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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种芽实为一体,见与不见便应同步。

《入中论》讲解 · 《入中论》讲解 第11课 · 连讲 4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于胜义中破自生 › 破因果同一性 › 若见不同阶段则因果非一 › 若一体则二状态应同见不见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因果变化不合理

《入中论》讲解《入中论》讲解 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

若承许自生,二者则不应有任何差异。

整理对方说种芽一体只是阶段不同;破曰:果怎能毁坏自本体的种子?各阶段属性既不同,便不能称自生。

同一本体 · 本方 · 反诘

因
若为甲

应成:则种子与苗芽应毫无差别

各阶段 · 本方 · 立

所立
便不能称之为“自生”
因
各阶段属性不同

例种子(举例)、苗芽(举例)

原段(5 段)

本方云何彼能坏于彼? 原段 ›

本方如果承许“自生”,那么请问:“作为果法的苗芽如何能毁坏自本体的种子?” 原段 ›

转述如前所述,若“自生”的观点成立,种子便只能不断地生出同类的种子;若承认种子产生苗芽,则“自生”之说便难以成立。对此,对方辩解道:“虽然我们承许种子可以产生苗芽,但种子与苗芽本为一体,不过是处于不同阶段而已。就像最初微小的种子,在阳光、水分等因缘具足后,则会逐渐长成苗芽,因此承认自生并无过失。”然而这种说法并不合理。若主张因果一体且因灭果生,那么请问:“云何彼能坏于彼?”作为果法的苗芽,如何能毁坏自本体的种子?如果承认同一本体还能自我毁灭,显然荒谬至极。 原段 ›

本方尽管对方承许种芽一体,但二者的形态、颜色等截然不同。不妨以甲乙丙丁作比:如果种子为甲,苗芽究竟是甲还是乙?因若为甲,应成则种子与苗芽应毫无差别,但这显然不合常理;若种子为甲、苗芽为乙、茎为丙……因各阶段属性不同,所立便不能称之为“自生”,毕竟种子与苗芽的本质并不相同。若承许自生,二者则不应有任何差异。 原段 ›

本方或许有人认为二者是同一本体的不同阶段,但严格来说,这种说法根本经不起观察。比如昨天的我与今天的我,结合时间、状态等属性详细观察时,并非真正实有的一体,否则会有许多过失。下面这个科判就指出:如果承认因果一体,那么种子与苗芽的形状、颜色等特征理应完全相同。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由此应成形状等无异

《入中论》讲解《入中论》讲解 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4节选

若承许因果为一体,那么其颜色、形状等所有特性应完全相同。

整理破因果一性:形色味力成熟应无差异

一体 · 本方 · 反诘

因
若承许因果为一体

应成:其颜色、形状等所有特性应完全相同

例苗芽(举例)、种子(举例)、阿摩勒果(举例)

原段(5 段,节选)

异于种因芽形显,味力成熟汝应无。 原段 ›

苗芽的形状、颜色皆与作为因的种子截然不同,就连其味道、功用、成熟条件也各有差别。倘若因果一体、诸法自生,便不应见到种种各异之相。 原段 ›

本颂接着讲,“万法自生、因果一体”的观点,实际上是不合理的。为何说不合理呢?“异于种”的苗芽,在诸多层面与种子存在显著差异,这一点想必无人会否认。那具体差异有哪些呢?比如“形”:苗芽细长的形态,与颗粒状的种子截然不同;“显”即颜色,翠绿的苗芽与种子的色泽大相径庭;“味”指滋味,种子寡淡无味,苗芽却有甜苦等多种口感;“力”即能力或作用,种子和苗芽具有不同的力量和功效;“成熟,”正如注释中提到的阿摩勒果(余甘子果),其种子味涩且苦,若以牛奶等浇灌,最终会变得特别甘甜,种子和苗芽在这方面也有差别。由此可见,因与果在形态、颜色、滋味、能力及成熟条件等方面皆不相同。若认同自生之说,那么种子所具备的特性为何苗芽却不具备?这显然自相矛盾。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总之,因若承许因果为一体,那么应成其颜色、形状等所有特性应完全相同。接下来讲:既然能见到因果存在差异,那么二者必然不是一体。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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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若异则一体不合理

《入中论》讲解《入中论》讲解 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3/4

既然果位之时,种子的自性已全然舍弃,却仍固执地认为苗芽即种子的本性、二者为同一本体,这种观点显然不合理。

整理破因果一性:舍前性成余性不是真实一体

量界、限定名言中的假立

同时 · 本方 · 反诘

因
若因果同时,因中已有果

应成:则果无需再生

不同时 · 本方 · 立

所立
则因法必须灭尽果法方能生起
因
若二者不同时

例瓜子(举例)、向日葵(举例)

原段(5 段)

若舍前性成余性,云何说彼即此性? 原段 ›

如果种子已完全舍弃先前的本体,彻底变成了苗芽的自性,那又为何要说苗芽即种子的本性呢? 原段 ›

对方认为,最初灰色而苦涩的种子,后来虽长成了绿色甘甜的苗芽,却仍属同一相续、同一本体。就像一个人上午穿白色的衣服、下午穿黑色的衣服,但这个人并未改变,可能许多人也持此观点。然而,所谓的同一相续,不过是名言中的假立而已,根本不具备实有的自性。 原段 ›

偈颂讲道:“若舍前性”——若灰色种子的本性已全然舍弃,“成余性”——彻底变成了苗芽的性质,“云何说彼即此性”——那为何还要说苗芽仍是原来种子的本体呢?这显然自相矛盾。因为种子的本体在苗芽阶段已无丝毫留存。种子生芽之理,世间学校的老师也常以瓜子、向日葵为实验对象进行阐述。实际上,所谓生果的因法,在果法生起之时早已不复存在。 原段 ›

总之,虽然在如梦如幻的世俗中,我们可以假立种子与苗芽为同一相续,但若以中观正理深入推究,因果绝不可能同时存在。因若因果同时,因中已有果,应成则果无需再生;因若二者不同时,所立则因法必须灭尽果法方能生起,这个道理很简单。既然果位之时,种子的自性已全然舍弃,却仍固执地认为苗芽即种子的本性、二者为同一本体,这种观点显然不合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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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体则二状态应同见不见

《入中论》讲解《入中论》讲解 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4/4节选

若种芽实为一体,见与不见便应同步。

整理破因果一性:种芽应同见同不见、作用亦同

不可见到 · 本方 · 反诘

因
种子与苗芽并非异体

应成:苗芽理应像种子那样不可见到

可见 · 本方 · 反诘

因
因为二者同一本体的缘故

应成:种子也应像苗芽那样清晰可见

土豆 · 本方 · 反诘

因
若因果一体

应成:那吃土豆就该像吃种子般无法饱腹,或者吃种子就应像吃土豆一样

例种子(举例)、苗芽(举例)、土豆(举例)

原段(5 段,节选)

若汝种芽此非异,芽应如种不可取, 原段 ›

或一性故种如芽,也应可取故不许。 原段 ›

如果按照对方的观点,因种子与苗芽并非异体,那么到了苗芽阶段,应成苗芽理应像种子那样不可见到,或者反过来说,因因为二者同一本体的缘故,应成种子也应像苗芽那样清晰可见。可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因此不应承许自生的观点。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我们继续观察:若种芽实为一体,见与不见便应同步。比如苗芽生长时,既然见不到种子,就该同时见不到苗芽;或者既然能见到苗芽,也应同时见到种子。再比如土豆的种子不可食用,吃下也难以饱腹,而成熟的土豆却能充饥。因若因果一体,应成那吃土豆就该像吃种子般无法饱腹,或者吃种子就应像吃土豆一样,毕竟二者本质相同,其作用也不应有差别。因此,月称论师明确指出:“故不许”——不应承认自生。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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