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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灭无作故无果

入中论释 · 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 · 连讲 3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真实遮破 › 以业果之安立不合理而破 › 真实遮破 › 以应成造业虚耗之过而破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以应成造业虚耗之过而破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破斥应成式连讲 1/3

生灭无作故无果

整理若我有生灭,受果时造业之我已不存在,业无所依,果不在作者身上成熟,所造业虚耗。

业果 · 本方 · 反诘

因
因为业的所依作者灭了而没有

应成:应成业的果报不会在作者身上成熟

原段(2 段)

生灭无作故无果 原段 ›

如此一来,如果我有生灭,那么在感受果报时,造业者的我已不存在,应成应成业的果报不会在作者身上成熟。因因为业的所依作者灭了而没有,业就没有了,所以业果的联系不合理,作造之业本身会虚耗。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以应成不造却值遇而破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破斥应成式连讲 2/3

他所造业余受果

整理前后刹那实异则前造后受,成他造他受与未造而遇。

他所造业 · 本方 · 反诘

因
如果前刹那所造业的果报本身由后刹那受报

应成:就会成为他人所造业的异熟果由其余众生感受

原段(3 段)

他所造业余受果。 原段 ›

因如果前刹那所造业的果报本身由后刹那受报,那时应成就会成为他人所造业的异熟果由其余众生感受,所以会有未造业也遭遇果报的过失。 原段 ›

《中论》也说:“若谓有异者,离彼应有今,与彼而共住,彼未亡今生。如是则断灭,失于业果报,彼作而此受,有如是等过。”因此,认为蕴是我是不合理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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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彼之回答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3回应上段

彼此法相不同的法不可能归属于同一相续

整理相续同一不能救实异作者受者,援慈氏近密实异不能一续之证。

相续 · 本方 · 立

所立
彼此法相不同的法不可能归属于同一相续
因
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
原段(4 段)

实一相续无过者,前已观察说其失。 原段 ›

对方若说:虽然前后刹那是他体,但由于前后刹那依次而生,在真实义中是同一相续,所以没有那些过失。 原段 ›

对此,本论前面在观察“因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时,已经说明了所立彼此法相不同的法不可能归属于同一相续,已经解释了相续的过失,这一点是无法反驳的。 原段 ›

《中观根本慧论》中也说:“若天异于人,是即为无常,若天异人者,是则无相续。”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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