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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若是因果性,不离先前之过咎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六品 观相属 · 连讲 7 段,这是第 7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一 破境之相属 › 辛二 别破 › 壬二 破彼生相属于外境上成立 › 癸二 破种类相属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丑一 前后相属不合理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观察连讲 1/7

非前后则无彼生,若有前后无其一

整理破外境彼生相属:同时无彼生,前后则一者不在

同时无彼生 · 本方 · 破 · 限定:不是先后而是在同一时刻

所立
不存在彼生相属

前后无其一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有时间先后

所立
那么其中一者存在时另一者决定(遍)不存在
原段(3 段)

非前后则无彼生,若有前后无其一, 原段 ›

是故有实无实法,无有彼生之相属。 原段 ›

不是先后而是在同一时刻,所立不存在彼生相属。如果有时间先后,所立那么其中一者存在时另一者决定(遍)不存在。因此,有实法与无实法在外境上都不存在彼生相属。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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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 中间连结相属不合理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观察连讲 2/7

外道声称:因灭尽与果产生这两者之间存在一个起衔接作用单独的连结相属

整理破外道连结相属:常则无实,无常则无穷

所破外道

常则非有实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连结因果的这一相属是在因位果位都留住的常法

所立
显然就已不是有实法

无常则不能衔接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它是无常法

喻
如同火已熄灭

应成:连结相属也已灭尽而无法再衔接“烟”

无常则无穷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在这中间还有第三品的独立相属

应成:结果会变成无穷无尽

例火已熄灭(教学例)

原段(4 段)

对方设若宣称灭与生,存在连结之相属。 原段 ›

本方彼若为常非有实,无常则成无穷尽。 原段 ›

对方外道声称:因灭尽与果产生这两者之间存在一个起衔接作用单独的连结相属。 原段 ›

本方驳:如果连结因果的这一相属是在因位果位都留住的常法,所立显然就已不是有实法,而作为无有做事能力的无实法,根本不能充当连结的作者。倘若它是无常法,那就喻如同火已熄灭,应成连结相属也已灭尽而无法再衔接“烟”一样。如果在这中间还有第三品的独立相属,那么这一相属与前面的烟及后面的火之间仍旧需要有其他连结相属,应成结果会变成无穷无尽。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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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破因果单独相属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应成式连讲 3/7

有些论师说:不观待彼此二法独立的火与独立的烟,每一者的上面都存在二者的相属

整理破因果单独相属:见一者应知二者之属

所破有些论师

一切外境皆相属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如此

应成:那么一切外境都绝对相属了,而无相属的法不可能存在

见一应知二属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如此

应成:当看见一个互不观待的孤立“火”或“烟”时而没有见到另一者也应该能确定下来“这是烟的因”或“这是火的果”诸如此类二者的相属

原段(4 段)

对方若谓相互不观待,火与烟间是相属。 原段 ›

本方若尔目睹单一者,亦应决定二相属。 原段 ›

对方假设有些论师说:不观待彼此二法独立的火与独立的烟,每一者的上面都存在二者的相属。 原段 ›

本方驳:倘若如此,应成那么一切外境都绝对相属了,而无相属的法不可能存在,这样一来,应成当看见一个互不观待的孤立“火”或“烟”时而没有见到另一者也应该能确定下来“这是烟的因”或“这是火的果”诸如此类二者的相属。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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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一 破饶益相属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自续式连讲 4/7

因果有实与无实,所利能利难合理

整理破饶益相属:因果一有一无,能利所利难立

能利所利难立 · 本方 · 破

所立
所利益与能利益的相属在外境上存在实在难以立得住脚
因
因果二者中一个是有实法时另一个是无实法
原段(4 段)

对方因果彼此观待利,是故相属不抵触。 原段 ›

本方因果有实与无实,所利能利难合理。 原段 ›

对方对方立论说:因果二者相互观待,一者利益另一者,因此它们之间存在观待相属,这并不矛盾。 原段 ›

本方驳:因因果二者中一个是有实法时另一个是无实法,所立所利益与能利益的相属在外境上存在实在难以立得住脚。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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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 破无则不生相属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应成式连讲 5/7节选

谓无不生是相属,则左右等成相属

整理破无则不生相属:左右等应成相属

左右成相属 · 本方 · 破

因
因为它们之间无有一者就不会出现另一者的名言

应成:那么左右、这边那边、长短等也成了相属

例左右、这边那边、长短(举例)

原段(4 段,节选)

转述谓无不生是相属,则左右等成相属。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辩方立论道:如果某因不存在,也就不会出生果的名言,这就是一种相属。 原段 ›

本方驳:如果这样的话,应成那么左右、这边那边、长短等也成了相属,因因为它们之间无有一者就不会出现另一者的名言。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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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观察连讲 6/7接着破节选

外境无则不生属,依观实体反体破

整理破胜义中无则不生相属:观察是实体还是反体

实体还是反体

量界、限定胜义中

实体无则不生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在外境上面,无有火实体则不生烟实体是不存在的
因
然而,火已经熄灭的缘故,外境不成立

反体无则不生不成 · 本方 · 破

所立
按照第二种答案也同样不合理
因
因为反体是以分别念连结的,而不是以外境来相连的
原段(4 段,节选)

本方外境无则不生属,依观实体反体破。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对方又进一步说:不仅仅是观待名言,而在胜义中也存在无则不生的相属。 原段 ›

本方驳:这一立论通过观察是实体还是反体的方式便可推翻。(请问你们)是指无有火实体则不生烟实体,还是说无有火反体则不生烟反体?按照第一种情况,所立在外境上面,无有火实体则不生烟实体是不存在的,原因是:当看到现在的火时,如果过去的火已不存在,就不会生出(现在的烟)。因然而,火已经熄灭的缘故,外境不成立。未来的火尚未产生,即便现在的火存在,但因为与正当看见烟是同时的,所以它们之间并不是无则不生的关系。所立按照第二种答案也同样不合理,因因为反体是以分别念连结的,而不是以外境来相连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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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破种类相属

量理宝藏论释第六品 观相属破斥观察连讲 7/7要连上下读

种类若是因果性,不离先前之过咎

整理破种类相属:是因果自相则同前过,是他体则前已破总

种类是自相则同前过 · 本方 · 破 · 限定:假设说是因果的自身法相

应成:那么前面的过失依然无法摆脱

他体种类前已破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认为所谓的种类,除此之外另行有他体存在

所立
这一点在前文中破“总”的时候已经予以否定了
原段(5 段)

对方有谓自相无相属,因果种类有相属。 原段 ›

本方种类若是因果性,不离先前之过咎, 原段 ›

本方若除此外种类有,总时遮破已究竟。 原段 ›

对方辩方立宗道:因果自身的法相虽然不存在相属,但因果的种类却存在相属。 原段 ›

本方驳:请问种类到底是指什么?假设说是因果的自身法相,应成那么前面的过失依然无法摆脱。如果认为所谓的种类,除此之外另行有他体存在,所立这一点在前文中破“总”的时候已经予以否定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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