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定义2 条摘句
华智《略义》四法之后另说事业法相
顺便说一下事业的法相:即由法身增上缘所产生的善法功德。可分为二十七种。其界限,作者具有的部分,唯为佛地;所作之境具有的部分,则是从未入道开始就存在的。
讲记解「如是尽生死,此事业无断」颂
法身事业的本体,就是以种种方便应机调化众生,在穷尽生死轮回之前,这样的事业永远不会间断。
分类31 条摘句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说明二十七事业的总摄与道位
庚二(广说分类)分三:一、安置于道之所依;二、安置于道之本体;三、安置于道之果位中。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说明二十七事业的总摄与道位
今天讲《现观庄严论》的最后一堂课。法身的二十七种事业,是指将众生安置于道之所依、安置于道之本体、安置于道之果位。我们讲到了“安置于道之本体”的科判,前面讲了将众生安置于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修道当中又分为不清净七地和清净三地。清净三地当中,前面第十四个是安置于第九地。现在讲“安置于十地”。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说明二十七事业的总摄与道位
将众生安置于智波罗蜜多尤为殊胜的十地,共包括十二种事业,本科判讲清净、圆满、成熟这三种事业。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说明二十七事业的总摄与道位
子三(安置于十地)分二:一、安置于总特点;二、安置于最后有者之特点。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所依;第1项
1、使一切众生灭尽三恶趣的业而获得解脱道的所依——人天身份。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资粮道;第2项
2、将众生安置于道的助缘——四摄事中。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资粮道;第3项
3、令众生通达道的本体——杂染及清净因果所摄的四谛之义。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资粮道;第4项
4、使众生为了成办无边有情之利益而如实安住于四无量心之义。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资粮道;第5项
5、使众生行持六度万行。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资粮道;第6项
6、使众生趋入佛道之所依——十善等戒律。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加行道;第7项
7、将众生安置于加行道,使他们相应修行一切万法自性空性的甚深实相。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见道;第8项
8、将众生安置于布施波罗蜜多尤为殊胜的一地自性法界遍行之义中,令他们灭尽二取戏论(即遍计的二障),以无二智慧现量见到诸法实相。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不清净七地;第9项
9、将众生安置于持戒等尤为殊胜的二地至五地之间,使他们证悟一切法唯是假立名称的本体。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不清净七地;第10项
10、将众生安置于智慧波罗蜜多尤为殊胜的六地,使他们证悟诸法一无所得的本体。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不清净七地;第11项
11、将众生安置于方便波罗蜜多尤为殊胜的七地,使他们成熟一切有情。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八地;第12项
12、将他们安置于完全超越声缘行境之不共大乘菩萨道中,这是证悟对治的特点。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八地;第13项
13、使他们遣除一切缘于法的耽著——所知障,这是断除所断的特点。七地时已经全部断除了烦恼障,八地入定出定无别,除了所知障的最细微部分以外,其他执著都断尽了。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九地;第14项
14、将众生安置于愿波罗蜜多尤为殊胜的九地,使他们获得愿殊胜圆满的菩提。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有学清净圆满成熟究竟之特点;第15项
15、有学道清净刹土究竟之特点:使他们严净种种佛土。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有学清净圆满成熟究竟之特点;第16项
16、资粮圆满究竟之特点:使他们依靠资粮圆满而决定一生成佛。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有学清净圆满成熟究竟之特点;第17项
17、成熟有情之特点:使他们成办十方刹土中有情的无量利益。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彼地功德法获得自在之特点;第18项
18、使他们获得一刹那间以神境通前往十方刹土亲近佛陀等等无量自在功德。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彼地道果法中之特点;第19项
19、道之本体的特点:使他们齐全作为圆满菩提之因的一切分支——三十七道品。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彼地道果法中之特点;第20项
20、道之作用的特点:使他们所集聚的二资本体之业与圆满菩提果紧密相连而绝不失坏。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彼地道果法中之特点 › 道的断治之自性;第21项
21、对治的特点:使他们拥有如理如实现见一切法之究竟实相的圆满智慧。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总特点 › 安置于彼地道果法中之特点 › 道的断治之自性;第22项
22、断的特点:将他们安置于远离一切颠倒所断的清净自性中。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最后有者之特点;第23项
23、证悟的特点:将他们安置于证悟那些颠倒之相根源不存在的智慧理中。最后有者所证悟的,就是前面所说四种颠倒的根本不存在的清净法界智慧。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最后有者之特点;第24项
24、断的特点:将他们安置于清净一切所断之理中。佛陀将他们安置于非常清净的、所有的障碍已经断除了的、远离一切所断的最后有者的境界当中。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最后有者之特点;第25项
25、成就究竟果位断证之直接因的特点:使他们能圆满断尽二障及习气而获得断德本性身的对治资粮臻至究竟。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本体 › 安置于修道 › 安置于清净三地 › 安置于十地 › 安置于最后有者之特点;第26项
26、将他们安置于能圆满证悟有为与无为无有差别、有寂等性的证德智慧法身之现空无别的解脱境界中。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释二十七事业:安置于道之果位中;第27项
27、将他们安置于道之究竟果位——不住有寂的大涅槃中。
诸家1 条摘句
麦彭《注疏》总说表法身四法:引圣者阿阇黎之说
依照圣者阿阇黎的观点,事业也可算作能表四法当中的一种法。
辨析3 条摘句
麦彭《注疏》对「三身加事业」之说:本论许四身
然而本论却认为,由于事业本身就是法身之事业,所以,证悟智慧与事业二者,也就是自他二利任运自成的佛陀之法身,(除了法身之外,)事业不可能另存,因此,只有四身,才是表示法身的四法。
讲记解释第八品第四法事业:化身事业与法身事业
这个事业,从小的科判中看,是化身的事业,但从整个大的科判中看,也可以说是法身的事业。有些人可能会想:法身是常有的东西,它怎么会有事业呢?实际上,这是从法身作为事业增上缘的角度来安立的。
讲记按解脱部读法:事业从属于化身,法身为根本因/增上缘
比如说,我们本来是用眼识取外面色法的,而不是眼根,但人们通常却都说“我的眼睛看到了什么”,同样的道理,以下二十七种事业虽然从属于化身,但由于化身的根本因是法身,所以也可以称之为法身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