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2课破斥观察连讲 1/4节选
真正实有存在的一个无分微尘是任何识都无法领受的
整理实有的无分微尘任何识都不能领受,缘它的无分心识刹那亦不成;所破限胜义中,名言中仍许
所破小乘有部宗
量界、限定胜义中、名言中、实有
无分微尘不被领受 · 本方 · 破
- 有法
- 唯一无分的微尘
- 所立
- 无论任何一个识都不会领受它
- 因
- 因为根本无法领受
对方所许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缘它的心识实际上就是缘此极微的一种无分心识刹那
极微不可得 · 本方 · 破
- 所立
- 如此则不合理
- 因
- 因为对于这样一种未与其他白色、红色等微尘混杂的极微,无论再如何分析、观察,也无法得到一种不可分割的自性
例花色布匹中的白色
原段(11 段,节选)
本方此处主要宣说无分实一不可能成立。表面上看,这里是在遮破无分实一的心识,其实间接已经宣说了外境实一不存在的道理。其中第一个科判主要讲观察外境无情法,也即分析无分微尘不存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得出能缘心识根本无有。第二个科判则是从能缘心识的角度来分析,所谓实一的法根本不存在。因此从科判也可以看出,静命论师对于非实有、如幻如梦的法并未遮破,本论所遮破的就是胜义中承许相识等量这一观点,而在名言中则应承许相识等量。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微尘性白等,唯一性无分, 原段 ›
本方呈现何识前,自绝无领受。 原段 ›
本方假如对花色布匹中的白色进行分析,此白色又可分为东南西北等很多部分,如此一直向下分,将最后的白色无分微尘作为所观察的焦点。对此唯一无分的微尘,所立无论任何一个识都不会领受它,因因为根本无法领受。 原段 ›
本方在分析微尘的过程中,不论无分微尘还是可以无限分割的微尘,切莫执著为真实存在。颂词中的“自”,有些论师认为是指静命论师自己。静命论师说:我自己无论如何观察,也绝对不可能领受这样一种无分微尘。如果是静命论师都无法领受的一个法,我们这些人却能领受的教证或理证恐怕也是很难找到。 原段 ›
本方因此,真正再也不可分割的一个无分微尘如果存在,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领受?如果是色法,应该用眼睛来领受,不可能以心来领受色法。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应该清楚:所谓的微尘色法,只有说词而没有释词。真正实有存在的一个无分微尘是任何识都无法领受的,下面宣讲这个问题。 原段 ›
本方不论外境还是心识,独一无二的所谓的“一”究竟指什么?这样的“一”,无论如何观察也是得不到的,前文已经充分论述了外境或心识不可分割的无分一体根本找不到的道理。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认为,不可分割的极微应该存在,而所立缘它的心识实际上就是缘此极微的一种无分心识刹那。就像小乘有部宗所承认的,从外境角度来讲,无分微尘应该存在;从有境来讲,无分刹那的心识也应该存在。 原段 ›
本方所立如此则不合理,因因为对于这样一种未与其他白色、红色等微尘混杂的极微,无论再如何分析、观察,也无法得到一种不可分割的自性。 原段 ›
本方此处的“自己”,有些论师解释为静命论师,也可以解释为中观论师或者分析者。“此法”是指无分微尘,在众生的六种识中,能不能显现这样一种无分微尘呢?根本不可能显现。任何法如果显现,首先应该是眼识等五根识,其次就是意识,在五根识和意识面前未能显现的话,这一法也就根本不可能显现。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