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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也是需要观待前后际才能成立的

中观根本慧论释 · 十一 观本际品 · 连讲 4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丙二 分品关联 › 丁十一 观本际品 › 戊二 品关联 › 己一 所依之轮回不成立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戊二 品关联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一 观本际品破斥观察连讲 1/4节选

大圣之所说,本际不可得。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

整理所依之轮回不成立:轮回前际后际皆不可得

轮回存在故人我存在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则轮回者人我也是应该存在的
因
既然存在轮回

轮回本体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轮回的本体却是不成立的
因
轮回却犹如旋火轮一般,其前际分根本了不可得
喻
旋火轮

轮回无始终 · 本方 · 破

所立
轮回是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的
因
因为此生死轮回的前际不可得,后际也不可得
喻
旋火轮

例瓶子(教学例)、旋火轮(主论证喻)

原段(7 段,节选)

对方如果对方认为:虽然你们破斥了人我,以及其比喻火与木柴的存在。然而,因为轮回存在,所以轮回中的流转者人我还是存在的。如果人我不存在,那么五种众生的流转,包括从前世来至今世,以及从今世趋往来世的一生一死的承接,又是由谁来进行轮转的呢? 原段 ›

对方佛陀也云:“生、老、死之轮回无始亦无终。”又云:“众生具备无明之遮障,三有之普行者为三有之连环结所缚而行于轮回,其流转之前际不可得。”因既然存在轮回,所立则轮回者人我也是应该存在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大圣之所说,本际不可得。 原段 ›

本方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 原段 ›

本方如果轮回存在,则轮回者人我也存在,然而所立轮回的本体却是不成立的。因为,在询问“轮回是否有前际”之时,即使是大圣者能仁也会以“无有”作为回答。如云:“诸比丘,生、老、死之轮回无始亦无终。”如果轮回存在,则必须如同瓶子一般具有前际分。然而,因轮回却犹如喻喻旋火轮一般,其前际分根本了不可得。 原段 ›

本方因此,所立轮回是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的。因因为此生死轮回的前际不可得,后际也不可得。此处的“始”“终”,是指前后际,而不是先后次第的意思。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己一 所依之轮回不成立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一 观本际品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4回应上段

中部也是需要观待前后际才能成立的

整理中际也不成:中部须观待前后际

观待

量界、限定胜义当中、名言当中

中际观待前后 · 本方 · 破

因
中部也是需要观待前后际才能成立的

例虚空(主论证喻)、种子(教学例)

原段(3 段)

若无有始终,中当云何有?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认为:中部总是存在的吧。 原段 ›

本方轮回既没有前际,也没有后际,又怎么可能存在中部呢?因中部也是需要观待前后际才能成立的。因此,轮回在胜义当中如同虚空一般。在名言当中虽然没有前际,但却有后际,如同种子一样。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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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略说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一 观本际品破斥观察连讲 3/4节选

轮回中的生老二者,无论是以先后次第,还是以同时的方式,其存在都是不合理的

整理能依之生死法不成立:生与老死先、后、同时皆不合理

相违

无前中后则无轮回 · 本方 · 破

所立
所以轮回也不可能存在
因
因为没有前中后

先生后老死 · 本方 · 破

应成:那么这种(首先成立的)生就不具备老死,生也就成了恒常不灭的法

生成无因 · 本方 · 破

所立
这种生也就成了无因
因
因为在此之前没有老死,也就是没有死而有生

先老死后生 · 本方 · 破

因
作为老死自身的因——生在之前并不存在

生死同时 · 本方 · 破

应成:否则就成了正在产生的时候也正在死亡,相违的此二者位于同时,则成了生死二者之前的因都不存在

互不观待 · 本方 · 破

因
因为相互的因是不必观待的

应成:则其二者就无需互相观待,而成了独立自主的个体

原段(17 段,节选)

是故于此中,先后共亦无。 原段 ›

因因为没有前中后,所立所以轮回也不可能存在。轮回中的生老二者,无论是以先后次第,还是以同时的方式,其存在都是不合理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若使先有生,后有老死者。 原段 ›

生则无老死,不死而有生。 原段 ›

为什么不合理呢? 原段 ›

因为,如果先成立生,然后成立老死。应成那么这种(首先成立的)生就不具备老死,生也就成了恒常不灭的法;还有,因因为在此之前没有老死,也就是没有死而有生,所立这种生也就成了无因。 原段 ›

若先有老死,而后有生者。 原段 ›

不生有老死,无因岂能成? 原段 ›

如果后成立生,先成立老死。也就成了类似于不具备生的老死,因作为老死自身的因——生在之前并不存在,(老死)又怎么可能产生呢?绝不可能! 原段 ›

生及于老死,不得一时共。 原段 ›

生时则有死,是二俱无因。 原段 ›

生与老死二者也不可能同时存在,应成否则就成了正在产生的时候也正在死亡,相违的此二者位于同时,则成了生死二者之前的因都不存在。相对于生而言的老死,与相对于老死而言的生在之前都不具备,应成则其二者就无需互相观待,而成了独立自主的个体,因因为相互的因是不必观待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若使初后共,是皆不然者。 原段 ›

何故而戏论,谓有生老死? 原段 ›

既然生与老死无论以先后顺序,还是同时存在都不可能,又怎么能妄加分别,创立出“生与老死存在”的胡言呢?这种立论是毫无道理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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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 以此理亦可类推他法

中观根本慧论释十一 观本际品展开应成式连讲 4/4

诸所有因果,及相可相法,受及受者等,所有一切法,如是一切法,本际皆亦无

整理类推:因果、相可相、受受者等一切观待之法,先后、同时皆不成,本际皆无

类推

量界、限定胜义中、世俗中

因在先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因在前面,不存在其能够安立的因

果在先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果在前面,也不存在之前产生果的因

因果同时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因果)于同时相互不观待而成立,则两者都成了无因

例因与果(举例)

原段(7 段)

非但于轮回,本际不可得。 原段 ›

诸所有因果,及相可相法, 原段 ›

受及受者等,所有一切法, 原段 ›

如是一切法,本际皆亦无。 原段 ›

不仅仅是所谓的“轮回”不存在本际,而且包括因与果、法相与事相、受以及受者、能知与所知等等在内的,其他具有互相观待关系的任何法,以及轮涅之量果、所量、计量单位等一切诸法,都不成立一者在之前成立的本际,以及同时共存的情况。 原段 ›

成立观待关系的一切法,在胜义中其自性为空性,在世俗中也是如幻而成立。(我们可以对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假设因果以先后的次序而成立,)应成如果因在前面,不存在其能够安立的因;应成如果果在前面,也不存在之前产生果的因。应成如果(因果)于同时相互不观待而成立,则两者都成了无因。 原段 ›

用以上的道理,也可以类推法相与事相等等一切观待之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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