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法身

现观庄严论 · 别名:最初的光明 智慧身

定义2 条摘句

华智《略义》八事之第八果法身

法身:修习加行所获得的究竟之果,也即具备众多无漏功德,便是果法身的法相。可分为四种。界限仅在佛地。

现观庄严论略义

讲记解释八现观之第八法身

先前所有的修行圆满,获得的成就就是三身无别的法身。

现观庄严论讲解02

诸家2 条摘句

哦巴《疏》:狮子贤等论师以四身表法身

还有承许自性身、报身、法身及化身四身是能表示法身的四法,这显然是狮子贤等印度佛教、藏传佛教多数论师的观点。

《现观庄严论疏》第一品 遍智

讲记解「法身并事业」颂,取圣解脱部之说

对于这一颂词有不同的解释方法,我们采取印度圣解脱部论师的观点:以自性身、受用身、化身、法身事业此四法,可以表示八事的最后一事——法身。

现观庄严论讲解04

辨析1 条摘句

讲记解释华智《总义》:法身与遍智

本论第一品讲遍智,第八品提到佛陀——法身,好像两者是分开的,但它们的意思毫无差异。也就是说,法身就是遍智,遍智就是法身。只不过遍智是从所求目标的角度而言;而法身则是从果,也就是在众生界示现事业的角度而讲的。

现观庄严论总义讲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