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45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3
如果你说因的法相是所立的能知,那么凡是了知所作的人,他的相续中就不会有不了知无常的情况
整理破鄂译师等:若因之法相即所立能知,则知所作即知无常,诸因皆成真因、人无增益
所破鄂译师、因明前派
对方:因之法相即能了所立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因的法相就是能了知所立
- 因
- 建立名相的唯一理由就是法相的法相
则诸因皆成真因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你说因的法相是所立的能知
所有的相似因或者所有的因,凡是能了知的这些法全部都成了真因
则人无增益 · 本方 · 破
在人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增益了
例所作
原段(5 段)
对方有谓安立名相因,因相何故不同此? 原段 ›
对方鄂译师等因明前派的论师们提出,如果你们把法相的法相说成是能安立名相的理由,那么因的法相为什么不同样说成是所立的能知呢? 原段 ›
对方按自宗观点,建立名相的理由是法相的法相。对方据此给我们发出过失:按你们所说,依靠项峰垂胡可以建立黄牛的名相,因此要建立名相必须依靠它的法相,由此可以成立,因建立名相的唯一理由就是法相的法相;那同样的道理,因的法相也可以说成是所立的能知。比如有法、所立、因三者,中间的所立是依靠因来了知的;那这样,所立因的法相就是能了知所立,能了知所立的法就是因的法相。为什么不能这样说呢?应该是可以的。他们是这样认为的。 原段 ›
本方我们从表面上看:噢!对的,他们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要建立黄牛,的的确确需要能安立它的一种不共理由,没有这个理由,黄牛也无法建立;那同样,因的法相也可以说成是所立的能知了。我们从表面上看,好像对方的观点有道理,但实际上,作者在这里已经遮破了。 原段 ›
本方对方的观点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比如所作,它实际上是一种能了知的因,如果你说因的法相是所立的能知,那么凡是了知所作的人,他的相续中就不会有不了知无常的情况,因为它是能了知者,既然是能了知,那么依靠它就完全能了知。那这样,应成所有的相似因或者所有的因,凡是能了知的这些法全部都成了真因。所以说,对方提出的观点是不合理的。如果合理,那么所立的能知也应该成了因的法相,如果成了因的法相,那就绝对不合理,因为单单依靠所作也可以了知声音为无常了,有这种过失。如果这样,那应成在人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增益了。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