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第22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7
诸无实法无本体,无体性故非所知
整理无实法无本体,故非无分别识所知;只是遮有实而假立
量界、限定无分别识、从分别念的角度
无实法非所知 · 本方 · 立
- 有法
- 诸无实法
- 所立
- 非所知
- 因
- 无体性故
无本体则无分别识不知 · 本方 · 立
- 所立
- 根本无法了知
- 因
- 既然没有本体
例兔角、无瓶
名相无实法
原段(5 段)
诸无实法无本体,因无体性故所立非所知, 原段 ›
由此于遮有实法,假立称谓无实已。 原段 ›
这里主要讲无实法不是显现的对境,那它为什么不是显现的对境呢?因为无实法根本没有实体。一般来讲,世间人把所谓的无瓶、兔角或者石女的儿子等称为无实法,这是因为它们不存在本体。正因为无实法没有本体,所以它就不是所知,即不是所了知的事物。 原段 ›
当然,这里讲的所知是指无分别识照见的对境;而如果从分别念的角度来讲,无实法也是一种所知,这在《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也讲过。那为什么这么讲呢?比如说所谓的“无瓶”,在分别念中,它是一种可以被执著的排除有瓶的总相,也就是说,这种道理在分别念当中是可以被了知的;同理,所谓的石女儿、龟毛、兔角等也是如此,只不过它们是不存在的一种比喻而已,我们是通过这些无实法来了知事物的本体不存在。那萨迦班智达为什么说无实法不是所知呢?因为龟毛、兔角或者无瓶、无柱等无实法,只不过是一种名称而已,在分别念前可以显现,它们并没有真正的实体。如果没有本体,我们的无分别识就根本没有办法了知它们,所以说无实法不是所知。萨迦班智达在这里讲无实法不是所知的原因,就是因为无实法不可能作为无分别识的所知对境。 原段 ›
那为什么说它不是无分别识的对境呢?因为不管是龟毛、兔角也好,还是无瓶、无柱也好,这些事物只不过是一种名称而已。它们在名称上可以这么说,在分别念前也可以显现,但对它们来讲,真正的实体是没有的。因既然没有本体,那无分别识如何了知呢?所立根本无法了知。因此,只不过是将遮除有实法的部分,假立称为无实法而已。比如说前面不存在柱子,这只是说柱子的存在已经被遣除,除此之外,并没有无柱的本体存在,无实法根本不是所知的原因就在这里。 原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