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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果之因的能力无有任何阻碍的缘故,一切果法应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

第040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癸一 破周遍之实一 › 子一 破别能遍之实一 › 丑一 破常法之实一 › 寅一 破他宗假立之常物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寅一 破他宗假立之常物

第039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5

果法实际是次第次第产生的,如果你们承认它所产生的果法各不相同,他体而存在,那你们所承认的常法就已经完全失毁了

整理外道所许能生果的常法,因果法次第而生、各各不同,常法不能是一;许果各异,常就失坏

所破伺察派、数论派、胜论派

果实渐生故,常皆非一性 · 本方 · 破

有法
常
所立
皆非一性
因
果实渐生故

应成:若许各果异,失坏彼等常

原段(4 段)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外道,比如伺察派、数论派、胜论派等,他们各自承许某种常法存在,但是这样的常法根本不可能成立,怎么不成立呢? 原段 ›

因果实渐生故,常所立皆非一性, 原段 ›

应成若许各果异,失坏彼等常。 原段 ›

果法实际是次第次第产生的,如果你们承认它所产生的果法各不相同,他体而存在,那你们所承认的常法就已经完全失毁了。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第040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5节选

生果之因的能力无有任何阻碍的缘故,一切果法应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

整理破常有的因(大自在天等)次第生器情万物

随存随灭 科判关联离实一(属离一多因)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离实一(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壬一 建立离实一
    本范围起讲处:第039课
    本条运用:按照对方的观点,在具有唯一、不可分割、一个整体这三种特点的常因当中,可以产生一切果,那么在这一因上,应该完整无缺地具足一切生果的能力

所破外道引证莲花戒论师

所用量现量与比量:现量

一切果应同时生 · 本方 · 反诘

因
生果之因的能力无有任何阻碍的缘故

应成:一切果法应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

次第生故常因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你们所承认的不论是大自在天还是遍入天或者上帝,在义理面前根本不可能成立
因
由于是一环扣一环循序渐进、接连不断而生起的缘故

例仿佛陶师制瓶子般造出器情万物(对方喻)、加行道在获得胜法位时,在最后一刹那无间获得见道(教学例)、苗芽(教学例)

原段(5 段,节选)

这些外道认为:作为因的大自在天等,在现在、未来、过去三时中恒常不变,在长存的同时,仿佛陶师制瓶子般造出器情万物。当然,这和我们现量所见到的很多理证都有妨害,不能这样承认。为什么呢?下面对这一问题继续破析。 原段 ›

凡是六根面前显现的万事万物,或者生老死病、春夏秋冬、苦乐等舍等众生不同的业感,全部是次第性显现的,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当中显现。因此,你们承许为恒常的任何因都不会同时生出这一切果实,因由于是一环扣一环循序渐进、接连不断而生起的缘故,所立你们所承认的不论是大自在天还是遍入天或者上帝,在义理面前根本不可能成立。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按照对方的观点,在具有唯一、不可分割、一个整体这三种特点的常因当中,可以产生一切果,那么在这一因上,应该完整无缺地具足一切生果的能力。如此一来,世间上一切众生各不相同的种种苦乐等舍的感受,以及器世间形形色色、变化多端的种种现象,为什么不在同一时间当中生起?因生果之因的能力无有任何阻碍的缘故,应成一切果法应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果的诞生怎么会延迟呢? 原段 ›

莲花戒论师的《中观庄严论难释》当中,将“延迟”解释为安住。也就是说,种子既然无有阻碍全部具足,它的果还会停止吗?不可能的。比如,加行道在获得胜法位时,在最后一刹那无间获得见道,这时无有任何法可以阻碍它。同样的道理,在苗芽产生的瞬间,不会有任何阻碍使它停止产生。因此,常有的因在无有任何阻碍的方式下全部具足,那么,世间上的所有果法为什么不能在同一时间中当下产生?因缘如果完全具足,果却没有产生,则说明果并非跟随因而随存随灭。这样一来,你们的因果方式会出现错乱的过失。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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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0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3/5接着破

如果认为这样的常物在具足俱生缘和不具足俱生缘时有差别,显然已经失毁了你们自己的立宗

整理破常因待俱生缘才次第生果

一体还是他体

所破对方

待俱生缘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果法不能在同一时间当中产生
因
是因为需要俱生缘的缘故

常法不待缘 · 本方 · 破

有法
你们所承许的常有的因
所立
还需要依靠俱生缘产生万法,这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一件事情
因
既然是常法,又怎么会观待俱生缘呢
喻
就如同想要将虚空染上各种颜色一样

有差别则成无常 · 本方 · 反诘

应成:原来具足俱生缘的常物,现在变成了不具足俱生缘的常物,因此已经成为无常了

无差别则恒造 · 本方 · 反诘

应成:根本不可能有不具足俱生缘的机会

例将虚空染上各种颜色(主论证喻)、今天戴帽子的我和明天不戴帽子的我(主论证喻)、套在脖子上的绳索被别人拉着(主论证喻)、上帝(举例)

原段(6 段)

对方对方辩驳说:所立果法不能在同一时间当中产生,因是因为需要俱生缘的缘故,如果俱生缘具足,果法可以马上产生;俱生缘不具足时,果法也不会产生。 原段 ›

本方这种观点非常不合理。你们承认因是常有的,因既然是常法,又怎么会观待俱生缘呢?喻就如同想要将虚空染上各种颜色一样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你们所承许的常有的因所立还需要依靠俱生缘产生万法,这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一件事情。 原段 ›

本方下面用一个假设句——假设依靠俱生缘使常法有所改变,那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怎么不合理呢?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如你所说需要观待俱生缘的话,那俱生缘具足时的常物和俱生缘不具足时的常物是一体还是他体?或者说,二者之间有没有差别? 原段 ›

本方如果说有差别,则说明此二者非一体。这样一来,应成原来具足俱生缘的常物,现在变成了不具足俱生缘的常物,因此已经成为无常了。比如说今天戴帽子的我和明天不戴帽子的我是不是一体呢?不能说是一体。如果是一体,不戴帽子时的我已经戴帽子了,戴帽子时的我也应该不戴帽子。所以说,如果认为这样的常物在具足俱生缘和不具足俱生缘时有差别,显然已经失毁了你们自己的立宗。 原段 ›

本方假设说没有差别,那么如同最初具足俱生缘一样,应成根本不可能有不具足俱生缘的机会,因为这样的常物由俱生缘的力量牵引而根本毫无自由。就好像套在脖子上的绳索被别人拉着一样,依靠俱生缘创造的任何果法,由于因完整无缺的缘故始终不会消失。因此,所谓的上帝如果常有,上帝在最开始时因为具有俱生缘而创造了世界的万物,那么,正如一开始创造万物那样,现在也必须如此创造万物。为什么呢?因为你承认其为常有,而且创造万法的所有因完整无缺存在的缘故。以这种方式进行推导时,对方也就无话可说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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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0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4/5接着破

只要承认次第性产生果法,就说明常有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

整理破大自在天随自己的能力时造时不造

所破有人

能力异体 · 本方 · 反诘

应成:如果二者异体的话,也仅仅是将俱生缘安上了能力的名称而已

能力同体 · 本方 · 反诘

应成:如果说二者同体,则如同前面所说,常有一体的因具足的缘故,果法永远都不会灭

次第生故常因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就说明常有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
因
只要承认次第性产生果法

例春天盛开的鲜花,到了秋天时已经凋零(主论证喻)、年轻貌美、朝气蓬勃的少年(主论证喻)、第七世达赖喇嘛的道歌(举例)

原段(5 段)

对方这时,有人反过来说:大自在天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有时候造、有时候不造。 原段 ›

本方既然如此,你所谓的能力与大自在天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应成如果二者异体的话,也仅仅是将俱生缘安上了能力的名称而已。应成如果说二者同体,则如同前面所说,常有一体的因具足的缘故,果法永远都不会灭。但这是不可能的,春天盛开的鲜花,到了秋天时已经凋零;原本年轻貌美、朝气蓬勃的少年,现在已经两鬓斑白,第七世达赖喇嘛的道歌中也说:原来青春美满的面容,现在已经变成衰老的形象,不要说别人,即使自己也不忍目睹。 原段 ›

本方如果是常有的话,年轻时如何美丽,到六七十岁时仍然不会有所改变,然而大家有目共睹的一种现象就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任何人在身体、智慧等很多方面都会出现种种不同的变化。这就是无常导致的。所以,大家对无常的道理应该生起一种切身的体会。 原段 ›

本方同样的道理,世间的万物如果常有,自相续中无论如何也无法生起真正的定解。因为因是常有,果就不能有毁灭的现象,事物在最初时如何显现、最后也应该如是显现。但这一点根本不能成立。 原段 ›

本方所以,因只要承认次第性产生果法,所立就说明常有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只要前后一体无实,也就必定不是常有的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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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0课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5/5接着破

只要不是唯一无分的法,是常有就不应理

整理破常因虽恒常而阶段不同非一体、或相续一故恒常

所破对方、有些外道、外道

阶段不同非一体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不应该承认为一体
因
由于阶段不同的缘故

失坏常 · 本方 · 破

所立
已经失毁了你们自宗所承认的自在天常有的观点
因
因为是不同阶段之他法的缘故

非唯一无分则非常 · 本方 · 破

所立
是常有就不应理
因
只要不是唯一无分的法

例毒蛇(对方喻)、舞蹈家(对方喻)

原段(5 段)

对方前面已经分析了俱生缘和常有之间的关系,也分析了能力和常法之间的关系。对方为了避免上述所说的种种过失,于是说:因虽然是恒常的,但因由于阶段不同的缘故,所立不应该承认为一体。也就是说,万物的作者——上帝的本体虽然是常有的,但是并非一体。 原段 ›

对方当然,这只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有些外道说:一切万法就像毒蛇一样,毒蛇的本体虽然是一体、常有,但毒蛇的身体具有很多弯曲的部分,这些部分是不同的。 原段 ›

本方对此可以进行驳斥:你们前面说因是常有的,现在却根据不同的阶段而有所改变,这样一来,难道不是所立已经失毁了你们自宗所承认的自在天常有的观点了吗?因因为是不同阶段之他法的缘故。 原段 ›

对方对此,外道认为:自在天等尽管不是一个整体,但自性或相续是一个,因而在不同阶段也是恒常的,这样不会有任何矛盾。比如世间上的舞蹈家,本体虽然是同一个人,但上午可以装扮成天人、下午却装扮成魔鬼一样,自在天虽然有各种不同的阶段,但从相续角度来说应该是恒常的。 原段 ›

本方下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因只要不是唯一无分的法,所立是常有就不应理。颂词当中的前两句“果实渐生故,常皆非一性”已经破除了常有的“实一”,而后两句“若许各果异,失坏彼等常”则破除了常有的“非一”。也就是说,所谓的“非一”和“实一”两者已经在颂词中完全破斥了。由此不仅可以驳斥外道的观点,而且,自相续中俱生和遍计的执著也会随之破掉。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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