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释第十品 观自利比量破斥观察连讲 1/2
从一相到六相之间的相似安立方式,除了三相以外承许其他观点都是错误的
整理破一相至六相诸家因法相,唯三相合理
所破外道扭戒吉(器主派)、藏地有些论师、吠陀派、有些论师、还有些论师
三相不全非真因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三相不全
- 所立
- 不能成为真因
- 因
- 就无法推出所立
三相齐全余相无义 · 本方 · 破 · 限定:假设三相齐全
- 所立
- 其余所有法相就没有意义了
无误相违不可能 · 本方 · 破 · 限定:对于三相以量成立来说
- 所立
- 无误、相违也不可能存在
- 因
- 因为在宗法成立的事上,如果所立不存在,就不会有无误,如果存在,也不可能与之相违
原段(7 段)
本方一相直至六相间,相似安立许他错。 原段 ›
对方外道扭戒吉(器主派)声称:真因的法相就是所谓其他不合理这一相。 原段 ›
对方藏地有些论师说:真因的法相有宗法与同品遍或者宗法与异品遍两相。 原段 ›
对方吠陀派主张说:欲知法上存在是前法,同品上存在是余法,异品上不存在是总未见,以现量及教证二者无有妨害是无相违,共有四相。 原段 ›
对方有些论师说:三相加上各自决定和无有妨害的有境,共有五相。 原段 ›
对方还有些论师说:在三相的基础上,再加上排除有害所立的因——无害的有境、排除无误相违——欲说法、以心决定三相,共有六相。 原段 ›
本方从一相到六相之间的相似安立方式,除了三相以外承许其他观点都是错误的,原因是,如果三相不全,因就无法推出所立,因此所立不能成为真因;假设三相齐全,所立其余所有法相就没有意义了。关于如此直接有害所立按照下文中所论述的那样,有量相违,这是通过宗法成立来排除的,对于三相以量成立来说,所立无误、相违也不可能存在,因因为在宗法成立的事上,如果所立不存在,就不会有无误,如果存在,也不可能与之相违。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