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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于共称比量证,相违不误不可能

量理宝藏论 · 第77课 · 连讲 5 段,这是第 5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寅二 广说 › 卯一 第一种说法 › 辰二 说自宗之合理性 › 巳二 认清名词已成共称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寅一 略说

量理宝藏论第76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5节选

随意所说已证实,是故共称亦成立

整理立:名义无自相相属(声论派名义直属第五品已破),名称凭意乐假立,故可共称得以成立

所破声论派

命名无理由故可换 · 本方 · 立

有法
天上飞的飞机
所立
也可以叫火车
因
没有任何理由就将轨道上奔驰的这种车叫火车

名义自相相属则口出火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名和意义或者名和外境有自相的关系

应成:那任何一个人口里发出火的声音的时候,他的口里就会出现火焰

名称假立 · 本方 · 立

所立
所有名称全部是凭自己的想象和意乐而假立的
因
名和义没有自相的关系

例火车(举例)

名相现量相违、事理相违、承许相违(广义)、共称相违(名相页引了这里的原段)

原段(8 段,节选)

本方当然,从以前人们已经共称的角度来讲,的确在人间没有把火车叫做飞机的传统和说法,但是从将来可以共称的角度来讲,这也是可以的。为什么火车不能叫飞机?火车刚开始只是命名者凭他的意乐和想法来安立的,既然因没有任何理由就将轨道上奔驰的这种车叫火车,那么天上飞的飞机所立也可以叫火车,以安立世间的名称的方式来推理的时候,也完全可以这样命名。 原段 ›

本方我们取名的时候,有一些是有原因而取,也有一些是没有任何原因而随随便便取名的。比如人的名称,一般藏族人取名字好像是为了某人一生吉祥就故意给他取吉祥的名字,而有些国家的人则随便想什么就取什么名字,他们对意义根本不考虑,这两种情况都是有的。但这些其实都是凭人们的想象而取的,所以吉祥的人也可以叫不吉祥,不吉祥的人也可以叫吉祥。没有任何人规定说这个人必须要取吉祥这个名字,因为他是吉祥之故,没有这样的说法。我们的法名、俗名,从将来的角度讲,或者从可共称的角度来讲,取什么样的名字都可以,人可以叫牦牛,牦牛可以叫拖拉机。但是,大家往往觉得这是特别可笑的事情。当然,从人们的传统称呼的角度来讲,的确有点不习惯。我们说牦牛来了,但实际上是拖拉机来了,这样可能大家都觉得有种接受不了的感觉;然而我们如果以理观察,应该是可以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声论派师所承许,名义直属前已破。 原段 ›

本方随意所说已证实,是故共称亦成立。 原段 ›

转述从广义的角度讲,世间共称基本上前面已经叙述完了,应该说这是很容易成立的。因为所谓的声论派认为名和意义有自相的相属关系,比如说“瓶子”和“瓶子”所表达的外境的自相的瓶子这两者,他们认为有自相的相属关系。但自相的关系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这一点我们在第五品观所诠能诠品中已经讲了:如果名和意义或者名和外境有自相的关系,应成那任何一个人口里发出火的声音的时候,他的口里就会出现火焰;一个人口里发出水的声音的时候,他的口里也产生流水等等,有这种过失。在前面第五品中,我们已经再三遮破了此种观点,已经讲过语言与外境的自相没有任何关系,所有的这些名言,应该说是命名者凭自己的意乐和想象力假立的。 原段 ›

本方共称有真实共称和假立共称两种。真实共称就是人们已经有这个称呼了,比如说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叫黄牛,知言解义的众生叫人,这样的名称是人们已经共同运用的,这叫做真实的共称。假立的共称是指将来可以共称,比如说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虽然人们现在已经共称为黄牛,但是我们以理推理或者从假立的角度来讲,它也能以其他动物的名称来称呼,如骏马等。用其他名称来代替也没有任何相违,这叫做假立的共称。从可以共称、可以称呼的角度来讲,世间中的任何一个法都可以取其他名字,水也可以叫火,火也可以叫柱子,柱子也可以叫美国人,美国人也可以叫中国人。如果有人觉得这会不会乱套,那我们就可以这样回答:从已共称的角度来讲是有点乱套,但是从将来可共称的角度来讲一点也不乱套,因为这是以理可成的。所以我们应该从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原段 ›

本方真正来讲,因名和义没有自相的关系,所立所有名称全部是凭自己的想象和意乐而假立的。这一点我们前面已经讲过,由此共称得以立足。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辰一 破他宗之观点

量理宝藏论第76课破斥自续式连讲 2/5

声论外道说,怀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称,因为已经遮破了利用月亮名称的可能

整理破声论派「怀兔者不能称月亮,因为存在故」:无同品喻是不定因;名义存在者皆可称月亮,故是相违因

不定因 相违因

所破声论派引证全知麦彭仁波切

声论:怀兔不能称月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怀兔者
所立
不能叫月亮
因
因为存在之故

名义直属则怀兔亦不能称月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名词与意义真正有直接意义上的结合关系

应成:那么怀兔者也不能称呼为月亮

无同品喻故不定 · 本方 · 破

所立
这种推理完全成了不定因
因
因为它没有同品喻

存在者可称故相违 · 本方 · 破

所立
这种因已经成了相违因
因
它是存在的原因可以叫月亮

例怀兔者(举例)

原段(11 段)

对方依有之因能遮破,怀兔即是月亮说。 原段 ›

对方这是敌论者声论派的观点,他们以存在的理由遮破怀兔者也可以称为月亮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怀兔是月亮的另一个名称,因为人们都看见在月亮上面有兔子的影像存在,所以词藻学中经常叫月亮为怀兔者。但声论外道说,怀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称,因为已经遮破了利用月亮名称的可能。为什么呢?因为它是存在之故。 原段 ›

转述表面上看,声论外道认为怀兔者(天空中显现的白圆的东西)不能称为月亮,为什么呢?唯一理由是它存在之故。而全知麦彭仁波切和其他论师认为,实际上声论外道也承认怀兔者可以叫月亮。但是在这里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们认为:虽然已经有名称的法可以叫月亮,但是除了怀兔者以外,其他的柱子、瓶子等法我们也安立月亮的名称的话,那就不合理,因为有世间共称的违害。但这种观点在词句上并不明显。如果我们用推理来进行观察,那他们的观点就是:怀兔者所立不能叫月亮,因因为存在之故。既然这样说,那他们不承认月亮了?与不承认的意思相同。为什么与不承认相同呢?我们可以这样推理,如果将来可以称呼的这些法不能称为月亮(其实,从将来可称呼的角度讲,柱子也可以叫月亮,但是这一点声论外道不承认),那么现在你们所承认的怀兔者也不能称为月亮。为什么呢?因为它是存在之故。 原段 ›

本方声论外道承认名称和外面的自相法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有直接关系,那我们用这种推理来推翻对方的观点就非常容易。为什么呢?因为对方承认怀兔者不可以称呼为月亮,因为它存在之故。既然如此,那么所有的存在实际上就是怀兔者的存在,除了这个以外其他名称的存在对它来讲就无济于事。所以,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名词与意义真正有直接意义上的结合关系,应成那么怀兔者也不能称呼为月亮。为什么呢?因为它是存在之故,而存在的法是不能这样称呼(怀兔者称呼为月亮)的。不能称呼的原因,因为其他任何一个法的存在并不是你们所承认的怀兔者的存在。这样一来,除了怀兔者以外就没有其他存在的法了。 原段 ›

本方按照我们的观点,怀兔者可以称呼为月亮,因为这是已经称呼完了的,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称呼就有世间共称的违害。但是,不仅怀兔者可以有月亮的称呼,而且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也可以叫月亮,黄牛也可以叫月亮。有些人认为黄牛怎么能叫月亮?黄牛叫月亮不是闹笑话吗,不可能的事情。当然,从已经共称的角度来讲不能叫月亮,但是从将可共称的角度来讲,它完全可以叫月亮。 原段 ›

本方下面从两个方面遮破他们的观点,第一个你们这样的因成了不定因,第二个你们这样的因成了相违因。 原段 ›

本方此无比喻凡有者,所有名词可说故, 原段 ›

本方这是讲不定因。“怀兔者不能称呼为月亮,因为存在之故”的推理实际上不合理,为什么呢?因因为它没有同品喻。为什么没有同品喻呢?我刚才也讲了,既然名称和外面的自相法有直接关系,那“怀兔者不能说月亮,因为存在之故”这种推理的同品比喻就找不到。而从我们将可称的角度来讲,任何一个法只要存在都可以叫月亮。不仅是存在,不存在的法也可以叫月亮,石女的儿子也可以叫月亮,当然这是从想象的角度来讲的。所以凡是有的东西,所有的名称都可以用来称呼它;那凡是存在的法,都可以称呼为月亮。而你们这种法并没有比喻,所以所立这种推理完全成了不定因。 原段 ›

本方名词之义存在者,可称月亮故相违。 原段 ›

本方名称的意义只要存在,就可以用月亮来称呼。如果你说“怀兔者不能叫月亮,因为存在之故”,那就完全相违。因为,因它是存在的原因可以叫月亮。将千言万语归纳起来就是这句话:外道承认共称的法我们还这样取就有世间共称的相违,而我们承认可共称的东西确实可以这样叫,如果可共称的法不能这样称呼并一再遮破,那就不合理,因为有世间正理的妨害。所以,所立这种因已经成了相违因。 原段 ›

本方前面教证中的第一句话的意思说明声论派的观点是不定因,因为同品比喻找不到,后一句话的意思说明声论派的观点是相违因。这完全可以解释前面所讲的教证:“不共之故无有比量,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是故彼相违也非宗法。”所以,我们在这里用两段来遮破对方的观点。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接着讲 →另见「你们认为怀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称,这样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同一论题)

巳一 可说共称

量理宝藏论第76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3/5节选

世间上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用不同名称的缘故,可共称遍于世间任何一个法

整理立可说共称:名称假立,任何法都可取不同名称,可共称遍一切所知;若如外道名义直属,一法只能一名

所破外道

名称假立可换 · 本方 · 立

所立
世间上任何一个法都可取与现在不同的另一个名称
因
因为名称是假立的

名义直属则一法一名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像外道所说的那样,名称和意义有直接关系

应成:那么一个法只能有一个名称

可共称遍一切 · 本方 · 立

所立
可共称遍于世间任何一个法
因
世间上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用不同名称的缘故
原段(6 段,节选)

本方世间使用名词成,承许彼者即共称。 原段 ›

本方首先,我们要认识什么是可说共称。可说共称是指我们对任何一个法都可以用不同的名称,比如说瓶子可以叫月亮,月亮可以叫太阳,太阳可以叫地球。有些人好像在心里暗笑,太阳怎么可以叫地球?当然,我们大家都知道,地球并不是太阳。但这是从已共称的角度来讲的,这种习气我们相续当中都有。而从可共称的角度来讲,我们完全可以给它取其他的名称。我们承许所立世间上任何一个法都可取与现在不同的另一个名称,就像世间人们所说的那样,它有合法权,它取什么样的名称都可以,因因为名称是假立的。 原段 ›

转述如果像外道所说的那样,名称和意义有直接关系,应成那么一个法只能有一个名称,名称多的话法也多,可是并不是这样。我们这里有些道友依止一位上师的时候,“上师你给我取一个法名好不好?”“扎西拉姆。”又遇到另一位上师,“上师你给我取一个法名好不好?”“蒋阳才让。”又遇到另一位上师,“你给我取个法名好不好?”又取一个。所以,我们这里有些人可能有七八个名称,然后还有俗名,还有外号等等。这样的话,一个人就有许许多多的名称,有时候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叫什么(众笑)。如果按照外道所说那样,我们就只能有一个名字,不能再有其他名字,就是降生下来取的那个名称。但并不是这样,有些人到了中年还认为:我的名字不吉祥,可不可以换一下?一直换来换去的。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本方彼于一切所知法,可故共称遍一切。 原段 ›

本方这样的共称,是遍于一切所知法的。因世间上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用不同名称的缘故,所立可共称遍于世间任何一个法。只不过以前人们没有使用这个名称而已,实际上每一个法都可以有不同的名称,而且这些不同的名称可以换来换去,这一点没有任何限制。这是从可共称遍于一切的角度来解释的。 原段 ›

← 上一段下一段:回应上段 →

量理宝藏论第76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4/5回应上段

我们以理观察的时候,其他名称也可以叫,因为所有的名称都是凭想象安立的

整理答有些人「以未用之名称已共称之法违世间共称」:名皆凭想象安立,可称即可共称,如可食名食品、可饮名饮料

所破有些人

对方:违世间共称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世间上的人都会反对

名凭想象可称 · 本方 · 破

所立
其他名称也可以叫
因
因为所有的名称都是凭想象安立的

可称即可共称 · 本方 · 立

所立
所以我们也可以把月亮叫地球
因
它可以叫地球
喻
饮料

例食品(主论证喻)、饮料(主论证喻)、烹饪(主论证喻)

原段(4 段)

对方有称则谓共称词,于未共称违世间。 原段 ›

本方于诸所知皆适宜,用共称名如烹饪。 原段 ›

转述有些人这样说:对已经有共称的法,我们以从来没有用过的一种名称来称呼,世间上的人一定会觉得非常奇怪,这难道不违越世间的共称吗?比如说我们将瓶子叫月亮,月亮叫地球,那这样,全世界哪一个民族的人会承认月亮叫地球呢?所立世间上的人都会反对,那怎么办?我们可以这样回答:虽然从人们已经共称的角度来讲可以这样说,但是我们以理观察的时候,所立其他名称也可以叫,因因为所有的名称都是凭想象安立的,在事物的本质上并不成立少许实质,因此可以这样安立。 原段 ›

本方比如说我们对将来可以食用的东西叫食品,虽然它现在还没有被我们食用,但是凡是可以食用的东西都叫食品;而还没有喝但是可以喝,这样的东西可以叫饮料。同样的道理,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这样称呼,但是可以这样称呼,这样的法就可以共称。比如,虽然我们现在没有把月亮叫地球,但是因它可以叫地球,所立所以我们也可以把月亮叫地球。就像喻饮料,现在还没有喝,但是它可以喝,所以叫饮料。对这个推理你们稍微观察一下就会明白,因此世间上的任何一个法都可以用不同的名称。有些道友为自己的名字而苦恼,其实吉祥的名称也可以,不吉祥的名称也可以,只不过凭自己的分别念来假立的时候,心有不同的执著而已。因此,我们从可共称的角度,应该这样来安立。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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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 认清名词已成共称

量理宝藏论第77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5/5节选

依于共称比量证,相违不误不可能

整理立名称共称:凭说意可于任何法安立名称,这是共称比量,没有相违的真实比量能害

量界、限定从可共称的角度来讲

任何法可以月亮共称 · 本方 · 立

有法
任何法
所立
可以用月亮来共称
因
人们凭自己的想象可以安立之故

他法若不能称月则怀兔者亦不能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不能

应成:那么怀兔者以月亮这个名称来表示也同样不合理

例怀兔者(举例)、把瓶子叫牦牛、牦牛叫柱子(举例)

原段(9 段,节选)

可共称于事成立,然依名称与说意, 原段 ›

名词若成即说成,故谓名成之共称。 原段 ›

依于共称比量证,相违不误不可能。 原段 ›

首先我们要认识名称共称,然后了知名称共称也有比量。“可共称于事成立”,前面我们讲了,通过分析,任何一个名称都可以用于任何一个事物,我们将月亮这个名称用在世间任何一个法上都没有违害。当然从已共称的角度来讲,可能有些人不承认;把瓶子叫牦牛、牦牛叫柱子,这与人们已经有的传统和习惯相违,现在用起来恐怕有世间共称的违害。但是从可共称的角度来讲,这种共称在任何一个事物上都可以成立。当然成立也要有个条件或者原因。那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对某个法可以共称(用另一个名称)的原因是它可以用这个名称,因为名称完全是凭人们的想象而安立的。所谓的“说意”,就是凭想象或意图可以对任何一个法随便安立名称。这样一来,一个名称在任何一个事物上都可以成立,这就叫做名称共称。名称共称就是这样成立的。 原段 ›

我们对任何一个法可以加上另一名称,为什么呢?因为人们凭借想象可以在这个法上建立名称。这种名称可不可以用呢?从真正名言正理的角度来讲,这是可以的。前面也分析过,任何一个法没有理由不能叫其他名称。比如我们对月亮以其他任何名称都可以称呼,如果不能,应成那么怀兔者以月亮这个名称来表示也同样不合理。 原段 ›

名称共称其实是一种比量,比如:“任何法所立可以用月亮来共称,因人们凭自己的想象可以安立之故。”我们用这种推理进行论证也是可以的,这种推理就叫做共称比量。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法,用其他任何一个名称都可以代替,可以共称之故。那这种共称会不会有另一个比量对它有害呢?比如对“月亮这个名称在任何法上都可以用,这是以世间名称(共称)比量成立之故”,会不会有另一个真实的比量说明在这个法上只能用月亮来表示,而其他的任何名称不能用,有没有这样的真实比量来违害呢?没有。 原段 ›

“相违不误不可能”,如果有相违,那当然两个相违的比量不可能论证一个事物。一个比量说月亮的名称可以用在任何一个法上,任何一个法用月亮都可以表示;而另一个比量说月亮只能对怀兔者使用,而在其他的法上不能使用。如果有两个比量互相冲突,那当然不能证实一个正确的结论,但是这种情况是没有的。我们通过论证,通过名称共称的比量,可以说明任何法都能用其他名称来表示。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总之,我们应该明白,这样的名称完全是以世间共称(名称共称)来成立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驳倒我们的正理。认为这个法只有这个名称来表示而其他的名称不能用或者这种名称在其他法上不能用,这样有力、正确的道理谁也说不出来。如果无误比量不合理、相违的话,那这种无误比量不可能涉及所有的法,可是这一点是不能承认的。因为这样的无误比量———共称比量可以涉及任何一个法,在轮涅所摄的一切法上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完全是可以的,这一点是没有妨害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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