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广释第66课立论应成式连讲 1/3节选
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
整理世俗真如:因果非一非异,故不常不断
量界、限定名言中
因果一体 · 本方 · 破
若是一体,因果的本体就成了无二无别,果在因位时就已存在
因果他体 · 本方 · 破
- 因
- 因为他体法必须同时存在
如果因果同时,就会有果从因以外的他法中产生的过失
一体堕常 · 本方 · 破
如果因果一体,由于果位时因仍然存在,就会有常的过失
他体堕断 · 本方 · 破
如果因果为他体,果就无需观待因,这样即使因灭了,果也可以不生,如此就有断灭的过失
例种子和苗芽、工人制瓶子、铁匠铸铁锤
原段(11 段,节选)
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 原段 ›
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 原段 ›
诸法若从因缘生,则它与因缘之间不是一体,也不是他体,这就是名言真如的实相。因果之间不是一体,故不会堕入常边;不是异体,故不会堕入断边。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任何名言法都有自己的真如相(法相)。其中有为法的法相是什么呢?由因缘而生的法即是有为法,有为法与其因缘之间,即因果之间,既非一体,也非他体,由此远离了常断二边。 原段 ›
因果肯定不是一体,应成若是一体,因果的本体就成了无二无别,果在因位时就已存在,这样农民就不必辛苦种庄稼了;众生也没必要为了解脱而造善业;工人制瓶子、铁匠铸铁锤等一切造作都成了无用功。 原段 ›
因果若是他体,也有很大过失,因因为他体法必须同时存在,即因存在时,果也应该存在。应成如果因果同时,就会有果从因以外的他法中产生的过失,并且,如果因能够以他体的方式独立存在,就会有果产生时因不灭的过失,此外,还会有因果互不观待等等很多过失。 原段 ›
可见,因果既非一体,也非他体。以种子和苗芽为例:如果承许两者一体,农民播下种子的同时,苗芽就已经产生了,但这种现象不可能存在;如果承许两者是他体,种子就不可能长出苗芽,因为从本体不同的法中产生他法的因果规律,世间根本不存在。 原段 ›
由于因果不成立一体和他体,故而不会堕入常边和断边。为什么呢?应成如果因果一体,由于果位时因仍然存在,就会有常的过失,但因果并非一体,故不会堕入常边;应成如果因果为他体,果就无需观待因,这样即使因灭了,果也可以不生,如此就有断灭的过失,但因果并非他体,因灭之后决定生果,前后相续不断,故不会堕入断边。 原段 ›
通过以上分析,便可总结出名言真如所具有的四种法相:远离一异、远离常断。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名言法的本体与其因缘之间,一体不成立,他体也不成立,故而远离了常断二边。由此可知,“不一不异、不常不断”不仅适于抉择胜义空性,也适于抉择名言中的因果。 原段 ›
对于如幻如梦般的因缘法,其因果之间的关系,不用以胜义量来观察,仅以名言量的一异、常断来观察,世人也无法说清楚。如果我们问植物学家:“种子和苗芽之间的关系是常有还是断灭呢?”他肯定不能说常有,因为种子和苗芽的本体一直在变化;也不能说断灭,因为依靠相续,果一定会产生,无法否定相续的存在。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