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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定仍未断增益,则非能害与所害

量理宝藏论 · 第11课 · 连讲 11 段,这是第 5 段。标题是讲记、释论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科判:庚二 破彼观点 › 辛一 破伺察意自体 › 壬一 总破 › 癸二 发太过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癸一 观察则不合理

量理宝藏论第10课破斥观察连讲 1/11

伺察意终不待因,唯是立宗成犹豫

整理观察伺察意待因与否:不待因唯是立宗成犹豫,待因则不出真因与三似因

所破因明前派

不待因成犹豫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说不观待因

因
没有任何理由

应成:如是则变成了怀疑

待因不出四因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说观待因

所立
所有的因包括在真因和三种相似因之中

伺察意无单立必要 · 本方 · 破

有法
伺察意
所立
没有任何单独安立的必要
因
因为结论的理由若正确,则是真正的比量,包括在正量识之中

真因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山上
所立
有火
因
有烟之故

相违因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柱子
所立
是常有
因
因为无常之故

不定因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山上
所立
有火
因
有灰色的东西存在之故

不成因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山上
所立
有火
因
因为有牦牛之故

例古老的水井当中有水(举例)

原段(10 段)

伺察意终不待因,唯是立宗成犹豫, 原段 ›

若观待因不超越,真因或三相似因。 原段 ›

萨迦班智达开始对因明前派的观点进行破斥。 原段 ›

因明前派说,伺察意是不依靠推理,而且符合实际道理的一种意识。那么这种意识到底是观待还是不观待因?如果说不观待因,因没有任何理由,应成如是则变成了怀疑,比如说认为古老的水井当中有水,但没有任何理由,那这只不过是一种估计,仅仅是立宗而已;如果说观待因,所立所有的因包括在真因和三种相似因之中,除了此四因以外,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其他的推理因。 原段 ›

如果说观待因,刚才说古老的水井里面有水,那有没有证成有水的因呢?如果原因非常合理就成了真因,原因不合理则成了相似因。那什么叫真因呢?比如说山上所立有火因有烟之故,有烟在同品方面周遍,在违品方面没有,三相完全具足。以这样的推理方式来建立,这叫做真因。 原段 ›

相似因分三:相违因、不定因、不成因。 原段 ›

一、相违因,指立宗与因之间完全相违,但是因本身成立于前陈有法之上。比如柱子(有法),所立是常有(立宗),因因为无常之故(因)。无常可以在柱子上成立,但与宗法常有完全相违。此时,我不能说这个因不成,如果说不成,那难道柱子不成立无常吗?所以,说不成是不合理的,应该说相违。 原段 ›

二、不定因,如山上所立有火,因有灰色的东西存在之故。灰色的东西可能是烟,也可能不是烟,故不定。或者,你应该能说话,动物之故。动物中也有会说话的,也有不会说话的,故不定。这种不一定的推理叫不定因。 原段 ›

三、不成因,如山上所立有火,因因为有牦牛之故。用牦牛来推出火是不成立的,故是不成因。 原段 ›

相似因有相违、不定和不成三种,皆包括在非量当中。相违因推出的识包括在颠倒识里;不定因推出的识是怀疑的犹豫识;不成因推出的识都是不悟识。所以,萨迦班智达认为:伺察意所立没有任何单独安立的必要,因因为结论的理由若正确,则是真正的比量,包括在正量识之中;如果是相违、不定和不成等三种相似因推出来的结论,则分别属于颠倒识、犹豫识和不悟识当中。如此一来,在三种非量以外又单独安立伺察意为非量识,这根本没有任何必要。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癸二 发太过

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2/11

二具理由伺察意,若不摄三似因中,则成第四相似因

整理破有理由伺察意:不摄于三似因则成第四似因,违陈那、法称

所破因明前派引证陈那、法称论师

成第四似因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对方说不能包括

因
因为二位尊者在《集量论》和《因明七论》当中根本没有宣说过第四种相似因

应成:那么则成了第四种相似因

不定理由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柱子
所立
是无常
因
所作性故
原段(5 段)

本方二具理由伺察意,若不摄三似因中, 原段 ›

本方则成第四相似因。 原段 ›

转述我们知道,因明前派的伺察意分有理由伺察意和无理由伺察意两种。其中无理由伺察意暂时不观察,在别破时再进行分析。有理由的伺察意包括颠倒理由伺察意和不定理由伺察意两种,下面就观察因明前派的这两种伺察意能否摄于三种相似因当中。颠倒理由伺察意:如山上有火,因为有灰色或者雾蒙蒙的事物存在之故(不定因推理);或者山上肯定有火,因为看见山上有石头之故(不成因推理),通过不成因或不定因来抉择事物。不定理由伺察意:如柱子所立是无常,因所作性故,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真正的推理,但因推理的人根本不知道三相推理,所以对他来讲,所作并不是真正的理由。以上这三种情况,因明前派认为属于伺察意。 原段 ›

本方我们对因明前派发问:你们的颠倒和不定理由伺察意,能否包括在不成、不定和相违三种相似因当中?如果对方说不能包括,应成那么则成了第四种相似因,但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对方也承认颠倒理由是不成因或不定因,而不定理由所运用的理由不齐全、不正确,肯定属于相似因,对此不必有任何怀疑。依靠这三种相似因来推断伺察意,如果它不摄于相违、不成和不定当中,就应该存在第四种相似因,但是这一点明显地违背了陈那和法称论师的意趣,因因为二位尊者在《集量论》和《因明七论》当中根本没有宣说过第四种相似因。 原段 ›

本方所有相似因包括在三种相似因当中,所有真因含摄在比量中,所以单独提出一个三种相似因之外的相似因,这是不合理的。我们对此详细观察,萨迦班智达以这种方式来驳斥的时候,对方肯定会哑口无言、无话可说了,根本没有任何辩驳的机会,这是针对第一个问题来宣讲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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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3/11

伺察意若非似因,则已出现第三量

整理破伺察意为真因:则成现比之外的第三量

所破因明前派

伺察意是真因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颠倒和不定理由的伺察意
所立
而是一种真因

无第三量 · 本方 · 破

有法
你们许伺察意是真因
所立
这是不合理的
因
所有的量包括在现量、比量当中
原段(3 段)

本方伺察意若非似因,则已出现第三量。 原段 ›

对方如果因明前派说,颠倒和不定理由的伺察意是依靠推理产生的一种意识,但是这两种意识并不包括在三种相似因中,所立而是一种真因。 原段 ›

本方萨迦班智达驳斥道:你们许伺察意是真因,所立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你们明显承认它既非现量,也非比量,倘若除了现量和比量之外还有一个伺察意的正量,这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因为在任何一个因明的论典中都讲到,因所有的量包括在现量、比量当中,没有一部论典单独安立伺察意为第三量,所以这种观点是非常不合理的。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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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4/11

若实决定仍非量,比量亦应成非量

整理破「伺察意有决定而非量」:以同等理,比量亦应成非量

同等理

所破因明前派

决定而非量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这种伺察意
所立
它绝不能成为量

比量成非量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已经决定了还不是量

因
因为比量也具有决定性之故

应成:那么比量也应成为非量了

比量例 · 本方 · 教学例

有法
山上
所立
肯定有火
因
有烟之故

例古老的水井(举例)

原段(4 段)

本方若实决定仍非量,比量亦应成非量。 原段 ›

对方因明前派说,实际上伺察意有决定性,可以判断事物真实的合理性,但它并不是量。比如说古老的水井当中决定有水,水井也确实存在水,这种伺察意具有决定性,但所立它绝不能成为量。 原段 ›

本方萨迦班智达驳斥:你们的这种说法肯定不合理。为什么呢?如果已经决定了还不是量,应成那么比量也应成为非量了,因因为比量也具有决定性之故。如山上所立肯定有火,因有烟之故,通过烟推理火的存在,那这种决定也不应成为正量,应该成为非量。 原段 ›

本方对方承认伺察意具有决定性,但不能成为量,以同等理来观察,则比量也应成非量,从而遮破了对方的补救。下面颂词当中这样讲: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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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5/11

若定仍未断增益,则非能害与所害

整理破「伺察意有决定而不断增益」:决定与增益能害所害、不能并存

相违

所破因明前派引证法称论师

非能害所害 · 本方 · 破 · 限定:假若伺察意的决定不能断除增益

因
因为决定与增益相违,它们是能害所害的关系

应成:则此二者非能害所害

决定中无增益 · 本方 · 破

有法
心相续中有决定性的同时
所立
绝不会存在违品的增益

例客人(举例)、水火(教学例)

原段(3 段)

本方若定仍未断增益,则非能害与所害。 原段 ›

对方因明前派举例说明,我估计今天有客人来,客人肯定会来。这种伺察意有决定性,但是它不能断除增益,跟比量有一定的差别;比量能断除违品的增益,伺察意虽然有决定性,但是不能断除反方的增益。 原段 ›

本方萨迦班智达驳斥: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因为决定与增益相违,它们是能害所害的关系。假若伺察意的决定不能断除增益,应成则此二者非能害所害,但这与《释量论》中的教证“决定与增益,能害所害故”相违,所以对方已明显地违背了法称论师的意趣;然后从理证上观察,心相续中有决定性的同时所立绝不会存在违品的增益,如火决定存在,我生起了没有任何怀疑的定解,那么此决定性中绝对不可能掺杂一些其他的增益。所以,因明前派许“伺察意具有决定性,但是不能断除违品的增益”不仅与《释量论》的教证完全相违,而且与理证的观察,乃至与我们平时的感觉也完全相违。决定的定解与违品的增益犹如水火不相容一样,根本没有共存的道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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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6/11节选

若谓虽然无决定,真假犹豫三不违

整理破「伺察意无决定而真实存在」:失自许法相,且真伪二立则犹豫无立足地

所破因明前派

三识不违 · 对方 · 对方立论

有法
真实的伺察意、虚假的颠倒识和犹豫不定的犹豫识
所立
这三种识存在且相互之间没有矛盾

失伺察意定义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说伺察意没有决定性而又真实存在

应成:那一方面你们就失毁了先前对伺察意所下的定义

犹豫无立足地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成二

应成:那所谓的犹豫识则无立足之地了

例客人(举例)

原段(8 段,节选)

对方若谓虽然无决定,真假犹豫三不违。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对方因明前派说真实伺察意,虽然不是决定事实,但与事实相符合。比如说我想今天会来一个客人,结果客人确实来了,这是真实伺察意;认为不会来客人而来了客人,这是颠倒识;今天也许来客人,也许不来客人,这种心态是犹豫识。因明前派认为真实的伺察意、虚假的颠倒识和犹豫不定的犹豫识,所立这三种识存在且相互之间没有矛盾。 原段 ›

对方所以因明前派认为伺察意是存在的,而且也符合实际的道理;也就是说,无论我的心如何执著,外境确实这样存在,那么这就是真正的伺察意。如果真实伺察意存在,那么颠倒识、犹豫识等也应该存在;这样一来,应该承认我们因明前派的五种非量识,其中成立伺察意的依据尤其充足。 原段 ›

本方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下面萨迦班智达进行驳斥。 原段 ›

本方无决定失伺察意,成二则难立犹豫。 原段 ›

对方因明前派说,真实的伺察意虽然没有决定,但它是存在的。 原段 ›

本方萨迦班智达驳斥:倘若说伺察意没有决定性而又真实存在,应成那一方面你们就失毁了先前对伺察意所下的定义:符合实际道理、具有决定性的一种意识;另一方面,如果成二,即指上面的颠倒识和伺察意这两种情况成立,应成那所谓的犹豫识则无立足之地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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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回应问难与答连讲 7/11回应上段

归根结底,在这里萨迦班智达把伺察意安立为估计

整理堪布说因明前派在此应有一定理由:一念未断又起相反念才是怀疑;萨迦班智达把伺察意安立为估计,终归犹豫识,因无真实理由。

持论因明前派引证胜天论师

此方是怀疑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实际上这才是一种怀疑的心态
因
一种存在的心态没有间断的情况下,产生另一种水不存在心态

伺察意归犹豫 · 本方 · 立

有法
伺察意
所立
除了犹豫识(怀疑)以外根本不存在
因
这些想法都没有任何真实的理由
原段(2 段)

转述因明前派在此问题上应有一定理由。为什么呢?以前我与其他的道友也互相探讨过,虽然萨迦班智达破他们时说,你们的颠倒识和伺察意,如果真如你们所说,那犹豫识就不存在了;如“水应该是存在的”这种真实伺察意和“水不存在的”这种颠倒识,假若这两种成立,那么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的犹豫识根本无有安身之处。但是在此问题上,对方会有可能说,我们的犹豫识并不是决定性的,要么水存在,要么水不存在,因一种存在的心态没有间断的情况下,产生另一种水不存在心态,所立实际上这才是一种怀疑的心态。 原段 ›

本方对此,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自释》中也讲得很清楚:“通过观察不能生起定解的估计,智者们称之为伺察意。”意思是说,通过观察后没有生起真实定解的一种估计称为伺察意,智者们指的是胜天论师等;归根结底,在这里萨迦班智达把伺察意安立为估计。按照萨迦班智达的自宗,伺察意究竟属于何种心识之中呢?抉择到最后,所立除了犹豫识(怀疑)以外根本不存在。因为“水肯定存在,肯定不存在;或者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不管怎样想,因这些想法都没有任何真实的理由;为什么把它放在非量当中呢?因为没有充分的理由,完全是一种估计而已。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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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 以同等理而破

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8/11

如果真实的伺察意存在,那为什么不真实的伺察意不存在呢?

整理以同等理破:真实伺察意若有,颠倒伺察意何以不有

科判关联同等理

科判/前文关联的依据(1)
  • 同等理(科判关联)
    科判标题:以同等理而破
    本范围起讲处:第11课
    本条运用:如果真实的伺察意存在,那为什么不真实的伺察意不存在呢

所破因明前派

颠倒伺察意亦应有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真实的伺察意存在

应成:这种非真实的伺察意也应该存在而且是合理的

例古老的水井(举例)

原段(3 段)

本方或如真实伺察意,倒伺察意何非理? 原段 ›

对方因明前派承许无理由、颠倒理由和不定理由的伺察意三者是真实的伺察意。什么叫真实的伺察意呢?如我认为古老的水井当中有水,实际上水井中确实存在水,因明前派认为这是符合实际道理的伺察意。 原段 ›

本方萨迦班智达反驳:如果真实的伺察意存在,那为什么不真实的伺察意不存在呢?比如说明天我要到什么地方去,结果真的去了,这是真实的伺察意;如果我明天要去某地,结果没有去,应成这种非真实的伺察意也应该存在而且是合理的。既然能断定所未知的隐蔽分,而且与事实符合是真实的伺察意,那么断定所未知的隐蔽分,与事实不符合的是颠倒伺察意,这有什么不合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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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9/11接着破

许则失真伺察意

整理若许颠倒伺察意,则毁自立「合事实」之伺察意法相

所破因明前派

失伺察意法相 · 本方 · 破 · 限定:你们因明前派如果承许伺察意存在,所抉择的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

因
你们对伺察意的定义是符合实际情况

应成:明显摧毁了你们自己所安立的伺察意的法相

原段(3 段)

本方许则失真伺察意。 原段 ›

对方如果因明前派承许:“噢,对对对,你说得对,我们也承认颠倒的伺察意。” 原段 ›

本方萨迦班智达驳斥:你们因明前派如果承许伺察意存在,所抉择的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而因你们对伺察意的定义是符合实际情况,如此一来,则应成明显摧毁了你们自己所安立的伺察意的法相,即失毁了真实伺察意。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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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0/11

倘若颠倒伺察意不合理,那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真实的伺察意(前者),也不合理(亦同非)

整理若不许颠倒伺察意,真实伺察意亦同非;若许真实者有,颠倒者亦应有,坏五种非量定数

所破因明前派

前者亦同非 · 本方 · 破 · 限定:倘若颠倒伺察意不合理

应成:那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真实的伺察意(前者),也不合理

颠倒成犹豫 · 对方 · 对方立论

所立
颠倒伺察意是不合理的
因
带有怀疑、模棱两可的心态,已经成了犹豫

真实亦成犹豫 · 本方 · 破 · 限定:如果颠倒伺察意不合理

应成:那么真实的伺察意也有怀疑的心态,这样它也不合理了

坏定数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对方承许真实的伺察意存在

因
现在又凭空出现一个不符合实际道理的颠倒伺察意

应成:那么颠倒的伺察意也应存在,如是就完全毁坏了你们所决定的数目

例客人(举例)

原段(6 段)

本方非尔前者亦同非。 原段 ›

对方如果因明前派说:颠倒的伺察意不合理(非尔)。 原段 ›

本方萨迦班智达驳斥:倘若颠倒伺察意不合理,应成那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真实的伺察意(前者),也不合理(亦同非)。 原段 ›

本方模棱两可成犹豫,设若容有坏定数。 原段 ›

转述因明前派说所立颠倒伺察意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原因是明天客人来或者不来的这种颠倒伺察意因带有怀疑、模棱两可的心态,已经成了犹豫,这是不合理的。如果颠倒伺察意不合理,应成那么真实的伺察意也有怀疑的心态,这样它也不合理了。 原段 ›

本方如果对方承许真实的伺察意存在,应成那么颠倒的伺察意也应存在,如是就完全毁坏了你们所决定的数目。为什么呢?因为你们因明前派说符合实际道理是真实伺察意,因现在又凭空出现一个不符合实际道理的颠倒伺察意,如此一来,你们因明前派认为的五种非量的识,其中真实伺察意“生”了一个颠倒伺察意,总数就成六个了,你们决定的五个数目就被毁坏了。 原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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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第11课破斥应成式连讲 11/11

若是倒识伺察意,亦应成量同等理

整理以同等理:颠倒伺察意若是颠倒,真实伺察意即应成正量

同等理

所破因明前派

真实应成量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倘若你们因明前派认为颠倒伺察意是颠倒的

应成:真实伺察意应该成为正量

非前派所说非量 · 本方 · 反诘 · 限定:如果伺察意是正确的

应成:那么它就应该成为正量,不是你们所说的非量了

原段(3 段)

本方若是倒识伺察意,亦应成量同等理。 原段 ›

本方倘若你们因明前派认为颠倒伺察意是颠倒的,以同等理可以推出,应成真实伺察意应该成为正量,它可以列入比量当中。 原段 ›

转述对方认为颠倒的伺察意在这里安立是不合理的,因为它完全是颠倒的,与伺察意的法相不符。如此一来,如果认为颠倒伺察意是颠倒的,那真实的伺察意就是正确的;如果伺察意是正确的,应成那么它就应该成为正量,不是你们所说的非量了,这以同等理完全可以互相推出,所以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原段 ›

← 上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