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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之后一直不灭、安住不动的时间是否存在呢?根本不存在

中论广释 · 第69课 · 连讲 3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己一 破时间自性成立——观时品 › 庚一 以理证广说 › 辛二 破自性成立之能立 › 壬一 破能立之量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一 破能立之量

中论广释第69课破斥观察连讲 1/3节选

对方提出:时间应该是存在的,如果不存在,则衡量时间的量就不应该存在

整理破以时量成立时间:所量时间若不住,生即灭无可量

引证全知果仁巴

时间存在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时间
所立
也理应存在
因
区分时间的量却是存在的
喻
如同兔角不可能有长短一样

不住时无量 · 本方 · 破

有法
能量的时间单位
所立
就无法成立
因
如果时间不驻留,所量的对境就不存在

刹那不住无能量所量 · 本方 · 破

有法
在刹那不住的时间当中
所立
能量所量无法建立
因
相违之故

例兔角不可能有长短(对方喻)、用尺量衣服时,衣服必须存在(主论证喻)、一个孩子刚出生就夭折了(主论证喻)

原段(12 段,节选)

对方对方提出:时间应该是存在的,如果不存在,则衡量时间的量就不应该存在,喻如同兔角不可能有长短一样,但是因区分时间的量却是存在的,比如,一年有十二个月;一个月有三十日;一日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钟;一分钟有六十秒……既然如此,时间所立也理应存在。 原段 ›

本方这只是未经观察的说法而已,世人从小到大被灌输了很多概念,认为时间、时间单位都真实存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为什么呢? 原段 ›

本方时住不可得,时去亦叵得, 原段 ›

本方时若不可得,云何说时相?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不住时不得,而于可得时, 原段 ›

本方驻留不可得,云何说时量? 原段 ›

本方不驻留的时间上不可得时量;只有在驻留的时间上才可得时量,但驻留不可得,这样为何说时量存在呢? 原段 ›

本方若从能量所量的角度分析,能量是指年、月、日等时间单位,如同量东西的尺;所量是指时间。所量的时间如果存在,那么它或者驻留,或者不驻留,只有这两种情况。所以,我们反问对方:你们所量的是安住的时间,还是不安住的时间?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如果是不安住的时间,它产生的同时就灭尽了,不可能有任何单独的体性,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这样怎么衡量呢?若想衡量时间,时间必须存在,就像用尺量衣服时,衣服必须存在一样,如果衣服不存在,用尺量什么呢?又如,一个孩子刚出生就夭折了,医生有没有机会为他治疗呢?肯定没有。他的寿命有没有办法衡量呢?同样没有,因为治疗或衡量的对境不存在之故。因此,所量若是不安住的时间,能量的时间单位所立就无法成立。 原段 ›

本方全知果仁巴说:在刹那不住的时间当中,所立能量所量无法建立,因相违之故。因为时间产生之时就已灭尽,无有驻留时间,因如果时间不驻留,所量的对境就不存在,故而无法以量来衡量。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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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69课破斥观察连讲 2/3

产生之后一直不灭、安住不动的时间是否存在呢?根本不存在

整理安住的时间不可得:现量不得、推理分至无分刹那亦不住,故时量假立

无安住时 · 本方 · 破

有法
产生之后一直不灭、安住不动的时间
所立
根本不存在
因
因为现量不可得之故

时间单位不成 · 本方 · 破

有法
能量的刹那、瞬间、须臾、年、劫等时间单位
所立
不可能成立
因
既然所量对境——时间毫许也得不到
原段(3 段)

如果说所量是安住的时间,即安住的时间真实存在,当然可以用时间单位来衡量,但是,产生之后一直不灭、安住不动的时间是否存在呢?所立根本不存在。为什么呢? 原段 ›

因因为现量不可得之故,我们所见的时间都是刹那刹那灭尽、一刻也不停留,谁也无法让时间停止。此外,以推理也无法证成,比如有人认为今天的时间就是停留的,但这只是一个粗大的分别念,深入观察时,今天有二十四个小时,每一小时有六十分钟,每一分钟有六十秒……即使分解到最小的无分刹那,也是刹那刹那毁灭,无有丝毫安住(也可运用离一多因将时间抉择为空性)。这样怎么能说有驻留的时间呢?无论我们怎样绞尽脑汁在三千大千世界中寻找,都不可能得到驻留的时间。 原段 ›

因既然所量对境——时间毫许也得不到,那能量的刹那、瞬间、须臾、年、劫等时间单位是如何成立的?所立不可能成立。只有于时间驻留之际,时间单位才可得,然而,驻留的时间了不可得,这样为何说时间单位存在呢?由此可见,时间单位只是一种假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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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破能立之物

中论广释第69课破斥观察连讲 3/3

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

整理破以事物成立时间:事物尚不存在,何况依事物的时间

时间存在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时间
所立
也应该存在
因
作为时间立因的事物是存在的
喻
瓶子存在的缘故,瓶子的过去、现在、未来也可以安立

诸法本体不可得 · 本方 · 破

有法
诸法的本体
所立
丝毫不可得
因
一切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不成立一体,也不成立多体

例瓶子(对方喻)、石女的儿子(主论证喻)

原段(7 段)

本方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 原段 ›

本方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 原段 ›

本方依靠事物才有时间,离开了事物哪有时间?事物尚且不存在,更何况时间呢? 原段 ›

对方对方认为:依靠事物才会有时间,而因作为时间立因的事物是存在的,所以时间所立也应该存在。比如,喻瓶子存在的缘故,瓶子的过去、现在、未来也可以安立。 原段 ›

本方中观宗驳曰:事物尚且不存在,又如何会有依事物而成立的时间呢? 原段 ›

本方我们前面从因、体等方面已经观察过,因一切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不成立一体,也不成立多体。后面还会从果上观察,有果无果皆不生。由此可知,诸法的本体所立丝毫不可得。 原段 ›

本方既然诸法不成立,依靠它们而有的时间是从何而来的呢?就像石女的儿子如果存在,说他相貌庄严也可以,但其本身都是子虚乌有,说他的名字叫东东,住在喇荣沟……就纯属荒谬之谈了。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对方提出:诸法是存在的,而诸法是建立三时的因,所以三时也应该存在」(同一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