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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业是由杀者来杀的还是非杀者来杀的?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 ·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 · 连讲 6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三 抉择真实听闻之义 › 壬一 应舍外道 › 癸二 广说 › 子一 六本师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子一 六本师

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自续式连讲 1/6

业本身不成立实体,原因是:杀生等业除了自己的身心以外无有它本身与其余法

整理破尼犍陀若提子唯业之说:先述其立宗,再破业之体性——业离身心无别体

所破裸体亲之子

苦乐唯宿业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均是以前的业力如今现前而享乐受苦的
因
因为新业现在的能力永不存在

现业有力则哑巴应能言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假设现在具有能力

应成:那么哑巴历经苦行等也应成了真的会说话

业无实体 · 本方 · 破

有法
业本身
所立
不成立实体
因
杀生等业除了自己的身心以外无有它本身与其余法

例庄稼成熟(对方喻)

原段(4 段)

对方6、裸体亲之子(尼犍陀若提子)承认一切业,他声称:依靠以前的苦行业而获得安乐,以先前的恶业如今遭受痛苦,因因为新业现在的能力永不存在,所立均是以前的业力如今现前而享乐受苦的。因此一定要通过苦行等精进净化。假设现在具有能力,应成那么哑巴历经苦行等也应成了真的会说话,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往昔的业所生的一切有漏法逐步灭尽以后最终一无所剩,就像庄稼成熟一样。 原段 ›

本方遮破这种观点分为三个方面,一总破业自相;二破唯业是因;三、破宿业。 原段 ›

本方一、总破业自相也分为破业之体性、破业之作用、破业之异熟三个方面。 原段 ›

本方(一)破业之体性:业本身所立不成立实体,原因是:因杀生等业除了自己的身心以外无有它本身与其余法。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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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观察连讲 2/6

杀业是由杀者来杀的还是非杀者来杀的?

整理破业之作用(一):观察杀者、非杀者、俱非三类作者

观察三类作者(属观察三类) 直接相违(属相违)

杀者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是杀者来杀的

应成:那么杀者与业二者所作与能作相违而成了两部分

非杀者杀 · 本方 · 破

所立
非杀者来杀不合理
因
如果不是杀者则与杀相违

俱是俱非杀 · 本方 · 破

所立
既是杀者亦是非杀者与非杀者亦非非杀者来杀也不存在
因
两个直接相违的事物在一个实体上不会并存
原段(2 段)

(二)破业之作用分二: 原段 ›

1、观察三类作者而破:杀业是由杀者来杀的还是非杀者来杀的?如果是杀者来杀的,应成那么杀者与业二者所作与能作相违而成了两部分。所立非杀者来杀不合理,因为因如果不是杀者则与杀相违。所立既是杀者亦是非杀者与非杀者亦非非杀者来杀也不存在,因为因两个直接相违的事物在一个实体上不会并存。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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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观察连讲 3/6

将杀的时间分为三时,结果在无分刹那中杀不成立

整理破业之作用(二):观察三时,已杀、未杀、正杀都不成

观察三时 直接相违(属相违)

已杀者不可杀 · 本方 · 破

所立
杀已杀者不可能
因
所作能作相违

未杀者不可杀 · 本方 · 破

所立
杀未杀者也不合理
因
现在的杀者存在时未来的所杀尚未产生而不存在

现在不可杀 · 本方 · 破

所立
现在所杀与能杀也不应理
因
刹那不可分割

正杀时不可杀 · 本方 · 破

所立
正在杀时也不可能杀
因
所作与能作两部分相违

无第三正在杀 · 本方 · 破

所立
除了杀与未杀二者以外再不存在其余的正在杀
因
它们是直接相违的
原段(1 段)

2、观察三时而破:将杀的时间分为三时,结果在无分刹那中杀不成立。所立杀已杀者不可能,因为因所作能作相违。所立杀未杀者也不合理,因为因现在的杀者存在时未来的所杀尚未产生而不存在。所立现在所杀与能杀也不应理,因为因刹那不可分割。所立正在杀时也不可能杀,因为因所作与能作两部分相违。所立除了杀与未杀二者以外再不存在其余的正在杀,因为因它们是直接相违的。细微业:以无实法来杀不存在。由此可见,杀业不成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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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观察连讲 4/6

杀羊感受地狱果报,对常有作者来说不会出现

整理破业之异熟:常、无常、相续的作者都不受报

引证龙猛菩萨

量界、限定胜义中

常作者不受报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是常有

所立
不可能感受地狱果报
因
不可能从造业阶段变异

无常作者不受报 · 本方 · 破

所立
无常的作者不会感受
因
转生地狱时杀羊者已经灭亡而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

相续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由此相续安立的业不成立
因
刹那不可分故相续不成立

例杀羊感受地狱果报(举例)

原段(2 段)

(三)破业之异熟:比如,杀羊感受地狱果报,对常有作者来说不会出现。如果是常有,那么因不可能从造业阶段变异,所以所立不可能感受地狱果报。所立无常的作者不会感受,因为因转生地狱时杀羊者已经灭亡而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也不是由刹那延续的相续中产生,因为因刹那不可分故相续不成立,所立由此相续安立的业不成立。龙猛菩萨亲口说:“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又云:“此等法法性,无来亦无去,业与业异熟, 原段 ›

如何成合理?胜义中无来,何处亦无去,世俗中宣说,入道及异熟。”《中般若经》中云:“胜义中无业,亦无业异熟。”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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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应成式连讲 5/6

如果一切苦乐唯一是往昔的业所感,那么猎人杀猴子时猎人就成了没有罪业

整理破唯业是因:唯宿业则猎人无罪、施者无福

所破佛教中承认唯一是业的观点

猎人无罪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一切苦乐唯一是往昔的业所感

因
因为这是猴子自己的宿业

应成:那么猎人杀猴子时猎人就成了没有罪业

施者无福 · 本方 · 反诘

因
这是乞丐的业力

应成:布施者作布施也成了不生福德

例猎人杀猴子(举例)

原段(1 段)

二、破唯业是因:如果一切苦乐唯一是往昔的业所感,应成那么猎人杀猴子时猎人就成了没有罪业,因因为这是猴子自己的宿业。应成布施者作布施也成了不生福德,因为因这是乞丐的业力。《本生传》中云:“谓皆宿业造,然若如是思,为何而遍计,杀猴是我造。”依靠这种道也遮破了佛教中承认唯一是业的观点。三、破宿业,分为前时不成立、功能等同、业果应成不可能三个方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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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显宗部分)如意宝藏论释·白莲花 第十二品 法门广义破斥应成式连讲 6/6

由于不是新的时间不可能存在,因此所谓旧的宿业不成立

整理破宿业:前时不成、功能等同、业果应成不可能

引证龙猛菩萨

前时不成立 · 本方 · 破

所立
所谓旧的宿业不成立
因
由于不是新的时间不可能存在

观待安立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观待而安立也不可能
因
如果观待处现在无有部分,那么由它安立的观待法以前就不成立

功能等同 · 本方 · 破

所立
果报先后成熟也就不合理
因
这两种说法同样是由因所造

宿业无穷 · 本方 · 破

所立
不成立
因
以往所有利他害他都是宿业,结果就成了无穷

应成:宿业本身也成了不可能积累

不造新业则无果 · 本方 · 反诘

应成:作者未曾重新造业结果成了不可能有果报

原段(3 段)

(一)前时不成立:因由于不是新的时间不可能存在,因此所立所谓旧的宿业不成立,就算是初始之时,但当时的业是新业的缘故,比无始更为古老不成立,因为最初无有前面,以往无始以来所积之业的说法又岂能合理?所立观待而安立也不可能,因为,因如果观待处现在无有部分,那么由它安立的观待法以前就不成立,为此它的业也不成立。 原段 ›

(二)功能等同:以往所造罪业的果报现在临头,现在所造的业后来受报而现今不会受报,因这两种说法同样是由因所造,为此所立果报先后成熟也就不合理。 原段 ›

(三)业果应成不可能:应成宿业本身也成了不可能积累,因为因以往所有利他害他都是宿业,结果就成了无穷,因此所立不成立。而且,应成作者未曾重新造业结果成了不可能有果报。如龙猛菩萨说:“说异无因善,时及十四业,能圆等六师,能仁所折服。”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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