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显句论开篇及第一品 观因缘品对方立论自续式连讲 1/15要连上下读
所谓“亦不从他生”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世尊说过,“唯他法乃诸法之能生”
整理佛教自宗有些宗派许他生:诸法由四缘他法生
持论佛教自宗的有些宗派
世尊说他法能生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所谓“亦不从他生”不合理
- 因
- 因为世尊说过,“唯他法乃诸法之能生”
他生存在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所以他生存在
- 因
- 是由这些他法中产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可肯定地说“更无第五缘”
- 因
- 自在天等并不是缘
例种子刚灭即刻得生苗芽
原段(4 段)
对此,佛教自宗的有些宗派说:“万法非自生”是合理的,因为自生无义,“非共生”也是合理的,因为一个支分不具足(即自生不具足)。无因派,极下劣,所以破它当然也就合理。所立所谓“亦不从他生”不合理,为什么呢?因因为世尊说过,“唯他法乃诸法之能生”: 原段 ›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原段 ›
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原段 ›
其中,“能立是因”的法相,何法作为某法的能立,以种子本体而存在,那就是它的因缘。依靠某所缘产生要生的有法,所依靠的法即是所缘缘。等无间缘,是指因刚刚灭尽立即生果的缘,如种子刚灭即刻得生苗芽的缘。由其存在产生某法,就是增上缘。以上是四缘。还有先前产生、同时产生、后来产生等,这些都包括在这四缘中。因自在天等并不是缘,所以所立可肯定地说“更无第五缘”。因此,因是由这些他法中产生诸法,所立所以他生存在。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