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有的果法已经生了,没有必要依靠因再生;没有的果法本体无实,依靠因也生不出来

入行论广解 · 第185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2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辛二 由果建立空性 › 壬一 破二边生 › 癸二 破无生 › 子一 无有非为所生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一 破有生

入行论广解第18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5

因的作用就是产生果,既然果已然形成,它的因就成了无用

整理破有生:果已有则因无用,否则已生还要再生;已生、未生、正生皆不生

整科破有无生因

果已有则因无用 · 本方 · 破 · 限定:假如果已存在了

有法
它的因
所立
既然果已然形成,它的因就成了无用
因
因的作用就是产生果

先有则生已复生 · 本方 · 反诘

应成:否则就有已生之法还要再生的过失

已生不生 · 本方 · 破

所立
果已生了不用再生
因
因为有的缘故

未生不生 · 本方 · 破

所立
果未生的不能产生
因
因为无的缘故

生时不生 · 本方 · 破

有法
所谓的正在生
所立
这只不过是分别念而已,真正的本体绝不存在

例镜中影像(教学例)

原段(4 段)

若法已成有,其因何所需? 原段 ›

此处从果法方面进行观察:假如果已存在了,因还有什么必要呢?因因的作用就是产生果,所立既然果已然形成,它的因就成了无用。颂云:“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果法本来是因缘所生,并非先存在它的本体,应成否则就有已生之法还要再生的过失。 原段 ›

这个推理很简单,详细去观察思维,就会发现任何一法都不存在。《七十空性论》云:“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即生未生故。”(龙猛菩萨中观六论之一的《七十空性论》非常殊胜,以后有时间的话,我想给大家讲一下。)已生的法不可能产生,未生的法也不可能产生,正在生的法也不会产生。为什么呢?所立果已生了不用再生,因因为有的缘故;所立果未生的不能产生,因因为无的缘故;果是不是正在生呢?也不可能,所谓的正在生,我们以前也观察过,所立这只不过是分别念而已,真正的本体绝不存在。不要说是中观推理,现代物理学家通过“相对论”来观察,也认为现在的本体得不到。 原段 ›

此推理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搞懂了以后,对什么法均可依此类推。看见别人生小孩,或者草地上长一朵花,通过破有无生因进行观察,这种产生虽然看得见、听得见,但就像镜中影像一样虚幻无实,根本不可能是实有。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子一 无有非为所生

入行论广解第185课展开应成式连讲 2/5

有的果法已经生了,没有必要依靠因再生;没有的果法本体无实,依靠因也生不出来

整理破无生:果本无则因无所为,如缘木求鱼;有者不用生,无者不可生

果无则因无用 · 本方 · 破 · 限定:果的本体若不存在

所立
积聚因缘来让它产生,这无异于缘木求鱼
喻
假如果法像石女的儿子、空中的鲜花一样,本来就不存在

有无皆不生 · 本方 · 破

所立
有也不会产生,无也不会产生
因
有的果法已经生了,没有必要依靠因再生;没有的果法本体无实,依靠因也生不出来

例石女的儿子、空中的鲜花(教学例)、缘木求鱼(教学例)

名相破有无生因(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3 段)

若法本来无,云何需彼因? 原段 ›

喻假如果法像石女的儿子、空中的鲜花一样,本来就不存在,那么要它的因做什么呢?这种观察方法并不难,《中论》也说:“若果定无性,因为何所生?”果的本体若不存在,所立积聚因缘来让它产生,这无异于缘木求鱼。 原段 ›

真正去观察时,因有的果法已经生了,没有必要依靠因再生;没有的果法本体无实,依靠因也生不出来。因此,所立有也不会产生,无也不会产生。《四百论》云:“有不生有法,有不生无法,无不生有法,无不生无法。”有法不生于有法,有法也不生于无法;无法不生于有法,无法也不生于无法。此观察方法直接把果作为对境,看它的本体是有者产生,还是无者产生?有者不用生,无者不可生。通过这种方式分析,万法虽于迷乱分别前有水月般的产生,但本体一丝一毫也不存在。这种不存在本来即是如此,诸佛出世也好、不出世也好,不会有任何改变,法尔本来如是而安住。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子二 彼不能转成有实法

入行论广解第185课破斥观察连讲 3/5

纵然具足成千上万个因缘,实有的“无”也不可能变成“有”

整理破无中生有:实有之无纵具亿万因也不变有;不舍无而变有则相违,舍无时有尚未成

相违

所破有人

量界、限定未经观察、实有

无中生有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有实法
所立
有实法可从无实法中产生
因
本来没有的东西,通过各种因缘聚合可以产生
喻
这里本来没有房子,有了砖瓦、木头、水泥、钢筋以后,马上就可以建一座房子

实有之无不变有 · 本方 · 破 · 限定:纵然具足成千上万个因缘

有法
实有的“无”
所立
也不可能变成“有”
喻
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自古以来没有产生过

不舍无则相违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无实法没有放弃无实法

有法
无实法
所立
二者是互绝相违的法
因
无实法不能起功用,而有实法能起功用

舍无时有未成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

所立
这也不可能
因
放弃无实法的时候,有实法还没有形成

例房子(对方喻)、虚空中的鲜花(主论证喻)、石女的儿子(教学例)

原段(5 段)

转述有人认为:“因本来没有的东西,通过各种因缘聚合可以产生。比如喻这里本来没有房子,有了砖瓦、木头、水泥、钢筋以后,马上就可以建一座房子。因此,所立有实法可从无实法中产生。”这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呢? 原段 ›

本方纵以亿万因,无不变成有。 原段 ›

本方无时怎成有?成有者为何? 原段 ›

本方“无”中生“有”,只是未经观察的迷乱显现,真正经过观察,纵然具足成千上万个因缘,实有的“无”所立也不可能变成“有”。喻就如同虚空中的鲜花,自古以来没有产生过,积聚有多少因也是徒劳无益。 原段 ›

本方如果说“无”能变成“有”,我们不妨从两方面观察,无实法是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还是不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1)倘若无实法没有放弃无实法,那怎么变成有实法呢?因无实法不能起功用,而有实法能起功用,所立二者是互绝相违的法,怎么可能同存于一个本体上?2)倘若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所立这也不可能。因放弃无实法的时候,有实法还没有形成,无实法若能变成有实法,它需要什么样的因缘呢?比如石女的儿子本来不存在,你说他放弃自己的本体而变成真实的本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故《十二门论》中云:“先有则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谁当有生者?”先有的法不可能生,先无的法也不可能生,有无皆俱的法也不可能生,因而实有的生不存在。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入行论广解第185课展开观察连讲 4/5

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不可能,不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更不可能

整理无未舍则何时成有;有未生则未离无,未离无则无生有之时;名言中先无后有只是假立

所破外道

量界、限定名言当中、自性实有

未离无则无生有之时 · 本方 · 破 · 限定:无实法如果放弃了

有法
有实法
所立
有实法就不可能有产生的机会
因
则有实法没有产生而不会离开无实法,既然没有脱离无实法

观察时不舍无则与有不能并存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以前的“没有”不放弃

所立
则与“有”不可能同时并存
喻
我以前没有钱,现在有钱了

因上常果不合理 · 本方 · 破

有法
外道认为因上存在常有的果
所立
这种说法不合理

无则不生的关系 · 本方 · 立

有法
果
所立
二者只是无则不生的关系,而不是实有的关系
喻
青稞的种子能产生青稞,却不产生麦子

例我以前没有钱,现在有钱了(举例)、青稞的种子(教学例)

原段(6 段)

无时若无有,何时方成有? 原段 ›

于有未生时,是犹未离无。 原段 ›

倘若未离无,则无生有时。 原段 ›

再者说,无实法如果没有放弃,那什么时候才能变成有实法呢?无实法如果放弃了,因则有实法没有产生而不会离开无实法,既然没有脱离无实法,所立有实法就不可能有产生的机会。因此,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不可能,不放弃无实法而变成有实法更不可能。 原段 ›

当然,在名言当中,以前没有的东西,后来有了,喻我以前没有钱,现在有钱了,这种说法可以成立。然真正去观察,变成“有”的时候,以前的“没有”放弃还是不放弃?如果“没有”要放弃,那和“有”什么时候开始衔接的?如果以前的“没有”不放弃,所立则与“有”不可能同时并存。 原段 ›

因此,实有的果不可能从有实法中产生,也不可能从无实法中产生,原来没有而现在有,只是一种假立而已。外道认为因上存在常有的果,所立这种说法不合理;常有的因产生常有的果,这种说法也不合理,那怎么样说才合理呢?果在因上并非自性实有,所立二者只是无则不生的关系,而不是实有的关系。喻青稞的种子能产生青稞,却不产生麦子,这是一种同类相续,但这种相续也是假立的。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

壬二 破二边灭

入行论广解第18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5/5

实有的东西若开始存在、后来毁灭,同一自性上就会有两种本体

整理破二边灭:实有之有不能变无,否则一体上有二性;有变则非实有

引证龙猛菩萨

量界、限定名言中、实有

有变无则应成二性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实有的东西若开始存在、后来毁灭

应成:同一自性上就会有两种本体

有变则非实有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它从一法变成另一法

所立
绝对不可能是实有
因
一个法从有变成无,本体会发生变化

有自性则圣者应见 · 本方 · 反诘 · 限定:诸法的本体若真实存在

应成:那么佛陀和声缘依超越凡夫的慧眼一定能照见

诸法无实 · 本方 · 破

有法
诸法
所立
故而说明诸法无实
因
除了远离戏论的法界光明外,他们什么都看不见

例梦中人(教学例)、瓶子(举例)

原段(3 段)

有亦不成无,应成二性故。 原段 ›

刚才分析了无不可能变成有,此处再破析有不可能变成无。当然,这里所驳斥的是实体的有无,而不是名言中如梦如幻的有无。你做梦时看见一个人,过一会儿又死了,梦中人没有自性,故不存在真实的有无。或者说,这里有一个瓶子,后来被打烂了,瓶子的本体原本没有,先有后无也没什么奇怪的。但此处说的“有亦不成无”,是指实有的有无,实有的东西若开始存在、后来毁灭,应成同一自性上就会有两种本体,一种是能起作用的有实法,一种是不起作用的无实法。再说,因一个法从有变成无,本体会发生变化,实有又如何安立呢?龙猛菩萨在《中论》中言:“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一个法自性实有的话,后来不可能变成无,倘若它从一法变成另一法,所立绝对不可能是实有。 原段 ›

因此,诸法的本体不可能产生。假如没有产生,中间的安住、最后的毁灭也就不存在。《大象妙力经》云:“设若诸法有自性,诸佛声闻亦应见。”诸法的本体若真实存在,应成那么佛陀和声缘依超越凡夫的慧眼一定能照见,但因除了远离戏论的法界光明外,他们什么都看不见,物质的显色、形色看不见,凡夫人所执著的美色、钱财也看不见,所立故而说明诸法无实。 原段 ›

← 上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