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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外道各自宗派所说的那个我,在真实义中不存在

入中论释 · 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 · 连讲 3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破承许我与蕴异体 › 破彼观点 › 因如是常实之我不存在而破 › 总说能破之理证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宣说对方观点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对方立论观察连讲 1/3要连上下读节选

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

整理数论计神我为受者、常法、无德、无作、非作者;胜论、吠陀等依少分差别各立其我,外道遂成多派。

持论数论外道、胜论派、吠陀派

原段(12 段,节选)

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 原段 ›

依彼少分差别义,诸外道类成多派。 原段 ›

若问:萨迦耶见的所依——我的自性是什么样的呢?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如此,当所有变异聚合生起欲望时,神我怎样成为享受者呢?耳等心根被意加持后,对所执取的声等境生起执著,神我对这种执著进行思维,因为神我本性是有心的。此时,神我被称为对境的受用者或享受者。 原段 ›

神我如何解脱呢?当贪欲减少,神我远离对境的贪执时,通过禅修逐渐获得天眼,观察自性后,自性如他人妻般因羞愧而对神我生嗔并远离。所有变异也以与生之次第相反的方式在真实性中完全寂灭,变为不明显的本体,此时只有神我单独存在,所以称为解脱。 原段 ›

此时,虽然一切变异都已隐没,但我不隐没而常时独存,所以称为常法。其他主物与现象中有些是作者,但我对作业无作为,故称为非作者之我。神我中没有尘、暗、勇的自性,所以无功德。因为遍及一切,故称为无作业。这些是神我的特性。 原段 ›

这样,具有五种特性的知者神我被数论外道所假立,如同他们所承许的那样,依据它的细微差别和表述方式等少分差别义,外道们的宗派变成许多不同体系。例如,胜论派承许: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当九种功德中前面那些功德集合于我时,我因造作善恶之业,从而轮回;当以正确了知的智慧从根本断除“觉”等功德时,该我不具功德而独立存在,因此称为解脱。如《中观藏》云:“断觉等我德,瑜伽师根除,意中住我者,乃胜论解脱。” 原段 ›

此我也被描述为无心自性、常、作业者、异熟享用者、轮回阶段具功德、如虚空周遍故无作业。其中,常等三种特点与数论派相同,而承许无心、作业者、具功德是其差别。胜论派的内部有些承许有屈伸作业。 原段 ›

总之,这些吠陀派承许:虽然我是唯一,但众生的身体各异,如同一虚空在不同瓶中,是一而多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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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能破之理证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破斥应成式连讲 2/3接着破

诸外道各自宗派所说的那个我,在真实义中不存在

整理外道自许我无生,以此推出名言中也如石女儿无有,常我不能成立。

量界、限定数论派自己的承许

我 · 本方 · 反诘

因
因为它无生的缘故
喻
如同石女儿

应成:这样的我在名言世俗中也不应承许存在

例石女儿(主论证喻)

原段(5 段)

如石女儿不生故,彼所计我皆非有, 原段 ›

此亦非是我执依,不许世俗中有此。 原段 ›

本来存在的有实法如同石女儿一样远离生,所以诸外道各自宗派所说的那个我,在真实义中不存在。“及”字表示还有其他过失。什么呢?如此承许的我,也不应成为俱生我执的所依。不仅有这两种过失,而且应成这样的我在名言世俗中也不应承许存在,因因为它无生的缘故,喻如同石女儿。如是说我是无生、本有的有实法,是根据外道自己承许的“无生”这一理由提出的。 原段 ›

此处的“因无生”,是把自性无生作为因安立的,这已在前文成立了。如果自性无生,即使在名言上也应当无生,无生则在名言中也应不存在,这是数论派自己的承许,如“若谓诸法真实无,则彼应如石女儿”等所言。若非如此,而只是提出“无生”,那也只是把心投注在非有实法上,这个因怎么会是数论派自己承许的呢?刚刚承许是有实法,马上就用“非有实法”作为自己承许的因,这实在是极其可笑的。 原段 ›

因此,这里的“自己承许”意思是:在承许有实法的基础上,如果自性无生,那么在名言中也应不存在,这种必然关系是数论派在石女儿的例子上自己承许的。诸如此类破立的观察,在夏迦秋单大师的注释中有阐述。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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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说依此也能摧毁承许常实我的一切差别

入中论释入中论释 第六品 现前地破斥应成式连讲 3/3

所谓常我的一切细微差别都不可能存在

整理将同一自许无生因推广破诸外道常我微细差别。

自许不生因·援用前证

量界、限定自己所承许

常我 · 本方 · 立

所立
所谓常我的一切细微差别都不可能存在
因
若无生,该法即使在名言中也不存在
喻
像石女儿一样必须如此承许
原段(4 段)

由于彼彼诸论中,外道所计我差别, 原段 ›

自许不生因尽破,故彼差别皆非有。 原段 ›

因为与数论派论典所说的稍有不同,胜论派与吠陀派等的诸论典中所说的常我差别,外道们所遍计的那一切,也都被外道自己所承许的“无生”这一因所破。因为因若无生,该法即使在名言中也不存在,喻像石女儿一样必须如此承许。因此,所立所谓常我的一切细微差别都不可能存在。 原段 ›

无生的理由是他们自己所承许的,因为他们认为常有实体本来存在。与石女儿相同的必然关系,应当了知是由量所成立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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