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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不可得,故假立我的因——五蕴有实法的我所就更不可得

中论释·显句论 · 第十八 观我品 · 连讲 5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第十八 观我品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第十八 观我品

中论释·显句论第十八 观我品破斥观察连讲 1/5

通过破一性与他性两方面来破我

整理以一性他性破我:我若即蕴则有生灭,我若异蕴则无蕴相

一性与他性(即一体还是他体)

我即蕴则有生灭 · 本方 · 破

因
因为蕴有生灭

应成:假设认为蕴是我,那么因为蕴具有生灭,我就成了有生灭

我异蕴则无蕴相 · 本方 · 破

喻
如同与黄牛他体的马不会有黄牛的法相一样

应成:假设认为我与蕴是他体,那么我就不具备蕴的法相

异蕴则无生住灭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我就不具有生住灭
因
因为蕴是有为法,具有生住灭的法相,我不具有蕴的法相

我执对境不合理 · 本方 · 破

所立
我执的对境也就不合理
因
由于不生或是无为法故
喻
如空中鲜花或涅槃

我异蕴则成所取 · 本方 · 破

应成:由于成立不同法相,就如同色以外的心一样,成了所取,也就不是能取

例与黄牛他体的马(主论证喻)、空中鲜花或涅槃(主论证喻)、色以外的心(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问者他宗说:假设烦恼、业、身体、作者、果这一切不是真实性,就像寻香城等一样不真实,可在凡夫前显现真如的行相,这里真如是什么?如何才能趋入真如呢? 原段 ›

本方下面说明:内外的法不可得,因此将内外执为我与我所完全灭尽,这就是此处的真如。关于趋入真如,如《入中论》中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由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详细内容当参阅《入中论》。此处只是片面解说。想要趋入真如、欲求无余断除烦恼过患的瑜伽行者,要了悟到这个轮回的根本。如果了悟到这一点,那么见到轮回的根本萨迦耶见,并且通达我是萨迦耶见的所缘,由我不可得而断除萨迦耶见,断除了它就能无余遣除烦恼过患。所以,首先应该了悟我执的对境——这个所谓的我。观察我执的对境,它是蕴的自性还是与蕴他体?由于所依、能依、彼此具有的情况都归集在一性与他性的范畴里,因此归纳来说就是通过破一性与他性两方面来破我。 原段 ›

本方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 原段 ›

本方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 原段 ›

问者若问:另外在《观如来品》《观燃可燃品》中,列举了五个方面,这里为何是两方面? 原段 ›

本方答:因为在那些品中已经宣说了五方面,其余已宣说,在此也就未阐述。概括来说列举两方面:应成假设认为蕴是我,那么因为蕴具有生灭,我就成了有生灭,因因为蕴有生灭。可并不承许我是这样,否则有许多过失,如下文要讲道:“未生中不生,于此有太过,我则成所作,大种也无因。”“近取非是我,彼是生与灭,取者亦如是,成是近取者。” 原段 ›

本方此外,关于这方面,《入中论》云:“若谓五蕴即是我,由蕴多故我应多,其我复应成实物,我见缘物应非倒。般涅槃时我定断,般涅槃前诸刹那,生灭无作故无果,他所造业余受果……”其中作了详细分析,当从中领会,于此不作广述。 原段 ›

本方既然蕴不是我,那么与蕴他体也不合理。应成假设认为我与蕴是他体,那么我就不具备蕴的法相,喻如同与黄牛他体的马不会有黄牛的法相一样,我与蕴他体也就不具有蕰的法相,因因为蕴是有为法,具有生住灭的法相,我不具有蕴的法相,所立所以我就不具有生住灭。因由于不生或是无为法故喻如空中鲜花或涅槃。既然得不到所谓的我,那么所立我执的对境也就不合理。为此,我与蕴是他体也不合理。另一方面,假设我与蕴是他体,那么它就具有非蕴的法相,五蕴有变碍、领受、执相、现行、各别证知对境的法相。如果承许我就像由色以外的心识一样与蕴是他体,那么就成立不同法相。应成由于成立不同法相,就如同色以外的心一样,成了所取,也就不是能取。所以,我与蕴也不是他体。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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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十八 观我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5回应上段

尽管外道的确说我与蕴是他体及其法相,可是他们并非是以我自本体可得而说其法相的

整理难:外道许我异蕴而法相不同,不受此妨害;答:外道非以我可得而说,只是相似比量妄计

所破外道

外道之说非依我可得 · 本方 · 破

所立
他们并非是以我自本体可得而说其法相的
因
只是以颠倒分别的相似比量所欺惑才妄加分别为我

例自面容像(教学例)

原段(4 段)

对方假设说:难道外道不是认为我与蕴他体,它的法相也是不同吗?所以这种道理对他们并不能妨害。关于外道所说我的法相不同,《入中论》中说:“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依彼少分差别义,诸外道类成多派。” 原段 ›

本方驳:尽管外道的确说我与蕴是他体及其法相,可是所立他们并非是以我自本体可得而说其法相的。 原段 ›

本方那是什么? 原段 ›

本方没有如实证悟依缘而假立的意义,进而畏惧,因此没有了悟我是虚名,并且也失毁世俗谛,因只是以颠倒分别的相似比量所欺惑才妄加分别为我,也讲了它的法相。《观作作者品》等中,已经宣说了我与近取五蕴二者是相互观待成立,世俗中也对它们进行了遮破。“犹如依明镜,现自面容像,彼于真实性,少许亦非有。如是依诸蕴,执我成可得,如自面影像,真实无少许。犹如不依镜,不现自面像,不依于诸蕴,执我与彼同”,已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不再费力。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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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十八 观我品破斥观察连讲 3/5

由于我不可得,故假立我的因——五蕴有实法的我所就更不可得

整理我不可得,则我所五蕴更不可得,如车已烧支分亦烧

无我则无我所 · 本方 · 破

所立
故假立我的因——五蕴有实法的我所就更不可得
因
由于我不可得
喻
犹如马车已经被烧,其分支也会被烧毁

灭我我所故无执 · 本方 · 破

所立
瑜伽行者就不会有我执与我所执
因
灭尽了我执的对境——我、我所执的对境——我所之蕴等法,由于不生而不可得

例马车(主论证喻)、阳焰(教学例)

名相我所(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4 段)

没有了悟依缘假立的颠倒者耽著我的基础,显现为这个五蕴的近取者本身是具有蕴的法相还是不具有蕴的法相?这是求解脱者所要分析的。分析一切情况,求解脱者都了不可得,为此,对他们说: 原段 ›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原段 ›

灭我我所故,无我我所执。 原段 ›

因由于我不可得,所立故假立我的因——五蕴有实法的我所就更不可得。喻犹如马车已经被烧,其分支也会被烧毁,所以不可得。同样,瑜伽行者何时证悟了无我,那当时就决定证悟蕴的有实法我所无我。如云:“我执生诸蕴,我执实虚妄,虚妄之种子,所生岂能真?由见蕴不实,即可舍我执,我执断除已,后蕴则不起。”就像春季的末月,无云晴空,烈日炎炎,稍稍凝聚的日光好似烈火的火星,大地变得越来越干燥,酷热逼恼,再加上正值大地越来越干燥,观待颠倒所见而见到像水一样的阳焰,所以处于远处的那些人们,生起那是非常清净水的感觉,而靠近它的人们并不会如此。同样,具有无明颠倒远离现见我与我所法如实存在的异生凡夫前显现真实,虚妄增益我与蕴的此义,在近处见到万法真如者前并不显现。(《中观宝鬘论》中云:)“远处所见色,近见更明了,阳焰若是水,近处何不见?如是诸远者,见此世间真,近者则不见,无相如阳焰。阳焰现似水,非水非真实,如是蕴似我,非我非真实。”由于我与我所不可得,故靠近见胜义的瑜伽师可决定:“灭我我所故,无我我所执。”属于有利我的就是我所,即所谓我所有的五蕴之义。因灭尽了我执的对境——我、我所执的对境——我所之蕴等法,由于不生而不可得,所立瑜伽行者就不会有我执与我所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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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十八 观我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4/5回应上段

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

整理难:有无我执的瑜伽师,则我与蕴成立;答:见者亦不可得

见无我执者亦无 · 本方 · 破

有法
谁见到如是不存在的自本体无有我执与我所执
所立
应当了知他不见真如
原段(5 段)

对方如果说:假设这样,难道不是有了无有我执与我所执的瑜伽行者吗?既然他存在,那么我与蕴也成立。 原段 ›

本方驳:事实并非如此。因为: 原段 ›

本方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 原段 ›

本方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 原段 ›

本方我与蕴在一切情况下均不可得的自本体,无有我执与我所执,怎么会存在异体的其他事物呢?谁见到如是不存在的自本体无有我执与我所执,所立应当了知他不见真如。如世尊言:“内我观为空,外法亦观空,观修空性者,彼亦少非有。”复云:“思寂最寂法,凡夫入劣道,法空无文字,文示无文字。思寂最寂法,思亦永非生,戏论心分别,故知法离思。”又言:“蕴无性空性,菩提无性空,行亦自性空,智知凡愚非。”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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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显句论第十八 观我品立论观察连讲 5/5

萨迦耶见依靠我我所不可得,可以断除

整理我我所不可得断萨迦耶见,取灭则生灭;业惑由分别戏论生,戏论以空性灭

取灭则生灭 · 本方 · 立

所立
由近取灭尽,具备有之法相的生即灭尽
因
萨迦耶见依靠我我所不可得,可以断除

空性灭戏论 · 本方 · 立

所立
一切法通过观空性而灭
因
如果有实法有可得,那么就有所说的戏论
喻
而石女的女儿不可得,具贪者的有境不会趋入她的戏论

例石女的女儿(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本方内外我我所,若尽灭无有, 原段 ›

本方诸取即为灭,取灭则生灭。 原段 ›

本方经中说:“一切烦恼之根本乃萨迦耶见,来源乃萨迦耶见,因乃萨迦耶见。”因萨迦耶见依靠我我所不可得,可以断除,断除了它,也就能断除欲近取、见近取、戒禁近取与我语近取四种近取。所立由近取灭尽,具备有之法相的生即灭尽。因为生还灭的次第如此安立,如云:“业惑灭解脱。”如此取灭尽,则具其缘的有也不生,如果近取与有灭尽,那么又怎会有生、老、死等呢?如此一来,成立所谓“由业烦恼灭尽而解脱”。 原段 ›

问者如果说:那么,就必须讲解由业与烦恼灭而灭的道理。 原段 ›

本方解说: 原段 ›

本方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 原段 ›

本方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原段 ›

本方异生凡夫非理分别由色等产生贪等烦恼,下文要讲道“从忆想分别,生于贪嗔痴,净不净颠倒,皆从众缘生”。经中也说:“欲妙汝根本,由识分别生,于汝不分别,是故我不生。”业与烦恼是由分别念所生,那些分别妄念也有种种戏论,从无始轮回以来一直串习,能知、所知,所诠、能诠,瓶子,氆氇,车、色、受、男人、女人、得未得,乐苦,闻名未闻名,赞毁等中产生。世间的戏论也无余是空性,所立一切法通过观空性而灭。如何灭的呢?因如果有实法有可得,那么就有所说的戏论,喻而石女的女儿不可得,具贪者的有境不会趋入她的戏论。没有趋入戏论,他的有境就不会趋入非理分别。没有进行分别也就不会由耽著我与我所中产生具有萨迦耶见根本的众烦恼。不产生具有萨迦耶见根本的众烦恼,就不会造业,没有造业者,也就不会感受生老死的轮回。如此空性具有无余寂灭戏论的法相。依靠它将远离戏论,远离了戏论也就遣除了分别念。遣除了分别念就遣除了业与烦恼,遣除了业与烦恼就去除生,所以唯有空性才具足遣除一切戏论的法相,由此名为涅槃。如《四百论》云:“如来所说法,略言有二种,不害生人天,观空证涅槃。”清辨论师没有领会声闻缘觉对空性有所证而说:声闻圣者决定观另外的行聚生的每一刹那有坏灭性,无有我我所,但由于无有所谓我的有实法,生灭也只是在有实法上可见。我是我执的对境,如果无有我,也就不会产生我执,因为我是绝对不存在的,所以也就丝毫不存在内外的有实法,结果就不会有我所执。如果除了名言的名称以外,(声闻缘觉)尚且于我无有我执和我所执,自本体决定不会生,那么大菩萨观诸行无生,安住无分别的智慧行境就更不言而喻了。所以说“得无我智者,无我我所执”。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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