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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量感受无分微尘在何时何地都是不现实的

第062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巳三 破相识等量之观点 › 午二 破此观点 › 未二 宣说无分实一不可能 › 申一 观察所缘无情法则唯一能缘无有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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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未二 宣说无分实一不可能

第062课破斥观察连讲 1/4节选

真正实有存在的一个无分微尘是任何识都无法领受的

整理实有的无分微尘任何识都不能领受,缘它的无分心识刹那亦不成;所破限胜义中,名言中仍许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因为对于这样一种未与其他白色、红色等微尘混杂的极微,无论再如何分析、观察,也无法得到一种不可分割的自性

所破小乘有部宗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实有

无分微尘不被领受 · 本方 · 破

有法
唯一无分的微尘
所立
无论任何一个识都不会领受它
因
因为根本无法领受

对方所许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缘它的心识实际上就是缘此极微的一种无分心识刹那

极微不可得 · 本方 · 破

所立
如此则不合理
因
因为对于这样一种未与其他白色、红色等微尘混杂的极微,无论再如何分析、观察,也无法得到一种不可分割的自性

例花色布匹中的白色(举例)

原段(11 段,节选)

本方此处主要宣说无分实一不可能成立。表面上看,这里是在遮破无分实一的心识,其实间接已经宣说了外境实一不存在的道理。其中第一个科判主要讲观察外境无情法,也即分析无分微尘不存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得出能缘心识根本无有。第二个科判则是从能缘心识的角度来分析,所谓实一的法根本不存在。因此从科判也可以看出,静命论师对于非实有、如幻如梦的法并未遮破,本论所遮破的就是胜义中承许相识等量这一观点,而在名言中则应承许相识等量。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微尘性白等,唯一性无分, 原段 ›

本方呈现何识前,自绝无领受。 原段 ›

本方假如对花色布匹中的白色进行分析,此白色又可分为东南西北等很多部分,如此一直向下分,将最后的白色无分微尘作为所观察的焦点。对此唯一无分的微尘,所立无论任何一个识都不会领受它,因因为根本无法领受。 原段 ›

本方在分析微尘的过程中,不论无分微尘还是可以无限分割的微尘,切莫执著为真实存在。颂词中的“自”,有些论师认为是指静命论师自己。静命论师说:我自己无论如何观察,也绝对不可能领受这样一种无分微尘。如果是静命论师都无法领受的一个法,我们这些人却能领受的教证或理证恐怕也是很难找到。 原段 ›

本方因此,真正再也不可分割的一个无分微尘如果存在,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领受?如果是色法,应该用眼睛来领受,不可能以心来领受色法。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应该清楚:所谓的微尘色法,只有说词而没有释词。真正实有存在的一个无分微尘是任何识都无法领受的,下面宣讲这个问题。 原段 ›

本方不论外境还是心识,独一无二的所谓的“一”究竟指什么?这样的“一”,无论如何观察也是得不到的,前文已经充分论述了外境或心识不可分割的无分一体根本找不到的道理。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认为,不可分割的极微应该存在,而所立缘它的心识实际上就是缘此极微的一种无分心识刹那。就像小乘有部宗所承认的,从外境角度来讲,无分微尘应该存在;从有境来讲,无分刹那的心识也应该存在。 原段 ›

本方所立如此则不合理,因因为对于这样一种未与其他白色、红色等微尘混杂的极微,无论再如何分析、观察,也无法得到一种不可分割的自性。 原段 ›

本方此处的“自己”,有些论师解释为静命论师,也可以解释为中观论师或者分析者。“此法”是指无分微尘,在众生的六种识中,能不能显现这样一种无分微尘呢?根本不可能显现。任何法如果显现,首先应该是眼识等五根识,其次就是意识,在五根识和意识面前未能显现的话,这一法也就根本不可能显现。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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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一 观察所缘无情法则唯一能缘无有之理

第062课破斥观察连讲 2/4

现量感受无分微尘在何时何地都是不现实的

整理以量不能成立破实有无分微尘及实一之识

以量不能成立(属理证妨害) 整科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 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体系,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量界、限定名言中、胜义中、实有

现量不感 · 本方 · 破

有法
现量感受无分微尘
所立
在何时何地都是不现实的

以量不成不许 · 本方 · 破 · 以量不能成立

有法
这类以量不能成立的法
所立
真正具有智慧的人绝对不会承认

识非实一 · 本方 · 破

所立
有境的识也就根本不会变成实有一体
因
由于外境上具有多种多样的行相

例质子(举例)、中子(举例)、夸克(举例)、因果(举例)、蝴蝶(举例)、花色布匹(举例)

原段(7 段)

即使物理学中所说的质子、中子,或者现在所谓的夸克等,这些实际都是通过仪器检测出来之后,依靠分别念安立的,它们不论多么细微,都是可以再分的。所以,科学家们所发现最细微的微尘,不管通过何种仪器进行观察,都不承认为无方分。因为他们在进行观察时,也需要将所谓的夸克放置在布或某一平面上,之后再靠近显微镜观察,这时,细小的微尘还是分上下不同的方向。 原段 ›

总而言之,现量感受无分微尘所立在何时何地都是不现实的。所以说,在分别念前可以承认无分微尘以无穷的方式存在,但它根本不可能成实,而对所谓的极微再继续分析下去时,就已经成为空性了。前面也说过,名言中承认一个无分微尘是可以的,可以说它是名言中再不能分的一个法,而在胜义中,即使观察以后也破不了的一个实有微尘根本不可能存在。 原段 ›

所以,静命论师此处所遮破的并不是名言的对境,无分微尘在名言中可以假名安立。此处所遮破的是什么呢?实有的无分微法等法在任何现量面前都不可能成立,就是针对这样一种实有法进行遮破。 原段 ›

凡是有智慧的人在承认某法存在之前,必定会通过现量或比量得出真正的结论,这是他们的传统或规矩。而不具智慧的人,比如现在各种各样的外道,对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法夸大其词,凭空捏造出许多莫须有的东西。这就是现在愚痴众生分别念臆造的,对于这类以量不能成立的法,所立真正具有智慧的人绝对不会承认。 原段 ›

比如名言中因果存在、前世后世存在、三宝的加持存在,通过种种观察之后,这些都是以量可以成立的法,对此,具智者可以承认。而根本不可能承认的如常有自在的我、神我等等,即使在名言中也是不会承认的,这就是有智慧人的做法。 原段 ›

如果明明以量不可得,却一口咬定说存在,何苦这般自我欺骗呢?现量不能成立、比量也不能成立的某一法,有智慧的人根本不会说此法存在,如果仍然一口咬定“此法存在、彼法存在,所谓的无分微尘一定存在”,那显然是自欺欺人,没有任何实义! 原段 ›

蝴蝶本身五彩缤纷的色彩,可以说依靠业力显现或者是天然形成,而花色布匹等则是人工造成的,无论如何,这种五颜六色的行相千差万别。不论执著蝴蝶还是执著花布,因由于外境上具有多种多样的行相,所立有境的识也就根本不会变成实有一体。因此说,名言中外境的所取有多少,能取也应该有多少;胜义中,执著外境的实有心识根本不可能存在。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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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 观察能缘识则彼无有之理

第062课破斥观察连讲 3/4

外境具有多少行相,它的有境也同样具有多少行相

整理能缘六识所缘皆积聚相,故识非实一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所缘的全部是一种积聚的相,并不是独一无二的

对比狮子贤和解脱部、无著菩萨和世亲论师引证经部宗

量界、限定实有

五根识缘积聚 · 本方 · 立

有法
眼耳鼻舌身五种根识中,不论哪一个根识所缘的对境
所立
都是由很多微尘积聚在一起的行相

意识缘心心所聚 · 本方 · 立

所立
意识的所缘对境必定是由许多的心王和心所组成的
因
凡是有一个心与心所产生时,这五种遍行法一定会产生

境多识多 · 本方 · 立

所立
它的有境也同样具有多少行相
因
外境具有多少行相

例瓶子(举例)

原段(8 段)

大家通过中观的闻思,自相续中应该得出一个结论:外境各种各样千差万别的显现都不是实有的,执著外境的心识也根本不是实有的。下面讲能缘的六识———五种根识和意识也并非实有的道理。 原段 ›

五根识诸界,乃缘积聚相, 原段 ›

心心所能缘,立为第六识。 原段 ›

十八界是指六根、六境、六识。五根识诸界的所缘对境是什么呢?所缘的全部是一种积聚的相,并不是独一无二的。比如眼识所缘的对境是色法,而每一种色法都是由无数个微尘组成的;耳识所听到的声音,按照《俱舍论》或大乘论典来讲,声音也并非实有,也是由无数微尘组成的。所以,眼耳鼻舌身五种根识中,不论哪一个根识所缘的对境所立都是由很多微尘积聚在一起的行相。 原段 ›

第六意识的所缘对境是什么呢?按照《俱舍论》的观点来讲,也就是受、想、行三蕴,以及无表色、虚空、抉择灭、非抉择灭七法界。从大乘角度来讲,需要再加上真如,共有四种无为法,合称为八法界。不论七法界还是八法界,按照经部宗的观点,无为法、无表色仅仅是名称,根本不具足实体,而受、想、行则是由许多心和心所组成的。 原段 ›

关于心和心所的问题,狮子贤和解脱部都承认心和心所是分开的,无著菩萨和世亲论师则承许心和心所为一体。大乘最究竟的观点认为,心和心所应该是一体的,也就是说,心王存在时心所也应该存在。 原段 ›

一般大乘论典讲五种遍行,小乘《俱舍论》则讲到十种遍行。不管是什么心,因凡是有一个心与心所产生时,这五种遍行法一定会产生,因此,所立意识的所缘对境必定是由许多的心王和心所组成的。 原段 ›

从能缘方面来讲的一切界———有境的眼等五根识,眼识所缘的对境色法、耳识所缘的对境声法等,因外境具有多少行相,所立它的有境也同样具有多少行相。比如见到一个小小的瓶子,这个瓶子是由无数微尘组成的,正如这一瓶子上所有微尘的数目一样,有境上也具有尽其所有的微尘数目,第六意识也与其相同。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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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2课破斥观察连讲 4/4

唯一实有的识根本不可能存在

整理破实有的无表色、无为法与唯一实有的意识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缘此心和心所群体的一种聚合作为能缘,就是所谓的意识,但这根本不是实有之法

所破有相经部宗和无相有部宗引证经部宗和唯识宗、无著菩萨和世亲论师

量界、限定实有、假立

无表无为假立 · 本方 · 立

所立
所谓的无表色和无为法并非单独真实存在,只是假立的

意识非实有 · 本方 · 破

所立
缘此心和心所群体的一种聚合作为能缘,就是所谓的意识,但这根本不是实有之法

例无表色(举例)、虚空(举例)、乐受(举例)

原段(2 段)

此处按照经部宗和唯识宗的观点,所立所谓的无表色和无为法并非单独真实存在,只是假立的。因此是以否定的方式缘它们的名称,比如无表色,通过否定了非无表色的法从而建立这一法;无为法中的虚空,遣除非虚空的法之后,在人们的意识面前建立这样一个总相,除了它的名称以外,真正实有的无为法虚空根本不存在。而七种法界中其他的受、想、行三蕴,按照《俱舍论》的观点,全部包括在心所当中,对此,《俱舍论》中也有专门的辩论。因此,按照无著菩萨和世亲论师的观点,缘取一个乐受时,与乐受不可分割的有很多心和心所,并非是唯一的法,而所立缘此心和心所群体的一种聚合作为能缘,就是所谓的意识,但这根本不是实有之法。 原段 ›

以上已经讲述了有相经部宗和无相有部宗的观点,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唯一实有的识根本不可能存在。下面对所谓的“实一”根本不存在的问题,再针对外道的观点进行遮破。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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