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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中观根本慧论释 · 十八 观我法品 · 连讲 4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丁十八 观我法品 › 戊二 品关联 › 己一 趋入真如性之次第 › 庚二 以穷尽执著而获解脱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庚一 破我与我所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八 观我法品破斥观察连讲 1/4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

整理观我与五蕴一体异体而破我;我无则我所无、二执息灭

量界、限定俱生我执、实有

我即五蕴之过 · 本方 · 破

因
因为我与五蕴的本体无二无别

应成:如果我就是五蕴,我就成了有生者、有灭者以及众多者,而不是取受者了

我异五蕴之过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我与五蕴为异体的他法,我就不具备五蕴的法相——生、住、灭三者了

我成无为之过 · 本方 · 破

喻
如同空中的鲜花一般

应成:如果这样承许,就有我成了无实之法,即无为法的过失

无我则无我所 · 本方 · 破

有法
五蕴等我所
因
因为我所也是倚赖我而安立的

二执随之息灭 · 本方 · 立

所立
有境者我执与我所执二者也就随之而息灭,绝不可能存在
因
既然所缘境——我与我所的实有不可得或者自性已经息灭

例空中的鲜花(主论证喻)

原段(8 段)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 原段 ›

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 原段 ›

如果以俱生我执而执著的我存在,则应当观察其究竟存在于与五蕴为一体,以及异体的何种情况之中。 原段 ›

依照《观如来品》以及《观燃可燃品》等各品中观察对方观点所采用的方法,在这里将其问题进行归纳后,从两方面进行观察。 原段 ›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即应成如果我就是五蕴,我就成了有生者、有灭者以及众多者,而不是取受者了,因因为我与五蕴的本体无二无别;应成如果我与五蕴为异体的他法,我就不具备五蕴的法相——生、住、灭三者了。应成如果这样承许,就有我成了无实之法,即无为法的过失。我如果是无为法,就不存在稍许本体,喻如同空中的鲜花一般。如果是恒常的,则为了自我利益,而做的一切努力都无有价值。 原段 ›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原段 ›

灭我我所故,无我我所执。 原段 ›

因此,既然我的本体不存在,又怎么会存在五蕴等我所呢?因因为我所也是倚赖我而安立的。因既然所缘境——我与我所的实有不可得或者自性已经息灭,所立有境者我执与我所执二者也就随之而息灭,绝不可能存在。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庚二 以穷尽执著而获解脱之理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八 观我法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4回应上段

对方提出:因为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存在,所以我还是可以成立

整理破以证无我的瑜伽士成立我:瑜伽士也不离我与五蕴之外

量界、限定以自性而存在

以瑜伽士立我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我还是可以成立
因
因为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存在

瑜伽士无自性 · 本方 · 破

有法
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
所立
也不能以我的自性者而存在
因
也不能存在于我与五蕴二者之外

无萨迦耶见则不再投生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也不可能再投生了
因
如果没有萨迦耶见,则断尽了取受,也就不会再有业的积累
原段(5 段)

本方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 原段 ›

本方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提出:因因为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存在,所以所立我还是可以成立。 原段 ›

本方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因也不能存在于我与五蕴二者之外,所以所立也不能以我的自性者而存在。谁能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呢?包括瑜伽士都不能见到自我。 原段 ›

本方因此,那些言及“现见我执与我所执不存在的瑜伽士以自性而存在”的尔等之辈,既不能彻见真如法性,也无力抛却萨迦耶见。一切烦恼的根源就是萨迦耶见,因如果没有萨迦耶见,则断尽了取受,也就不会再有业的积累,所立所以也不可能再投生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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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释十八 观我法品立论观察连讲 3/4

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整理以穷尽执著得解脱:分别念由戏论生,见空灭戏论,取灭生灭即解脱

烦恼本体不存在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其本体不存在
因
因为业和烦恼的源泉,就是这些分别念

取灭则生灭 · 本方 · 立

所立
具备三有之相的受生也会随之而灭尽
因
此等四取能够灭尽

业惑灭即解脱 · 本方 · 立

所立
则可称之为解脱
因
既然流转的因业与烦恼已经灭尽

例石女的女儿(教学例)

原段(8 段)

为什么呢?因因为业和烦恼的源泉,就是这些分别念,烦恼就是由可爱、可憎以及颠倒非理作意的分别念而产生的,所立所以其本体不存在。非理作意的分别念,来自于无始以来对能知与所知、能诠与所诠、瓶子与氆氇、男人与女人、可得与不可得等等诸法的耽执戏论之串习。针对实执的戏论,可以用彻见此等外境为空性的智慧进行破除。 原段 ›

打一个比方可以说明这一点,因为石女的女儿不存在,所以就不会产生“此人是女人”念头的戏论。既然没有这种念头,就更不会萌生“她是清净可人的”等等之类悦意的、自性可得的非理作意。如果没有这些非理作意,就不可能对石女的女儿产生贪执。如果没有贪执之念,也就不会有准备与之接触等行为了。(下面将以解释颂词的方式来归纳上述道理:) 原段 ›

内外我我所,若尽灭无有, 原段 ›

诸取即为灭,取灭则生灭。 原段 ›

同样,如果能将对于内执受的五蕴,以及外摄受的诸法,依次执为我与我所的萨迦耶见灭尽,就能遮破包括欲取、见取、戒禁取以及我语取在内的四取。如果因此等四取能够灭尽,则所立具备三有之相的受生也会随之而灭尽。 原段 ›

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 原段 ›

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原段 ›

因既然流转的因业与烦恼已经灭尽,所立则可称之为解脱。业与烦恼产生于非理作意的分别念,而这些分别念又产生于种种名言相的戏论。对于所谓的戏论,只有以彻见无有自性的外境之相不可得,我与我所等为空性的智慧方能灭尽。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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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释十八 观我法品辨析连讲 4/4

无实与无相有着天壤之别,了知这一点极为关键

整理辨只破成实与离一切相戏论:无实不等于无相

所破彼等之人

量界、限定成实、实相角度

只破成实不能寂灭戏论 · 本方 · 破

因
因为仅仅破除了成实的戏论,却没有破除除此之外的任何戏论

例就像认为世间万法仅仅像兔角般不存在一样(教学例)

原段(7 段)

如果没有破除执相的戏论之边,即使不执著于诸法的成实,却不能遏制对诸法以及诸法之相的执著分别念。 原段 ›

因此,虽然在圣者的根本定当中,不存在成实的二现。但如果不分别相的智慧,仅仅是对成实的三轮不分别,则以这样的不分别智慧,虽然对成实没有分别,但因为没有破除无我以及内外器情世间等等的一切万法之相,又怎么能寂灭一切戏论呢?因因为仅仅破除了成实的戏论,却没有破除除此之外的任何戏论。就像认为世间万法仅仅像兔角般不存在一样。 原段 ›

彼等之人虽然明知无实,却执著于断除成实之相,这也是一种无实的戏论,并不能遮破瓶子等内外器情世间一切万法的戏论。 原段 ›

因此,无有分别的智慧,是没有任何相之戏论的,它远离一切戏论,而不是仅仅远离了成实的戏论。任何人只要有戏论的所知境,虽然不会执著其违品,却因为没有遮破违品本身之外的一切戏论,所以仍然执著于无实,而不能脱离于戏论。 原段 ›

没有丝毫相之戏论的,就可称之为“无缘”“无分别智”以及“离戏”。从实相角度而言,是没有任何承认与可得的。 原段 ›

那些受宗派掣肘而做的破斥、建立、断除与安立等一切行为,因为没有超离于戏论,所以都是有承认的。 原段 ›

因此,所谓的戏论,包括相之戏论以及成实戏论,这些都是戏论的分支,属于邪慧(分别念)之境。无实与无相有着天壤之别,了知这一点极为关键。缘于法的因,即为该法以及该法之相,此相如果能成立为空性,则所谓清净与肮脏的分别妄念,也就成立为不耽执于该法以及该法本体的空性。此空性一旦成立,则无有对该法的取舍之愿,这一要点至关重要。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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