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成量品释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11要连上下读待核
如果没有摧毁我和我所的心,那么即使了知是痛苦也并非就能去除它
整理答「如断蛇咬之指,观苦即断我所贪」:摧毁我所心即能去除病指;未摧我与我所心,知苦也不能除;根、发等执为受用所依,不离贪。
原段(9 段)
对方如蛇所咬肢,观苦而断除。 原段 ›
本方摧毁我所心,除此相反非。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如同被毒蛇的牙齿所咬住的手指等肢体,虽然是自己的肢体,但在毒没有蔓延之前能够断绝。同样,观修我与我所的一切贪执是痛苦的自性,从而将断除对它的贪执。 原段 ›
本方驳:这一点并不是凭借仅仅了知它是痛苦,因为,只要摧毁希望我得利和担忧我受害之我所的心,就能去除手指等有病患这一点,相反,如果没有摧毁我和我所的心,那么即使了知是痛苦也并非就能去除它。 原段 ›
本方根等执著为,受用之所依, 原段 ›
本方自心凭何除?彼离贪何有? 原段 ›
本方如离身发等,意起之心生, 原段 ›
本方于他生耽著,一切之现量。 原段 ›
本方眼等根与头发等执著为我快乐之受用的所依,我所的心将以什么遣除,不能遣除,因此对我与我所远离贪执以什么理由存在,不可能存在。比如,身体中无情的头发、牙齿等,意起即无有耽著的心产生,对与其他身体相关的头发、指甲等生起耽著的心,这是一切众生的现量。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