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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从本不明显到明显,世人虽许为同一法,然而这只是名言假立,真实中不可能成立

入行论广释 · 第九品 智慧 · 连讲 4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子三 破由主物而生 › 丑二 破彼观点 › 寅四 破生前有者 › 卯一 他宗之观点 目录里这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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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卯一 他宗之观点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观察连讲 1/4

一法从本不明显到明显,世人虽许为同一法,然而这只是名言假立,真实中不可能成立

整理破数论因中有果(隐果):引麦彭仁波切,许因位明显则明不明之差别不应理;从不明显到明显是名言假立同一法

所破数论外道引证全知麦彭仁波切

量界、限定名言、真实中

因中隐果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在因位中

有法
诸果法
所立
以较为隐秘或说不明显的方式存在
喻
犹如灯火照见暗室中的宝瓶一样

不许因位明显则成新生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不许因位无有明显

应成:则成诸法皆为新生

许因位明显则差别不应理 · 本方 · 破 · 限定:若许因位明显

所立
则安立明不明之差别极不应理

前后宝瓶非一 · 本方 · 破 · 限定:名言中稍加观察

所立
也不能许前后刹那之宝瓶为同一法

例灯火照见暗室中的宝瓶(对方喻)

原段(4 段)

对方因位须许有,无终不生故。 原段 ›

对方显果虽不许,隐果仍许存。 原段 ›

对方凡生果,必须要承认在前因中果就存在,如因中无果,则始终不应出生。在因中,虽不能许有明显的果,然而不明显的果仍然应承认存在。 原段 ›

转述数论外道认为:凡能见的一切法皆于常有主体上恒常存在,如果因位上不存在,那一切法就会如同空中鲜花,始终不可能显现。既然因位时存在一切法,又为何不能恒时现见呢?数论外道说这是因为在因位中,诸果法所立以较为隐秘或说不明显的方式存在,而后来所谓的生起,只不过是喻犹如灯火照见暗室中的宝瓶一样,是一个使之明显的过程。关于数论派许因中有果的观点,在诸多经论中都有过破斥,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中说:若不许因位无有明显,应成则成诸法皆为新生;若许因位明显,所立则安立明不明之差别极不应理。一法从本不明显到明显,世人虽许为同一法,然而这只是名言假立,真实中不可能成立。名言中稍加观察,所立也不能许前后刹那之宝瓶为同一法。而数论外道的主张,其实与其自宗内部也相违。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寅四 破生前有者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应成式连讲 2/4节选

因中有果之观点,直接与世俗相违,在名言中也不能成立

整理以世俗相违破因中有果:食应成啖粪、应买棉种当衣穿;救说世人愚不见,答:祖师已立此理,世人与你们都应知、应照行

所破数论外道、外道徒

量界、限定名言中

食成啖不净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因时若有果

应成:食成啖不净

买棉种穿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若因中有果

应成:复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

世人愚故不见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实际上因位有果
因
世人愚昧无知,不懂得这些道理

智者所立世人应知 · 本方 · 破

有法
智所立言
所立
世间亦应知

例不净粪(举例)、棉花种子(举例)

原段(7 段,节选)

本方因时若有果,应成食成啖不净; 原段 ›

本方应成复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 原段 ›

转述谓愚不见此,然智所立言, 原段 ›

本方所立世间亦应知。何故不见果?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因位时若真实有果存在,那么吃食物时应成食不净粪,而且应该以买布的钱去买棉花种子来穿。如果说世人愚痴,见不到种子里有布等,那么你们了知真如的祖师所说的道理,世间人亦应了知才对,然而世人为什么不能在因中见到果呢?如果说世人所见非量,所以不能以世人不见而不成立因中有果,那么世人所见之果亦应成虚假。 原段 ›

转述对数论外道的立论,作者在此没有以胜义理论观察,而是指出因中有果之观点,直接与世俗相违,在名言中也不能成立。因为,若因位真实有果,那世人吃食物时,岂不是在食不净粪,这种观点世人谁会承认呢?而且,若因中有果,那你们又何必辛辛苦苦去掏钱买布做衣服,不如直接去买棉花种子穿上,这样做,与你们所许的宗派才能相合。外道徒分辩说:所立实际上因位有果,但是因世人愚昧无知,不懂得这些道理,不能见到这种真相而已。回答:就算世人愚痴无知,不能凭自力了知这些道理;然而你们所谓的智者——了知真如之数论祖师,不是已经建立了因位有果的理论嘛,以此为引导,信奉他们的世人为何不能现见因中有果呢?如果你们这些祖师与教徒承认因中有果,那你们为什么只吃食物,而不吃粪便,只买布而不买棉花种子呢?无论何时没有见过你们按自宗的见解而行,这不是正好说明汝宗立论的颠倒吗?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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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三 破彼之回答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应成式连讲 3/4接着破节选

如果说世人能见非正量,那么世人所明见之果亦应成非量

整理破「世人所见非量」之救:若世见非量,世人所见之果也是虚假,说因位有果、后时明显便无意义

所破外道

世见非量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世人的能见能闻
所立
不能成立为正量

世见非量则果亦假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说世人能见非正量

应成:那么世人所明见之果亦应成非量

原段(3 段,节选)

转述世见若非量,所见应失真。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外道不承认其过失,又说:世人的能见能闻,所立不能成立为正量,不能作为推翻我们立论的根据,所以你们以为世人不能见,就可以破坏我们的观点,不能成立。回答:如果说世人能见非正量,应成那么世人所明见之果亦应成非量,是虚假不实的现象,既然一切果法皆为虚假,那么你们说什么因位有果,次后明显也无有任何意义,何必在这些本来不实的虚幻现象中绞尽脑汁呢?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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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四 遣除妨害自宗

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4/4回应上段

能破的无实虽为虚假,观待所破的有实法,亦是无有错谬,而且是必需修习的

整理遣外道反难「量非量则中观所修空性亦谬」:无实观待有实而立,所破既假无实亦假,但如梦中知无子能遣苦,仍是必需的对治

观待

所破外道徒

量界、限定胜义中、观待

中观所修空性亦谬 · 对方 · 对方立论 · 限定:你们承许在胜义中,能量心识不成立

应成:所修习的空性也应该虚假不真

无实待有实 · 本方 · 立 · 限定:如果不观待所观察的有实法

有法
无实空性
所立
也不可能单独成立

所破假则无实亦假 · 本方 · 立

有法
无实
所立
显然亦是虚假
因
这些所破有实法是本来不成立的虚假法

能破虽假亦无错谬 · 本方 · 破 · 限定:观待所破的有实法

有法
能破的无实
所立
亦是无有错谬,而且是必需修习的
喻
如同有人做梦,当他梦到儿子出生后又死亡时

例梦中认梦(对方喻)、瓶子(教学例)、梦到儿子出生后又死亡(主论证喻)、二木摩擦生火(教学例)

原段(10 段)

对方若量皆非量,量果岂非假? 原段 ›

对方故汝修空性,亦应成错谬。 原段 ›

对方如果能量是假,所量也就成假,那你们中观宗的量果岂不也成虚假吗?因此,你们依量修习空性也应该是错误的。 原段 ›

对方能量心识若是虚假,那么所量也成虚假,外道徒见中观师举出了这一条,便想反击,他们说:那样你们中观宗也不能成立。因为你们承许在胜义中,能量心识不成立,既然心识如幻虚假不实,那么它所衡量的果亦是非量。你们依靠非量的心识,抉择出胜义后,应成所修习的空性也应该虚假不真,是错误的结果。这就如同梦中认梦一样,能认所认都是假的,都不能真实成立,因此,你们所立的诸法皆空性之观点,实际上也非正量,而汝宗依空性理对我们说那么多过失,其实都不能成立。 原段 ›

本方不依所察实,不取彼无实。 原段 ›

本方所破实既假,无实定亦假。 原段 ›

本方如人梦子死,梦中知无子, 原段 ›

本方能遮有子想,彼遮也是假。 原段 ›

本方如果不依所观察的有实法,则不能单独执著其无实,所破的有实既然是虚假,则无实也显然是虚假的。如同有人梦到儿子死亡而痛苦,若能了知梦中的儿子是虚无的,定能灭去痛苦;那么他的能遮有子之念,当然也是假而不实。 原段 ›

本方中观师回答:如果不观待所观察的有实法,无实空性所立也不可能单独成立。比如说,如果不观待瓶子有,那么瓶子的无有也就不会存在。正是因为凡夫众生执著诸法为实有,观待这些所破的有实,我们才建立了能破的无实空性,既然因这些所破有实法是本来不成立的虚假法,那么无实所立显然亦是虚假。然而能破的无实虽为虚假,观待所破的有实法,所立亦是无有错谬,而且是必需修习的。众生从无始以来,以串习实执而流转于轮回,要对治这种恶习,必须修习无实空性。这个过程,喻如同有人做梦,当他梦到儿子出生后又死亡时,内心会非常痛苦,此时他如果能了知这些都是梦境,知道梦中的儿子虚幻不实,那痛苦一定会息灭。这种了知梦中无子的理智,当然亦是一种梦中的心念,不是实有的,然而其作用却非常有效,也是做梦者息灭痛苦的必需方便。《三昧王经》中说:“如少女梦中,生子见其死,生喜死不适,诸法如是观。”轮回诸法如同少女梦中的生儿子、死儿子,本来虚幻不实,但不能了知是梦,仍免不了种种喜忧痛苦,因此观待噩梦一样的轮回法,无实空性的修法非常重要。当然,若能彻底灭尽有实执著,那么无实所依对境已灭,也就不可能再单独存在,如同二木摩擦生火,火起木尽。以观察诸法无自性的智慧火,烧尽一切执著戏论之茂林,智者即能住于无所缘执之境,这时才是真正的大中观,真正的离戏大空性之境。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无实观待有事而安立,若有事不存,无实法也不可能成自性无待而存在」(同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