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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不愿意去恶道,但因为喜欢种恶因,比如杀生等,将来也不得不堕入恶道之中

释量论·成量品 · 第32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辅导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二 宣说当断之集谛 › 辛二 认清痛苦彼之因 › 壬二 建立理成之自宗 › 癸一 认识生因即是爱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一 认识生因即是爱

释量论·成量品第32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1/5

虽然都不愿意去恶道,但因为喜欢种恶因,比如杀生等,将来也不得不堕入恶道之中

整理欲求有的爱是苦因;答「众生都不愿去恶道,为何还堕恶道」:因喜种杀生等恶因,不愿也得堕入,如犯法者不愿也得进监狱。

恶因虽不愿仍感恶果 · 本方 · 破

有法
将来
所立
也不得不堕入恶道之中
因
因为喜欢种恶因,比如杀生等

违法虽不愿仍入狱 · 本方 · 教学例 · 限定:虽然不愿坐牢

所立
也不得不进监狱
因
因为犯了法

例监狱(主论证喻)

原段(6 段)

本方故欲有是因,众人境差异, 原段 ›

本方持受得彼意。 原段 ›

本方前面讲,所有痛苦既不是无因而生,也不是从常法中产生,那它的因是什么呢?法称论师在前文中说,无明和萨迦耶见——我和我所执是所有痛苦的因。而此处则讲,痛苦的因是欲求有的爱,即对三界轮回中的人、事物有贪爱、欲望、执著。《涅槃经》云:“因爱生忧,因爱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依靠爱而产生忧患,依靠爱而产生恐怖,如果远离了贪爱,忧患、恐怖等痛苦怎么会存在呢?所以此处说,贪执轮回是痛苦之因。而众生的爱各不相同,所拥有的蕴也千差万别。所以,众人持受对境的差异,是因为想得到这一切的意乐所致。 原段 ›

本方世间人对五蕴都有执著,因为执著的对象、方式等不同,最后拥有的环境、朋友、家庭、受用等也迥然有别。当然,这与前世今生都有关系。比如:前世特别喜欢人,在因缘成熟时就会转生为人;前世喜欢闻思修行密法,今生才有机会修学密法;今生很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即生就会为之努力;喜欢电子、文学等专业,后来也会从事相关工作……不过,执著、爱是痛苦之源,尤其是年轻人,这方面一定要知道。 原段 ›

对方可能有人会想:这并不一定,因为众生都愿意呆在美好的人间、天界,而不愿去地狱、饿鬼、旁生道,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众生处于恶道呢? 原段 ›

本方答:虽然都不愿意去恶道,但因因为喜欢种恶因,比如杀生等,将来所立也不得不堕入恶道之中。就像在人间,虽然不愿坐牢,但因因为犯了法,所立也不得不进监狱一样。其实,他们还是喜欢去这些不好的地方,不然怎么会从事杀人、偷盗等非法活动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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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结合教证宣说义

释量论·成量品第32课辨析连讲 2/5接着辨

虽然分别来讲,爱有爱著三界轮回的有爱、追求安乐的欲爱、摆脱痛苦的坏爱三种,但归纳起来,后两种爱可以包括在前一种爱当中

整理辨此处有爱总摄欲坏爱,与别论三界分爱说不同

对比其他论典

欲坏摄有爱 · 本方 · 立

有法
后两种爱
所立
可以包括在前一种爱当中
因
众生因离苦得乐的意乐而流转三有

错把非乐作乐流转 · 本方 · 立

所立
由此流转胎处等一切生处
因
对本不是安乐的颠倒作安乐想

名相有爱、欲爱、坏爱(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8 段)

本方彼者即有欲,众生欲离苦, 原段 ›

本方得乐而流转。彼许欲坏爱。 原段 ›

本方贪我因中生,非乐作乐想, 原段 ›

本方流转一切处,故爱是有依。 原段 ›

问者刚才讲,众生之所以感受无尽的轮回痛苦,是因为爱著三界轮回。有人问:佛经里说爱有三种,一是有爱,二是欲爱,三是坏爱,为什么你们只说有爱是痛苦之因? 原段 ›

本方答:这并不相违,因为去往胎等生处的爱是爱著三有的欲乐,或者说因众生因离苦得乐的意乐而流转三有,而想要得乐叫做欲爱、想要离苦称为坏爱。虽然分别来讲,爱有爱著三界轮回的有爱、追求安乐的欲爱、摆脱痛苦的坏爱三种,但归纳起来,后两种爱所立可以包括在前一种爱当中,所以此处唯说有爱是转生三界轮回的因。其他论典则讲,欲爱是对欲界的爱,有爱是对上界——色界、无色界的爱,坏爱是想要离苦。 原段 ›

本方若问:爱的生因是什么?依靠它如何流转三有? 原段 ›

本方答:爱的生因是贪著“我”,如何流转呢?因对本不是安乐的颠倒作安乐想,所立由此流转胎处等一切生处,故而爱是形成三有的所依或因。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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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 遣除于彼之诤论

释量论·成量品第33课回应辨析连讲 3/5回应上段节选

身体是心识的俱有缘,而非主因,我们也承认

整理辨离贪生不见与无身贪不见:身体俱有缘非近取因

所破顺世外道引证世亲论师

有贪受生之推 · 本方 · 立

所立
贪欲是投生之因
因
任何人和动物出生后都会接受乳汁等对境

对方以无身贪未见推身生贪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贪欲由身体产生
因
无有身体者有贪心也没有见过的缘故

常身生贪之过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是常有

有法
贪心
所立
就会有贪心常有常无的过失

随投生贪果义害无前世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跟随这一理证

有法
顺世外道自己这一观点
所立
就会有害于自己所许“心识的主因是身体,故没有前生后世”的见解
因
因为已经随顺佛教而承许故,而且具贪的心受生身体是成立的
原段(10 段,节选)

转述离贪生未见,乃诸论师说。 原段 ›

转述无身贪未见,故贪由身生。 原段 ›

转述许因故承许,近取已遮破, 原段 ›

转述若随此理许,自己害自许。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下面讲:离开贪爱的同时投生的现象从来没有见过,因为因任何人和动物出生后都会接受乳汁等对境,比如小牛刚刚降生,就会寻找母亲的乳头吸吮,婴儿出生不久,就会希求饮食和母亲的温暖,这说明他们心中有贪爱,因此所立贪欲是投生之因,这是诸大论师共同宣说的观点。比如,世亲论师在《阿毗达磨俱舍论》中曾说:离开贪心而投生的众生在世间没有见过,故投生是贪欲之果,即依靠前世对五蕴和六趣的爱执而转生。对此,顺世外道说:同理,因无有身体者有贪心也没有见过的缘故(他们不承认未曾见过的饿鬼、无色界众生等生命现象),所立贪欲由身体产生。 原段 ›

本方驳:这种说法不合理。请问:你们所谓的“无有身体者有贪心也没有见过”指什么?是身体作为俱有缘而产生贪心?还是身体是贪心的近取因?或是虽未见离贪者投生,但具贪者投生时身体也是贪心的俱有缘? 原段 ›

本方若是第一种,身体是心识的俱有缘,而非主因,我们也承认。 原段 ›

本方若是第二种,身体是心识的近取因,前面已经以理破斥过,比如:是从常有的身体中产生,还是从无常的身体中产生?如果是常有,所立就会有贪心常有常无的过失;如果是无常,要么从遍于一切有支的身体中产生,要么从分支中产生……这些窍诀,大家不要只是听一听,应牢记于心。因为现在社会到处可遇此类邪见,若没有学好,会无力破斥,甚至人云亦云、随波逐流;而学好了,则不但可以捍卫自己的正见,还能传播给很多人。 原段 ›

本方若是第三种,离贪同时投生不曾见过,为此受生身体的这些众生没有离贪。如果跟随这一理证(指世亲论师所说:“离贪士夫之投生不见故,投生是贪欲的果。”)而承许,那顺世外道自己这一观点,所立就会有害于自己所许“心识的主因是身体,故没有前生后世”的见解,因因为已经随顺佛教而承许故,而且具贪的心受生身体是成立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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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成量品第33课破斥观察连讲 4/5接着破

同时的身体与心识并没有彼彼所生的关系

整理破身贪同时即因:同起无饶益,心因须前同类

同时身非生心因 · 本方 · 破 · 限定:若贪心与身体同一时间产生

有法
身体对贪心
所立
就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喻
如同双胞胎不可能互相成为因一样

心主因须前心 · 本方 · 破

有法
心产生的主因
所立
是前面早已存在的心,而非身体
因
常法不能作为因,无常法中,也不可能从身体的风胆涎、地水火风等中产生,更不可能是身体以外的法

例双胞胎(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对方设谓见贪生,故与生俱起。 原段 ›

本方同类生前成。 原段 ›

对方假设对方说:不是以具贪的前世同类心作为前提,也见到贪执产生的缘故,贪心与身体产生同时生起。或者说,因为见到身体出现时也有心识,故贪心与身体同时产生,而非从前世的同类心中产生。 原段 ›

本方驳:这是未经正理观察的错误认识。因为,若贪心与身体同一时间产生,身体对贪心所立就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喻如同双胞胎不可能互相成为因一样。而作为因果关系,因对果必须要有帮助或者利益。但同时的身体与心识并没有彼彼所生的关系,所以绝不能说同时的身体是心识产生的因。 原段 ›

本方虽然心识的产生并非依靠身体作为近取因,但它的前面肯定有因,否则就有无因生的过失。既然有因,那一定是从前面的同类因中产生,即从明了的心中产生。因为,因常法不能作为因,无常法中,也不可能从身体的风胆涎、地水火风等中产生,更不可能是身体以外的法。因此,在身体形成之前,心的同类早已存在,这一点绝对成立。或者说,心产生的主因所立是前面早已存在的心,而非身体。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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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成量品第33课辨析连讲 5/5节选

直接而言,轮回的因并非业和无明烦恼,而是爱的执著

整理辨集谛直说爱:引后有、等无间缘且有业未必受生

量界、限定直接而言、无明是总因

爱引后有故此处说集 · 本方 · 立

有法
集
所立
指爱
因
正因为爱能不间断直接引出后有之相续,而无明却起不到这个作用

爱为等无间缘 · 本方 · 立

有法
爱
所立
唯一说爱是因
因
爱是后有之等无间缘的缘故

有业无爱未必生 · 本方 · 立

有法
单单有业
所立
也不一定马上变成某类众生
因
要真正转生,还需要爱来滋润

例种子(主论证喻)、水(主论证喻)、裁缝(教学例)

名相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14 段,节选)

本方无明是有因,未说唯说爱, 原段 ›

本方能引相续故,等无间缘故, 原段 ›

本方业亦非业有,不定有彼故。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问者如果有人问:你们前面再三说轮回的因是爱,但轮回的因还有无明愚痴(指萨迦耶见)和无始以来众生所造的业,为什么单单说爱是集呢? 原段 ›

本方答:虽然讲苦集灭道四谛时常说:所谓苦由集生,就是指一切痛苦从业和无明烦恼中产生,但法称论师在此处说集指爱、爱是轮回之因也不相违。 原段 ›

本方因为,无明就是指不明知无我的愚痴,从总体上讲,这样的愚痴确实是轮回之因,十二缘起中也将它放在最开头,那法称论师为什么不说它是集呢?因为它跟爱比较起来,爱的作用更大。或者说无明是总因,相当于种子;爱是近因,相当于水。在爱水滋润下,无明种子才能生根发芽。昨前天我讲过,若对地狱特别贪爱,无明种子马上就会变成转生地狱之因;若对人间特别贪爱,无明种子马上就会变成转生人道之因。因正因为爱能不间断直接引出后有之相续,而无明却起不到这个作用,我们才说集所立指爱。 原段 ›

本方另外,因爱是后有之等无间缘的缘故,所立唯一说爱是因。在我们的相续当中,无明已经存在无数时日,但下一辈子要变成旁生等,还是爱在起等无间缘的作用:若相续中有对旁生道的爱执,在心识离开身体时,就会无有任何阻隔地变成旁生。所以才说爱是轮回之因。 原段 ›

本方打个比方,裁缝虽然具足做衣服的所有布料,但要让它变成衣服,还需要针、线、缝纫机等,若没有这些,衣服也做不成。同样,虽有无明,但若没有爱在中间连接,也不可能有后世。因此,十二缘起中也讲斩断爱取就出离轮回。 原段 ›

本方为什么不说业是轮回之因呢?虽然业很重要,造善业转生善趣,造恶业转生恶趣,但单单有业所立也不一定马上变成某类众生。比如,我有转生天界的业,但因要真正转生,还需要爱来滋润,若没有爱,也不一定马上转生。也就是说,有了业这一种子,再加上爱这一近因,就能产生真正的果。 原段 ›

本方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虽然有业,但若没有爱,最后也不一定实现。比如,我有变成国王的善业或福报,本来可以统治一个国家,但若没有当国王的爱或兴趣,也会将之抛弃。如释迦牟尼佛、阿底峡尊者、静命论师等许多王子,都舍弃国政而出家。若将贝壳看作银子而贪执,虽然是假的,也会攫取;若没有贪执,就会舍弃。当然,这里所谓的爱,并不仅仅是世人常说的爱情,它包括对一切人事物的执著、贪爱。若一个人对动物执著,比如有些军人既拿枪杀害敌人,又对身边的小狗、小猫等有悲悯心,以杀生的恶业和爱的混合作用,将来也有可能变成旁生,因为杀生本来也是要堕入恶趣的。 原段 ›

本方正因为爱的作用巨大,才说爱是轮回痛苦之因而不说业,前段时间我也引用的《涅槃经》的教证说明这个问题。因此,集谛的本体就是爱,有了爱就会产生痛苦,而且爱与痛苦是相应的,有什么爱就会产生什么痛苦。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总之,直接而言,轮回的因并非业和无明烦恼,而是爱的执著,所以此处将爱安立为集谛。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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