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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何者具定解,依凭彼者断增益

量理宝藏论释 · 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 · 连讲 4 段,这是第 4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辛二 建立现量非决定 › 壬二 遣除彼不合理之说 › 癸二 宣说若决定则违现量 › 子二 以定解断绝增益之理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一 非决定成立之真实理由

量理宝藏论释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立论自续式连讲 1/4

现量亦即无分别,是故无需决定性

整理现量无分别,故无需决定

现量无需决定 · 本方 · 立

有法
现量
所立
故而现量并不需要决定
因
因为决定识纯属分别念
原段(2 段)

现量亦即无分别,是故无需决定性。 原段 ›

由于显现的有境是无分别识,因此现量也必然是无分别识,所立故而现量并不需要决定,因因为决定识纯属分别念。 原段 ›

下一段:回应上段 →

癸一 现量行破立之方式

量理宝藏论释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2/4回应上段

现量远离分别念,以未颠倒立为量

整理遣「现量未断增益故非量」之难:现量离分别、无决定,以未颠倒对境立为量;或凭自力、或借他力引出决定而行破立。

现量未断增益故非量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因此现量不是正量
因
由于没有直接断除增益

现量是正量 · 本方 · 立

有法
现量
所立
但从未颠倒错乱对境的角度成立是正量

自力引决定 · 本方 · 立

所立
因此凭借自力能引出决定
因
在颜色的反体上无有错乱的理由

借他力决定 · 本方 · 立

所立
而需要借助诸如“执著所作之识”的他力而予以决定
因
无常的反体上存在会导致其他相同情况出现等错乱的理由

例珊瑚(举例)、执著所作之识(举例)

原段(6 段)

本方现量远离分别念,以未颠倒立为量, 原段 ›

本方依彼抑或凭他力,决定之式行破立。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因由于没有直接断除增益,所立因此现量不是正量。 原段 ›

本方驳:虽然现量远离分别念而没有决定性,所立但从未颠倒错乱对境的角度成立是正量。 原段 ›

问者对方又问:那么现量如何进行破立呢? 原段 ›

本方答:比如说,见到珊瑚时,因在颜色的反体上无有错乱的理由,所立因此凭借自力能引出决定,由此证明现量是正量;或者说,因无常的反体上存在会导致其他相同情况出现等错乱的理由,所立而需要借助诸如“执著所作之识”的他力而予以决定。现量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破立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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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 建立决定蓝色反体是分别念

量理宝藏论释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3/4

决定青色之反体,乃分别故是遣余

整理决定蓝色反体之识是分别、遣余,而能得自相故是量

所破个别论师

决定蓝识非比量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故而也不是比量
因
由于不观待因

决定蓝识非遣余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所以又不可能是遣余
因
因为尚未排除违品

决定蓝识非现量 · 本方 · 立

有法
决定蓝色反体的识
所立
故而不是现量
因
决定蓝色反体的识是分别念

决定蓝识是遣余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增益为蓝色的违品——黄色等其他部分不存在

所立
由此证明是遣余
因
显然就已经排除了非蓝色事物

决定蓝识是正量 · 本方 · 立

所立
承认是无谬的正量
因
结果完全能得到照了境的自相
原段(4 段)

本方决定青色之反体,乃分别故是遣余, 原段 ›

本方误得照了境自相,内观自证许为量。 原段 ›

对方个别论师辩道:尽管刹那的反体是以遣余来缘取的,但由于这种决定蓝色自反体的识是分别念,因此不可能是现量;因由于不观待因,所立故而也不是比量;因因为尚未排除违品,所立所以又不可能是遣余。 原段 ›

本方驳:现量见到未曾分割的外境之后,随从它的识便以共相的方式了别它是“蓝色”,因决定蓝色反体的识是分别念,所立故而不是现量。如果增益为蓝色的违品——黄色等其他部分不存在,因显然就已经排除了非蓝色事物,所立由此证明是遣余。由于遣余不存在真实对境而要是以将自相、共相颠倒执为一体来取境,因结果完全能得到照了境的自相。就内观而言,只是唯一的自证。为此,所立承认是无谬的正量。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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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以定解断绝增益之理

量理宝藏论释第四品 观建立遣余立论自续式连讲 4/4

当知何者具定解,依凭彼者断增益

整理定解断增益:二者不并存相违

不并存相违(属相违)

定解断增益 · 本方 · 立

有法
依靠有决定性的识
所立
来断除非其本身其余违品的增益部分
因
因为定解与增益这两者如同光明与黑暗般是不并存相违之故
喻
如同光明与黑暗

例光明与黑暗(主论证喻)

原段(2 段)

当知何者具定解,依凭彼者断增益。 原段 ›

我们应当了知,是依靠有决定性的识所立来断除非其本身其余违品的增益部分,因因为定解与增益这两者喻如同光明与黑暗般是不并存相违之故。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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