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自续式连讲 1/6节选
只有“别”可见,“总”可现不可得
整理破数论师等总别一体:总可现不可得
所破数论师、有些与之观点一致的雪域派论师
瓶总于诸别一实体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有法
- 瓶子的“总”
- 所立
- 于瓶子等一切“别”中存在一个实体
- 喻
- 如同火与火的热性一样
总应可见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是一个实体
- 所立
- “总”也需要被见到
- 因
- 由于“别”与(“总”)本体无二无别的缘故
例火与火的热性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壬一 破一总与多别一体
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自续式连讲 1/6节选
整理破数论师等总别一体:总可现不可得
所破数论师、有些与之观点一致的雪域派论师
瓶总于诸别一实体 · 对方 · 对方立论
总应可见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是一个实体
例火与火的热性
子二 加以观察
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观察连讲 2/6
整理破一总多别一体:诸别生灭应成一
诸别生灭成一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东方与西方等对境、过去未来现在之时间、粗细等形象相违、不同、众多的一切“别”与一个“总”本体无二无别紧密相联
所有“别”的生灭本体都需要变成一体
一体二分相违 · 本方 · 破 · 限定:否则
例树木
子三 发太过
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应成式连讲 3/6
整理破一总多别一体:有支难遮、根成分别、违法成一
对比外道
根应成分别 · 本方 · 反诘
缘取“别”的根也应成了执著“总”的分别识
违法成一实体 · 本方 · 反诘
黑白、明暗等所有对立的法也都成了一个实体
壬二 破多总与多别一体
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应成式连讲 4/6节选
整理破多总与多别一体:总之法相不成、坏破立理
所破有些人
总之法相不成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如此
非为各自的一个共同“总”的法相就不得成立了
坏一切破立理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凡是“总”都兼有两个反体
结果将失毁一切破立之理
例沉香树
癸一 破外境相同之总
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应成式连讲 5/6节选
整理破外境相同之总:相同是分别所合
所破有些论师
相同非外境法 · 本方 · 破
初见亦成同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假设外境本身也存在所谓“相同”的一个法
那么即便重新见到前所未见的一个“宝珠”,也应该生起认为“此宝珠与其余宝珠相同”的念头
例宝珠
癸二 破心前相同之总
量理宝藏论释第三品 观总别破斥问难与答连讲 6/6
整理破心前相同之总:执同非一实法、不堪为总
所破个别论师引证正理王法称论师
量界、限定实有
执同非一实法 · 本方 · 破
妄执相同不堪为总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无始以来久经串习,一个总相的自性仍然没有浮现在心中
一切相同悉不具 · 本方 · 破
例将与沉香相同的东西拿来
本方相同不容一实法,非一不具总之声, 原段 ›
本方一总若未现心中,执同亦非堪当总。 原段 ›
本方部分相似普皆有,一切相同悉不具, 原段 ›
本方亦明显违正理王,所说一切之真理。 原段 ›
对方据说,另有个别论师声称:尽管外境上不存在相同的“总”,但仅以分别念执为相同而作为一个“总”,又有何不可? 原段 ›
本方驳:执为相同所立不可能是一个有实法,因因为本不存在两个法,而自己与自己相同的现象是不会有的。既然不是一个对境,也就不存在唯一“总”的概念;又因为“总”只是涉及耽著境一法的名称,而不会浮现二法的形象。 原段 ›
对方如果对方说:虽然未显现一个,但执为相同本身就是“总”。 原段 ›
本方驳:倘若无始以来久经串习,一个总相的自性仍然没有浮现在心中,所立那以重新妄执相同也不能充当“总”的身份,它也不能代表“总”。比如,喻没有说“将沉香树拿来”而只是说“将与沉香相同的东西拿来”根本达不到目的。沉香树、柏树等无一例外,只是部分相同的情况无论是“总”是“别”都存在,地点、时间、形象一模一样的法所立在何处也没有,因因为自己独具特色的不共法不可能出现在他法上。显而易见,凡是承认“总”实有的观点均与正理王法称论师所说的真理相违,因为《释量论》中明明说:“总即无实体,故非根行境,一切总之法,成非现量故……”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