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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

《楞严经》讲解 第56课 · 连讲 2 段,这是第 1 段。标题是讲记原句,「整理」是一句概括;原段照登、链回课次。

所在品:楞严经卷五 目录里这一处 ›

怎么看标记

阶段整条在做什么:立论(立自宗)、破斥(破对方或错解)、辨析(分辨同异)、回应(答问难)、展开(接前文推进)、问难、对方立论(转述对方主张)体式推理的形式:应成式、自续式、观察、辨析、问难与答连讲 5/43前后接着讲的一串里第几段;目录里同一串相邻的行左边连成一条线,「回应上段」「对方接着提」是和上一段一来一往;「要连上下读」是单看这一段推理不全原文里标出论式旁的按钮:在原段里标出这一式的所立、因、喻、应成

方法名签前不注:方法名在本条原段里科判关联/前文关联科判或本科前文点名、已核本条确有关联整科本条所在这一科(本科)的方法关联,未计作本条完整运用;方法目录没有单列的不链签后不注的是用此法推;注「援用前证」「讲此法」「对方用」的不算用此法推

楞严经卷五

《楞严经》讲解 第56课立论自续式连讲 1/2节选

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

整理重颂立有为、无为皆空:堪布明说可用三相推理阐释——真性中有为法是空性,缘生之故,如幻化;真性中无为法不成实有,无生无灭之故,如空中花;有为无为在实相中都无真实体性(经文+堪布释)

三相推理(属因三相)

量界、限定真性中、实相中

有为法空 · 本方 · 立 · 三相推理 · 限定:真性中

有法
有为法
所立
是空性
因
缘生之故
喻
如幻化

无为法不成实有 · 本方 · 立 · 三相推理 · 限定:真性中

有法
无为法
所立
不成实有
因
无生无灭之故
喻
如空中花

例幻化(主论证喻)、空中花(主论证喻)

原段(6 段,节选)

| 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 原段 ›

“在真如本性中,有为法是空性,依靠因缘而生之故,如同幻影;无为法没有生和灭,也不是真实的,犹如空中的花朵。” 原段 ›

这一颂也非常有名,前两句抉择有为法空性,后两句宣说无为法空性。在藏文本中没有涉及“有为”和“无为”,而代之以“真性”和“无实”,这种差异也许是由于译本不同所导致的。 原段 ›

这里的有为法包括前面讲到的根、尘和识,无为法可以理解为根、尘、识的本性。二者分别对应相和性两方面,“相”是有为法,但其“性”没有一个成实的存在,故是如幻如化的无为法。 原段 ›

……(中间略去未登)

以上内容,可以用三相推理的方式进行阐释:真性中有为法所立是空性,因缘生之故,喻如幻化;真性中无为法所立不成实有,因无生无灭之故,喻如空中花。无论是真是假,有为无为,万法在实相中都没有真实的体性,如《永嘉证道歌》中所说:“真不立,妄本空,有无俱遣不空空。” 原段 ›

下一段:接着讲 →

《楞严经》讲解 第56课展开辨析连讲 2/2

如果虚妄与真实互相观待,那么妄与真本质上都是虚妄的

整理重颂辨真妄:说妄以显真,真妄互相观待故二俱是妄,真与非真都远离则见与所见不成;根尘中间无实性如交芦——堪布引龙猛「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依观待而成立的法不是真实存在(经文+堪布释)

观待

引证龙猛菩萨

量界、限定究竟意义上、胜义中

真妄相待俱妄 · 本方 · 立

有法
妄与真
所立
本质上都是虚妄的
因
虚妄与真实互相观待

见与所见不成 · 本方 · 立 · 限定:在究竟意义上

所立
二者无法成立
因
真与非真都已远离

根尘相待无实性 · 本方 · 立

有法
所谓的根与尘
所立
都没有真实的体性
因
任何一个法如果依靠观待而成立,那么这个法也将成为另一法所观待之法
喻
如交芦般

例交芦(主论证喻)、彩虹(教学例)、五颜六色的铅笔(教学例)

原段(7 段)

| 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犹非真非真,云何见所见? 原段 ›

“说有为法虚妄,就表明与之相对的无为法是真实的,但其实此妄真二者都是虚妄。如同真、非真二者都不成立,还能谈什么‘见’和‘所见’呢?” 原段 ›

如果因虚妄与真实互相观待,那么妄与真所立本质上都是虚妄的,没有一法真实。真实衬托虚妄,虚妄又凸显真实,此虚妄与真实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没有观察前,很多人认为彩虹虚妄,而五颜六色的铅笔是真实的,但若深入观察,一切法都是虚幻的。 原段 ›

“犹非真非真”,第一个“非”否定了“真”和“非真”二者:真实不成立,不真实也不成立。在究竟意义上,因真与非真都已远离,如此见与所见又如何成立呢?所见指“尘”,能见指“根”,所立二者无法成立——前面讨论的道理在此再次被提及。 原段 ›

| 中间无实性,是故若交芦。结解同所因,圣凡无二路。 原段 ›

“根与尘中间没有真实性,故像交芦一样。结与解具有相同之因,所以出世的圣者与流转的凡夫并没有走两条不同的路。” 原段 ›

所谓的根与尘,所立都没有真实的体性,彼此之间只是相互观待,就像之前提到的交芦一样。有注释引用了龙猛菩萨的教证:“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因任何一个法如果依靠观待而成立,那么这个法也将成为另一法所观待之法,因此它们肯定不是真实存在的,喻如交芦般永远不会拥有真实的本性。实与无实在本体上也不成立,《华严经》云:“若实若不实,若妄若非妄,世间出世间,但有假言说。”无论是实有还是无实有、虚妄还是非虚妄、世间还是出世间,这些法都是名言假立,在胜义中并不成立。 原段 ›

← 上一段另见「佛告阿难:根尘同源,缚脱无二」(同一论题)