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观察连讲 1/7
独一主物有三种不同性质,这是不合理的,所以主物无有真实存在
整理破数论主物:独一主物具喜忧暗三性不合理;三德若组成主物,各自也应具三性,喜也无实;不具则非主物组成
所破数论外道引证龙树菩萨
量界、限定实有
主物是众生因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主物
- 所立
- 常有成实存在,是一切众生与现象之因
- 喻
- 如同瓶因之泥土
三性非一体 · 本方 · 破
- 有法
- 独一主物
- 所立
- 是不能称之为一体法的
- 因
- 具有三种不同性质
三德各具三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因为你们许三德可以组成自性
那么在三德各自之上,也应具足其主体之性
不具则非组成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不许喜德具如是之三种性质
- 所立
- 则它已远离了主体的性质
例瓶因之泥土
原段(10 段)
对方常主众生因,数论师所许。 原段 ›
对方喜乐忧与暗,三德平衡状, 原段 ›
对方说彼为主体;失衡变众生。 原段 ›
对方常恒的“主”(或自性)是众生之因,那是数论外道师所许的观点。喜忧暗三德平衡之状,就是所谓的主物,而三德失去平衡时,即会变化出众生与万物。 原段 ›
对方在本论中,已是第三次提及数论外道的观点,由此也可推知这种宗派在古印度的影响。数论外道认为,主物(或说自性)所立常有成实存在,是一切众生与现象之因,喻如同瓶因之泥土;由自性现起大,大如二面镜,外现五唯,内现神我;以大者享受乐等外境时,与神我不能分异体并执为我所等等。分析其观点,其实是许诸法自生的宗派。 原段 ›
对方数论外道所许的主物,谓有喜忧暗三种平衡的性质,喜忧暗可以理解为乐受、痛苦与平等无记的痴暗。他们认为三德平衡状态,即是自性,是诸现象之主体,当三德失去均衡时,便变成了众生与种种现象,因此,一切众生与现象,其实质是喜忧暗三德,也即是自性自体所生也。 原段 ›
本方一体有三性,非理故彼无。 原段 ›
本方如是德非有,彼复各三故。 原段 ›
本方独一主物有三种不同性质,这是不合理的,所以主物无有真实存在;同样三德也不可能真实有,因为它们一一也应同样具有三种性质。 原段 ›
本方首先分析数论外道所许的万法生因——自性。他们许自性为常恒独体存在之法,然而又许自性具有喜忧暗三德。因具有三种不同性质,所立是不能称之为一体法的,也不会有其实有的自性,观察方法如身念处相同。同样,所谓的三德在观察之下,也不会实有存在,因为你们许三德可以组成自性,应成那么在三德各自之上,也应具足其主体之性。如喜,必然会有喜喜、喜忧、喜暗三种性质,如是则喜本身也无实存。如果不许喜德具如是之三种性质,所立则它已远离了主体的性质,又怎么能说是主体的组成部分呢?不相同的法,又如何能组成同一整体呢?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说:“若果似于因,是事则不然,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自性为果,三德为因,此二无论是相似或不似,皆不可能成立实有存在。因此数论外道许自性由三德合成,而有成实常恒之体的观点,实是毫无道理的臆想而已。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