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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名言量观察,因果一体不能成立

中论广释 · 第67课 · 连讲 3 段,这是第 3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壬一 以理证广说 › 癸二 如何宣说真如之理 › 子三 所宣说真如之法相 › 丑三 彼二摄义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丑二 世俗真如之法相

中论广释第66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1/3节选

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

整理世俗真如:因果非一非异,故不常不断

一异(即一体还是异体)

量界、限定名言中

因果一体 · 本方 · 破

应成:若是一体,因果的本体就成了无二无别,果在因位时就已存在

因果他体 · 本方 · 破

因
因为他体法必须同时存在

应成:如果因果同时,就会有果从因以外的他法中产生的过失

一体堕常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因果一体,由于果位时因仍然存在,就会有常的过失

他体堕断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因果为他体,果就无需观待因,这样即使因灭了,果也可以不生,如此就有断灭的过失

例种子和苗芽(举例)、工人制瓶子、铁匠铸铁锤(教学例)

原段(11 段,节选)

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 原段 ›

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 原段 ›

诸法若从因缘生,则它与因缘之间不是一体,也不是他体,这就是名言真如的实相。因果之间不是一体,故不会堕入常边;不是异体,故不会堕入断边。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任何名言法都有自己的真如相(法相)。其中有为法的法相是什么呢?由因缘而生的法即是有为法,有为法与其因缘之间,即因果之间,既非一体,也非他体,由此远离了常断二边。 原段 ›

因果肯定不是一体,应成若是一体,因果的本体就成了无二无别,果在因位时就已存在,这样农民就不必辛苦种庄稼了;众生也没必要为了解脱而造善业;工人制瓶子、铁匠铸铁锤等一切造作都成了无用功。 原段 ›

因果若是他体,也有很大过失,因因为他体法必须同时存在,即因存在时,果也应该存在。应成如果因果同时,就会有果从因以外的他法中产生的过失,并且,如果因能够以他体的方式独立存在,就会有果产生时因不灭的过失,此外,还会有因果互不观待等等很多过失。 原段 ›

可见,因果既非一体,也非他体。以种子和苗芽为例:如果承许两者一体,农民播下种子的同时,苗芽就已经产生了,但这种现象不可能存在;如果承许两者是他体,种子就不可能长出苗芽,因为从本体不同的法中产生他法的因果规律,世间根本不存在。 原段 ›

由于因果不成立一体和他体,故而不会堕入常边和断边。为什么呢?应成如果因果一体,由于果位时因仍然存在,就会有常的过失,但因果并非一体,故不会堕入常边;应成如果因果为他体,果就无需观待因,这样即使因灭了,果也可以不生,如此就有断灭的过失,但因果并非他体,因灭之后决定生果,前后相续不断,故不会堕入断边。 原段 ›

通过以上分析,便可总结出名言真如所具有的四种法相:远离一异、远离常断。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名言法的本体与其因缘之间,一体不成立,他体也不成立,故而远离了常断二边。由此可知,“不一不异、不常不断”不仅适于抉择胜义空性,也适于抉择名言中的因果。 原段 ›

对于如幻如梦般的因缘法,其因果之间的关系,不用以胜义量来观察,仅以名言量的一异、常断来观察,世人也无法说清楚。如果我们问植物学家:“种子和苗芽之间的关系是常有还是断灭呢?”他肯定不能说常有,因为种子和苗芽的本体一直在变化;也不能说断灭,因为依靠相续,果一定会产生,无法否定相续的存在。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以名言量观察,因果一体不能成立」(同一推理)

丑三 彼二摄义

中论广释第67课展开观察连讲 2/3节选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

整理二谛摄义(胜义):诸法因果体空,一体异体不成,故离常断

金刚屑因·援用前证 有无生因(即破有无生因)·援用前证 离一多因·援用前证

量界、限定胜义观察时

种芽一体 · 本方 · 破

因
然而它们皆无本体

应成:若是一体,种芽的本体就应该合在一起

他体更不成 · 本方 · 破

有法
他体
所立
更不能成立
因
因为所谓的他,是在个体成立的基础上才能安立

例种子和苗芽(举例)

原段(7 段,节选)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 原段 ›

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 原段 ›

一切万法非一体也非异体,不是常有也非断灭,这就是诸佛世尊教化众生的甘露妙法。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可以表达胜义真如和世俗真如。即无论在胜义中还是世俗中,一切万法不是一体,也非异体,因为不一不异的缘故,不会堕入常边和断边,这就是被称为众生怙主、世间眼目的尊主释迦牟尼佛所宣说的,永断老死的甘露一般的甚深真如法性,它也是缘起空性之义。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胜义观察时,譬如,以金刚屑因、有无生因、离一多因观察一切因缘法之后,便可推知诸法的因、果、体皆为空性。既然为空,它们一体异体的关系就无法成立。比如,种子和苗芽不可能是一体,应成若是一体,种芽的本体就应该合在一起,因然而它们皆无本体,故一体之说不能成立。既然一体不成立,他体所立更不能成立,因因为所谓的他,是在个体成立的基础上才能安立。并且,因为诸法无自性的缘故,自然远离了常和断。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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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67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3/3

以名言量观察,因果一体不能成立

整理二谛摄义(名言):因果一体则种庄稼多余,他体则无种生芽、种灭芽不生

量界、限定名言量、世俗当中

因果一体 · 本方 · 破

因
因为果在种上已存在的缘故

应成:否则就像昨天所讲,农民种庄稼就多此一举了

因果他体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他体成立,因果就会同时存在,这样不依种子而生的苗芽就已经存在了

他体堕断 · 本方 · 破

应成:如果因果是他体,那么种子即使灭尽苗芽也可以不生,由此就会堕入断边

例农民种庄稼(举例)

原段(3 段)

以名言量观察,因果一体不能成立,应成否则就像昨天所讲,农民种庄稼就多此一举了,因因为果在种上已存在的缘故。因为一体不成立,故不存在种子不毁灭而迁至苗芽的恒常,由此远离了常的过失。 原段 ›

因果他体也不合理,应成如果他体成立,因果就会同时存在,这样不依种子而生的苗芽就已经存在了。但这显然不合理,不要说中观学人,就连农民也不会承认,他们也认为要得到果实必须要有种子。此外,应成如果因果是他体,那么种子即使灭尽苗芽也可以不生,由此就会堕入断边,但因为他体不成立,故远离了断灭的过患。 原段 ›

总而言之,在世俗当中,前后世、业因果等一切诸法皆如梦幻泡影,在此虚幻不实的境界中,它们不一不异、不堕常断二边而无欺显现。在圣者入根本慧定的境界中,世俗谛和胜义谛无有差别,皆如虚空一般了不可得,万法不生不灭、不一不异、不常不断的本来实相可以呈现。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同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