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显句论第十四 观和合品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1/9
见可见见者,是三各异方,如是三法异,终无有合时
整理以接触立有实法:见、可见、见者两两与三者都不接触
所破他宗
有接触故有自性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有实法的自性是存在的
- 因
- 因为由它们的接触可表明
- 喻
- 如石女的儿子与石女的女儿接触一样
三者无触 · 本方 · 破
- 所立
- 这三者中并不存在两两接触的情况
例石女的儿子与石女的女儿接触
原段(5 段)
对方他宗说:所立有实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因为由它们的接触可表明。此处无有的法就不存在它的接触,喻如石女的儿子与石女的女儿接触一样。依于眼、色产生眼识,三者和合产生触,由触同时产生是受,有广说。同样,受、想这二法是接触的,而并非不接触。也说明了诸行接触。如此说明了接触,由此可见有实法的自性是存在的。 原段 ›
本方驳:假设接触存在,那的确如此,可接触并不存在。 原段 ›
本方见可见见者,是三各异方, 原段 ›
本方如是三法异,终无有合时。 原段 ›
本方可见是指色,见是指眼,见者指眼识,所立这三者中并不存在两两接触的情况,眼与色,或眼与识,或识与色都没有接触。如是每两者均无有接触,这三者同时接触也是不存在的。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