真相根本不能了知。大家应该明白,名言的真相即是如此,即使站在中观的观点上,也是如此安立名言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总而言之,“俱缘定因”等建立二取同一实体的一切理论,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就是:只要在眼识等任何一个根识前显现,必定与识一味一体,如果不是识,所谓的领受外境也就无法成立。这一点,即使经部宗不高兴也是无可奈何,万法的名言实相即是如此。我们如果抓住了这一要点,那么对中观和唯识的成千上万的理证都将了如指掌,因此大家一定要铭记在心。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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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2课立论观察连讲 4/5

外境虽然并不存在,以经久熏染的习气却可以感受各种各样的显现

整理唯识宗:外境无而以习气显现;名言中分实相现相,避开「现相是心」之过

持论唯识宗引证全知无垢光尊者

量界、限定名言中、现相中

习气现境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以经久熏染的习气却可以感受各种各样的显现
喻
就好像梦境之识与串修不净观等之心一样

现相是心之过 · 本方 · 反诘

应成:如果说现相也是心,大山摧毁的时候自己的心也应该摧毁

例梦境之识(对方喻)、不净观(对方喻)、喇荣山谷(举例)、森林(举例)

原段(2 段)

因此,外境虽然并不存在,所立以经久熏染的习气却可以感受各种各样的显现,喻就好像梦境之识与串修不净观等之心一样。比如大家现在见到的喇荣山谷,其实是很多众生阿赖耶成熟的一种形象,除了我们的心以外再无其他。正如前面所说,凡是在识前显现的法必定是识,它可不可以显现呢?完全可以显现。就像做梦时会显现山河大地、身体受用一样,而且在梦中进食也可以填饱肚子。或者修持不净观时,见一切显现都是骨架、不净粪的群堆等,这些也会在修行人面前真实显现。 原段 ›

微尘等外境法虽然根本不可能存在,但从现相上可以存在。唯识宗也承认,现在外境中的柱子等属于无情法,但它的实相并非无情法。一般唯识宗承许在名言中应区分实相和现相,在现相中不承许外境为心。全知无垢光尊者在很多论典中发出太过,应成如果说现相也是心,大山摧毁的时候自己的心也应该摧毁,森林被火焚烧的时候自己的心也应该被焚烧等等。但从名言实相而言,外境的实相应该是自己心的一种幻变,根本没有真实的一种法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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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2课立论观察连讲 5/5节选

只要承认一切外境是心,就必须承认阿赖耶

整理唯识宗:许外境是心就须许阿赖耶为种种显现之本

对比有部宗、经部宗

须许阿赖耶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必须承认阿赖耶的存在
因
因为眼识、鼻识等所有转识均是偏堕一方的

否认阿赖耶之过 · 对方 · 反诘

应成:如果否认这一点,因果存在的所依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原段(3 段,节选)

像有部宗、经部宗那样根本不承认外境是心,也就无须多费唇舌,但只要承认一切外境是心,就必须承认阿赖耶,否则,外境为心的观点根本无从建立。因因为眼识、鼻识等所有转识均是偏堕一方的,比如眼识偏于色法、耳识偏于声音等,除此之外,它们都不能作为住处、身体、受用这一切万事万物的根本,因此,所立必须承认阿赖耶的存在。如果不承认一切习气的根本———阿赖耶,一切身体、受用、住处等外境各种各样显现的根源也就无从寻觅。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此处讲到,所谓的阿赖耶必然是显现种种境、识、身的根本,所以说,没有能够超越明知之心的事物。应成如果否认这一点,因果存在的所依也就不可能存在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过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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