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广释第九品 智慧破斥应成式连讲 1/6节选
苦乐等感受,绝不可能有成实不变的自性
整理破苦受实有:苦若实有应恒常显现、障蔽安乐,而苦乐刹那交替,相违之法不能同存一相续
所破一般人
量界、限定实有、自性
苦若实有恒显苦相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痛苦实有其自性存在
那么不论何时何处何种因缘,它必然显现出其痛苦之自相
苦乐无成实自性 · 本方 · 立
- 有法
- 苦乐等感受
- 所立
- 绝不可能有成实不变的自性
- 因
- 苦乐这两种相违法不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众生的相续中
原段(4 段,节选)
本方苦性若实有,何不损极乐?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转述如果痛苦实有存在于内心,那为什么不会障蔽安乐生起呢?如果安乐实有存在于外境,则甘美食物等令人愉悦的事物,为何不能使忧苦的人快乐呢?如果说这是因为痛苦太强,以至盖过了快乐,所以才感觉不到乐受。既然这种乐受有不能被领受的性质,那么它怎能算是受呢? 原段 ›
转述一般人执著实有苦乐感受存在,而且这种苦乐感受必然会在相续上成立。比如说痛苦,一般凡夫都会认为它确确实实在自他相续上成立,并认为它实有自性。此处反问有此类实执者:如果痛苦实有,那为什么它不障蔽心相续中的安乐呢?众生心相续中,苦、乐感受并不是恒常不变,这一点每个人都能了知,比如刚才自己觉得痛苦不堪,现在却是非常快乐,昨天安乐,今天却很痛苦等等。如果痛苦实有其自性存在,应成那么不论何时何处何种因缘,它必然显现出其痛苦之自相。举例说一个人现在很痛苦,如果这种痛苦自性成立,那无论何时何处,它都会存在不变,这也就意味着此人会恒常感受这种痛苦,永远不会有安乐感受。因为安乐与痛苦是相违、相互排斥的法,一者存在时,另者不会存在。而现实中众生心相续里的苦乐刹那变迁交替,如果实有痛苦存在,那么它为何不障蔽安乐生起呢?《中论》里说过:“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如果有自性之法,绝不会变成其他法。苦如果自性成立,那么在心相续中恒时不会变成其他性质的法,如安乐等;同样,如果相续中有自性成立的安乐,那么痛苦也就不可能存在。同一众生不可能有两个心相续,因而因苦乐这两种相违法不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众生的相续中,由此而观,苦乐等感受,所立绝不可能有成实不变的自性。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