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显句论开篇及第一品 观因缘品立论观察连讲 1/13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整理立四边无生;不自生并不等于承认他生(无遮)
任何法不自生 · 本方 · 立
- 有法
- 任何法
- 所立
- 永远也不会从自己产生
无遮兼遮他生 · 本方 · 立
- 所立
- 也遮破了他生
- 因
- 因为承认“无遮”
原段(6 段)
本方生,按照他宗遍计,不外乎自生或他生或共生或无因生,下面说明这一切承许都决定不合理: 原段 ›
本方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原段 ›
本方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原段 ›
本方其中“诸”,是依存词,是泛指所有的异名,“何处”也是依存词,是任一的异名。“何时”是任何时候之义(藏文中有任何法何时何地之义)。所以说,任何法不管何时何处,所立永远也不会从自己产生。其余三种立宗也可同样类推(何时何处也无他生、共生、无因生)。 原段 ›
问者有人会问:假设已认定不是自生,那不就是承认他生了吗? 原段 ›
本方答:并非如此,因因为承认“无遮”,故所立也遮破了他生。关于不是自生的理由应当从《入中论》中所说“由彼生彼无少德,已生复生不合理……”来了解。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