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者有人认为:这样说恐怕不合理吧!所有的法有有实法、无实法、有为法、无为法……在如此众多的法当中,为什么只是将人无我和法无我建立在有实法上?这样并没有涵盖一切万法吧?!对方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原段 ›
本方事实并非如此。只要稍加观察就会发现,任何众生所希求的都是起功用的法,并非不起功用的石女儿子等法。只要完全通达了有实法的无我,其实就已经了知了无实法。那如同“实有的我的确没有,但无实的我肯定存在”这类想法会不会出现呢?根本不会。人们始终执著“我”是实有的,为了“我”的发展、“我”的健康,一直不断地忙碌奔波的原因就在这里。所立只要说明了有实法的我不存在,就已经间接指出了无实法不存在,因因为所谓的无瓶也只是排除有瓶而已,真正无实法的本体并不存在。 原段 ›
本方因此,不要说胜义量,甚至名言量———现量和比量当中,也不可能在不起功用的法上成立一种独立自主的对境,只不过在分别念面前,所谓石女的儿子、虚空中的鲜花等可以在心中浮现,实际根本不可能成立。 原段 ›
本方既然在名言中无法成立,胜义当中是否会存在呢?不可能存在。麦彭仁波切在其他论典中说:喻已经断绝命根的尸体,再用锋利的武器击打没有任何必要。同理,因名言中不能成立的法,所立在胜义中是否有它存在的空间呢?不可能有。所以说,将人们从未执著过的所谓瓶子上的实有作为所破实在没有任何必要。 原段 ›
本方所谓的无实法,就是指经过观察以后否定了有实法,仅仅是将有实法遮破以后称为无实法而已。如同石女的儿子、龟毛、兔角一样,除了在心里显现以外,根本不会以其他方式存在。因此,具有智慧的人,对于这种根本不存在的法又怎么会执著呢?既然未加以执著,又有什么必要去遮破和建立呢?对于像石女儿等一样的法,理应不予理睬、保持中立。 原段 ›
本方大家需要清楚的是,无实法等的名言应该存在,并且是依赖有实法而产生的。《中论》当中也说:有实法依靠因缘而产生,无实法依靠假立而产生。所以,对于有实法柱子的反方面,在分别念中假立为无实法,并不是依靠因缘产生的柱子、瓶子等再产生一个无实法。除此之外,没必要在这上面花费精力———遮破或建立大自在天或者无为法常有,只不过有些人受到邪知邪见的迷惑,将本来不存在的法执著为存在,在这种人面前,有必要依靠教理推翻这种邪说。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