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自续式连讲 1/6
业本身不成立实体,原因是:杀生等业除了自己的身心以外无有它本身与其余法
整理破尼犍陀若提子唯业之说:先述其立宗,再破业之体性——业离身心无别体
所破裸体亲之子
苦乐唯宿业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均是以前的业力如今现前而享乐受苦的
- 因
- 因为新业现在的能力永不存在
现业有力则哑巴应能言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假设现在具有能力
那么哑巴历经苦行等也应成了真的会说话
业无实体 · 本方 · 破
- 有法
- 业本身
- 所立
- 不成立实体
- 因
- 杀生等业除了自己的身心以外无有它本身与其余法
例庄稼成熟
原段(4 段)
对方6、裸体亲之子(尼犍陀若提子)承认一切业,他声称:依靠以前的苦行业而获得安乐,以先前的恶业如今遭受痛苦,因因为新业现在的能力永不存在,所立均是以前的业力如今现前而享乐受苦的。因此一定要通过苦行等精进净化。假设现在具有能力,应成那么哑巴历经苦行等也应成了真的会说话,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往昔的业所生的一切有漏法逐步灭尽以后最终一无所剩,就像庄稼成熟一样。 原段 ›
本方遮破这种观点分为三个方面,一总破业自相;二破唯业是因;三、破宿业。 原段 ›
本方一、总破业自相也分为破业之体性、破业之作用、破业之异熟三个方面。 原段 ›
本方(一)破业之体性:业本身所立不成立实体,原因是:因杀生等业除了自己的身心以外无有它本身与其余法。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