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37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4节选
他宗认为:因和果要了解的话,应该通过五个步骤或者五个层次来了解
整理破五层定因果:依此五层,日光与鼓声亦有随存随灭而成因果,太过;同品或逆品三层即足
所破他宗
对方:五层定因果 · 对方 · 对方立论
- 所立
- 通过五层的决定可以了解因和果之间的关系
日光鼓声亦成因果 · 本方 · 破
- 所立
- 你们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 因
- 鼓声和阳光实际上也有这样的随存随灭关系
三层即足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在一个系统上面安立
- 所立
- 其实不需要这样五个层次
例日光和鼓声
原段(6 段,节选)
转述谓以五层定因果。太过分故此非理。 原段 ›
转述“谓以五层定因果”,这是对方的观点。然后,我们给予驳斥:“太过分故此非理。”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首先讲破他宗,他宗认为:因和果要了解的话,应该通过五个步骤或者五个层次来了解,也就是说,所立通过五层的决定可以了解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比如人们公认的,火就是烟的因,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通过以下五个层次才能确定:首先在一个清净的地方火和烟都没有看见,我们要知道,这个地方火也没有,烟也没有。这是以可见不可得的量来决定的,这个地方真的有火的话,应该可以看见。当然这应该是比较大的火,如果是非常细微的火,那我们的眼识不一定能见到。所以在因明当中,一定要在这种范围当中,通过可见不可得的量来进行分析,因果都不可得。首先烟和火都不见,这是一个层次。然后看见火了:在这个地方首先两者都没有,到了第二步的时候看见火。看见火以后,火当中冒出烟。刚才这两者都没有,后来在炉子或者灶里面生火,火看见了,然后从中冒烟,这是第三层、第三个步骤。然后到了第四个步骤,火已经灭了。之后,由于因退失的原因,果也随着它而灭,这是第五个步骤。我们知道:原来两者都不存在,后来有火,再过后有烟,然后火灭,烟也随着而灭,它们之间有一个随存随灭的关系。通过这样的随存随灭的五个层次,可以了解因和果之间的关系。 原段 ›
本方表面上看来,我们可能会觉得,对方所说的确定因果关系的体系言之有理,有这种感觉。但实际上,萨迦班智达否认对方的观点,破除说:你们这种观点太过分了,不合理。怎么过分呢?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讲(其他有关讲义里面也有宣讲),他说:首先两者都不见,其次见到一者,然后见另一者,再后一者不在,最后另一者也不在,这么几个层次就成为因果关系的话,那么日光和鼓声也有这样的随存随灭关系,它们不是也变成因果关系了吗?他当时发出了这样的太过。它们之间怎么有这种关系呢?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当时鼓声也没有听到,日光也没有见到,这个时候,两者都是没有的。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阳光开始普照大地,人们见到了阳光,这是第二层。过了一段时间,有些人家开始念经,念经的时候要吹号、敲鼓等,那个时候就听见了鼓声,这是第三层。再过一段时间,太阳已经落山,阳光没有了,好像因退了一样,这是第四层。又过了一段时间,天黑了,念经已经结束了,鼓声也听不到了,这是第五层。那这样,因鼓声和阳光实际上也有这样的随存随灭关系,那它们是否也有因果关系呢?所以,所立你们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原段 ›
本方如果在一个系统上面安立,所立其实不需要这样五个层次。我们下面所讲的那样,要么是同品方面的三个层次,要么是逆品方面的三个层次,就已经可以了。如果要决定因果之间的关系,这两种三个层次,每一种都可以决定。如果这个决定不了,那么你们所讲的五层步骤,也实际上解决不了问题。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